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版(共80页).doc
《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版(共80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版(共80页).doc(8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编号:XK07-001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水工金
2、属结构产品。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水利枢纽、水电站、防洪、灌溉、排涝、引水(不包括市政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及因修建水坝而需要设立船闸的工程。水工金属结构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见表1。表1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序号产品单元序号产品品种规格型号1闸门1平面滑动闸门规 格型 号2平面定轮闸门小型FH 2003平面链轮闸门中型200 FH 10004人字闸门大型大型1000 FH 2000大型2000 FH 3500大型3500 50006拦污栅注:1:FH =门叶面积(m2)设计水头(m),人字闸门的门叶面积按双扇计算。 2:拦污栅的H为上游设计水位到进水孔口底坎高程的差。
3、2阀门7蝶阀规 格型 号小型FH 1008锥型阀中型100 FH 400大型 400 10009球阀注:FH =过流面积(m2)水头(m)3钢管 10压力钢管规 格型 号小型DH 50中型50 DH 300大型300 DH 150011压力钢岔管超大型DH 150012压力钢管伸缩节注:1:DH =内径(m)设计水头(m)2:岔管内径:取最大内径。4清污机13回转式清污机规格型 号耙斗式(单位:m3)回转式(单位:m2)小型耙斗容积1齿耙宽度清污深度3014耙斗式清污机中型1耙斗容积330齿耙宽度清污深度100大型耙斗容积3 齿耙宽度清污深度100注: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规格型号采用向下覆盖原则
4、,即取得某种规格产品的许可证后,可生产比取证规格小的同产品单元及同产品品种的产品。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
5、总局)负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简称水利部质检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实施细则;跟踪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实施细则
6、的宣贯;组织对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4号邮政编码:电 话:0371- 传 真:0371-电子信箱:xkzchinatesting.org联 系 人:曹树林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
7、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
8、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名称”栏填写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单元”栏按表1产品单元填写;“产品品种”栏按表1产品品种填写;“规格型号”栏按表1规格型号填写(如小型、中型、大型、超大型及
9、相应的数值等)。例: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为:平面滑动闸门,其宽、高和设计水头分别为6m、7m、6m,应填写如下:产品类别: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名称: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单元:闸门;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平面滑动闸门、中型 67-6m200。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
10、,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
11、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逐台(或逐套,对压力钢管是逐节)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
1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企业应当积极
13、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
14、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
15、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
16、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
17、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企业生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表2 企业生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产品品种产品标准相关标准平面滑动闸门GB/T 14173-200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HG/T 3096-2001 水闸橡胶密封件SL 74-1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T 248-1999水工钢闸门系列标准充水阀平面定轮闸门HG/T 3096-2001 水闸橡胶密封件SL 74-1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T 57-1993
18、平面链轮闸门技术条件平面链轮闸门HG/T 3096-2001 水闸橡胶密封件SL 74-1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JTJ 308-2003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人字闸门HG/T 3096-2001 水闸橡胶密封件SL 74-1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37-1991偏心铰弧门技术条件JTJ 308-2003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弧形闸门SL 74-1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拦污栅蝶阀GB/T 14478-1993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SD 316-1989锥形阀型号、型式及技术条件GB/T 12224-2005钢制阀门 一般要求GB/T 13927-2008工业阀
19、门 压力试验JB/T 6902-2008阀门液体渗透检查方法JB/T 6903-2008阀门锻钢件超声波检查方法JB/T 6439-2008阀门受压件磁粉探伤检验JB/T 6440-2008阀门受压铸钢件射线照相检验锥型阀球阀压力钢管SL 432-2008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7-2007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注:以设计要求为准SL 281-2003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DL/T 5141-2001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压力钢岔管SL 281-2003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DL/T 5141-2001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GB/T 12777-200
20、8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12522-1996不锈钢波形膨胀节压力钢管伸缩节同上回转式清污机SL 382-2007水利水电工程清污机型式 基本型号 技术条件SL 381-2007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耙斗式清污机材料、焊接、防腐蚀、无损检测四个方面的相关标准:SL 36-2006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 105-2007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GB/T 9445-2008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 5616-2006无损检测应用导则、GB/T 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工 金属结构 生产 许可证 实施细则 2011 8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