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共14页).doc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共1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共14页).doc(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砚山县2009年第一季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4月27日)2009年是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第三年,2008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参合农民的共同努力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平稳。为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了解基金运行状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和汇总了1至3月份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的数据,同时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一、2009年度参合情况通过各级各部门的艰辛工作和协同配合,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县
2、共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民政救助对象18532人),占全县41.38万农业总人口数的94.56%。全县除阿猛镇(88.31%)和八嘎乡(88.97%)外,其余9个乡镇的参合率均达到90%以上。取得以上成绩,主要是各乡镇的宣传动员深入细致、工作扎实的结果。二、2009年度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一)基金的筹集情况我县是按照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20元的筹资标准收取农民的参合费,基金由个人缴纳的20元和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补贴的40元共同组成,即每人每年100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县共筹集到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元,民政代缴元);中央和省财政应该配套补贴资金元,基金
3、总金额为元。(二)基金的使用情况我县2009年度共提取风险基金为元,占基金总额的5%,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使用资金为元,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用于门诊减免的资金应为.50元(占30%),用于住院补偿的资金应为.50元(占70%);2009年第一季度,我县共有46514人次的参合患者得到新农合基金医药费用的减免补偿,共支付减免补偿资金.70元,占全年可使用资金总额的11.98%。其中:门诊减免40954人次,减免金额.92元,占减免补偿总金额的9.31%(其中:县级门诊减免21788人次,减免金额为.91元,占减免总费用的60.82%,次均减免11.57元;乡级门诊减免5296人次,减免金额为4
4、7234.64元,占减免总费用的11.39%,次均减免8.92元;村级门诊减免13870人次,减免金额为.37元,占减免总费用的27.79%,次均减免8.31元);住院补偿5560人次,补偿金额.78元,占减免补偿总金额的90.69%(其中:省级住院补偿77人次,补偿金额为.14元,占补偿总费用的2.86%,次均补偿1498.35元;州级住院补偿878人次,补偿金额为.43元,占补偿总费用的26.13%,次均补偿1201.96元;县级住院补偿1729人次,补偿金额.92元,占补偿总费用的46.61%,次均补偿1088.93元;乡级住院补偿784人次,补偿金额.48元,占补偿总费用的8.37%,
5、次均补偿431.01元。住院分娩546人次,补偿金额.00元,占补偿总费用的6.43%,次均补偿476.00元。二次补偿1546人次,补偿费用.81元,占补偿总费用的9.6%,次均补偿250.8元)。乡、村级医疗机构共减免补偿.49元,占减免补偿总费用的11.23%;县级医疗机构共减免补偿.83元,占减免补偿总费用的47.94%;县外医疗机构共减免补偿.57元,占减免补偿总费用的26.29%。住院分娩补偿.00元,占减免补偿总费用的5.84%。二次补偿.81元,占减免补偿总费用的8.71%。具体情况如下图示: 在第一季度,基金支付总额的9.31%用于门诊医药费用减免,90.69%用于住院医药费
6、用的补偿,总体上体现了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的基本宗旨;从基金支付的分布情况看,县级医疗机构占有的资金比例(47.94%)与县外就医占用的减免补偿资金比例(26.29%)相差21.65%,乡村医疗机构占有的减免补偿资金比例为11.23%,表明了我县群众大部分疾病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就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但我县病人外流的情况比较严重,应引起重视,值得认真分析和研究。三、参合病人流向和资金流向分析(一)门诊病人流向、资金流向1、我县的门诊费用减免规定按照砚山县200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县村级医疗机构的门诊每张处方值不超过35元,按照45%减免;乡级医疗机构每张处方
7、值不超过40元,按照40%减免;县级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设门诊减免,但根据就近就医的原则和考虑方便外出务工人员的就医问题,县级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乡级医疗机构的减免标准对就近到本机构就诊的参合患者给予减免,每人每年门诊减免的限额为200元。2、门诊病人的受益和流向情况一季度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减免门诊病人40954人次,门诊减免受益面(也称受益率,指门诊减免人次占参合人数的比值)为10.47%,表明截止一季度末,我县新农合制度只有十分之一的参合农民受益。具体的流向情况为:村级医疗机构就诊13870人次,占门诊减免总人次的33.87%;乡级医疗机构就诊5296人次,占门诊减免总人次的12.9
8、3%;县级医疗机构就诊21788人次,占门诊减免总人次的53.20%。从门诊病人流向情况来看,46.8%的门诊病人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53.2%的门诊病人在县级医疗机构,表明我县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3、门诊减免资金使用的流向情况第一季度共减免门诊医药费用.92元。具体的分流情况为:村级医疗机构共减免.37元,占门诊减免费用总额的27.79%;乡级医疗机构共减免47234.64元,占门诊减免费用总额的11.39%;县级医疗机构共减免.91元,占门诊减免费用总额的60.82%。从门诊减免费用分布情况来看,乡、村两级机构的减免资金占全部门诊减免资金的39.18%,县级医疗
9、机构的减免资金占全部门诊减免资金的60.82%,但是全县使用的门诊减免资金仅占全部减免补偿资金的9.31%(住院补偿占90.69%),比例太低(低于30%),还需要进一步控制住院费用和加强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二)住院病人流向及资金流向1、我县住院费用补偿的规定按照砚山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规定,对住院费用的补偿设起付线,起付线标准为:乡级30元、县级80元、县外3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乡级80%、县级70%、县外35%,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为每人20000元;对于参合孕妇住院分娩的,执行“降消项目”的限价收费政策,新农合基金给予定额补偿。2、住院病人的受益和流向情
10、况一季度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补偿住院病人5560人次,住院补偿受益面(也称受益率,指住院补偿人次占参合人数的比值)为1.42%,具体的分流情况为:乡级医疗机构住院784人次,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14.10%;县级医疗机构住院1729人次,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31.1%;县外医疗机构住院955人次,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17.18%;二次补偿住院1546人次,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27.81%;住院分娩546人次,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9.82%。从住院患者分布情况看,占17.18%的住院患者流向县外医疗机构,大大超过了比较适宜的10%的外流比例,病人流失严重,住院人次县级机构占31.1%,乡级机构占14.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运行 情况 分析 报告 砚山县 管理 1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