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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连市经信委(电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 用 条 件(处罚层级分类)裁 量 幅 度条款规 定 内 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62条违反本法第14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该设备和技术占项目投资额2%以下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以20000元及以下罚款。电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
2、和技术的,该设备和技术占项目投资额2%至5%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20000元以上至40000元罚款。电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该设备和技术占项目投资额5%以上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4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63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从事电力供应与销售业务或变更营业区,累计时间不满3个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及以下罚款。未经
3、许可,从事电力供应与销售业务或变更营业区,累计时间达到3-6个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至3倍罚款。未经许可,从事电力供应与销售业务或变更营业区,累计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至12个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至4倍罚款。未经许可,从事电力供应与销售业务或变更营业区,累计时间超过12个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至5倍罚款。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 用 条 件(处罚层级分类)裁 量 幅 度条款规 定 内 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65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
4、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规定: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2再次发生的。1、违反第1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2、违反第2项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决定,并处5000元及以下罚款。违反本条规定:1、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2、拒绝改正的。1、违反第1项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5元和每千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罚款;2、违反第2项的,可同时下达中止供电决定。违反本条规定:1、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
5、封的电力设备的;2、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1、违反第1项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2、违反第2项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决定,并处每次20000元及以下罚款。违反本条规定:1、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规定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造成他人损害的;2、上述行为,危及电网安全的。1、违反第1项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2、违反第2项的,可同时下达中止供电决定,并处30000元及以下罚款。违反本条规定:1、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2、上述行为拒
6、绝改正的。1、违反第1项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2、违反第2项的:擅自引入的,处以10000元及以下罚款;擅自供出电力的,处以30000元及以下罚款;擅自将自备电源并网的,处以50000元及以下罚款。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 用 条 件(处罚层级分类)裁 量 幅 度条款规 定 内 容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71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规定:盗窃电能数量不足2000千瓦时的,情节轻微,对违法行为表示悔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
7、1倍及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规定:盗窃电能数量2000千瓦时至50000千瓦时的,情节比较严重或曾经受过处罚再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1倍以上至3倍的罚款。违反本条规定:盗窃电能数量50000千瓦时以上的;构成犯罪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3倍以上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的。责令停止作业,登记违法
8、行为。违反本条规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7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的。责令改正,登记违法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改正,并造成损失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5000元及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改正,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 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罚款。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 用 条 件(处罚层级分类)裁 量 幅 度条款规 定 内 容7辽宁省反窃电条例第 19
9、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2000千瓦时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1倍及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2000千瓦时至50000千瓦时以下(含本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1倍以上至3倍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50000千瓦时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3倍以
10、上至5倍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3项、第6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2000千瓦时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1倍及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3项、第6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2000千瓦时至50000千瓦时(含本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1倍以上至3倍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3项、第6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50000千瓦时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3倍以上至4倍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4项、第5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
11、量2000千瓦时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2倍及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4项、第5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2000千瓦时至50000千瓦时(含本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2倍以上至3倍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4项、第5项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计算盗窃电能数量50000千瓦时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3倍以上至5倍的罚款。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 用 条 件(处罚层级分类)裁 量 幅 度条款规 定 内 容8辽宁省反窃电条例第 21 条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传授窃电方法、帮
12、助他人窃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初次传授窃电方法或者帮助他人窃电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及以下的罚款。传授窃电方法或者帮助他人窃电累计5次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罚款。传授窃电方法或者帮助他人窃电累计超过5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罚款。9辽宁省反窃电条例 第22 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生产、销售窃电专用器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窃电专用器具及生产工具,并处5000元以上
13、50000元以下罚款。初次销售窃电专用器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窃电专用器具,并处5000元及以下的罚款。累计销售窃电专用器具在5件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窃电专用器具,并处5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罚款。累计销售窃电专用器具在5件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窃电专用器具,并处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罚款。生产窃电专用器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窃电专用器具及生产工具,并处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罚款。大连市节能监察支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
14、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 规定内容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第 68 条 第 2 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不细化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第 71 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15、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不细化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第 72 条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不细化4重 点 用 能 单 位 节 能 管 理 办 法第 21 条重点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或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所聘能源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16、未改正的,对其及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不细化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76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的;并处5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并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
17、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并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并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并处8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并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所得在6万元以上的;并处10万元罚款。
18、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77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年供能5吨标煤以下的;处5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
19、消费实行包费制、年供能5吨标煤以上10吨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年供能10吨标煤从上15吨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年供能15吨标煤以上20吨以下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年供能20吨标煤以上的;处20万元罚
20、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82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煤以下的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
21、行政处罚决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10000吨标煤以下的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0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国家重点监管的千家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83条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责令限期
23、整改,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制定整改计划且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已制定整改计划但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措施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制定整改计划且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已制定整改计划但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制定整改计划且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已制定整改计划但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
24、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或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制定整改计划且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已制定整改计划但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二十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84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
25、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将能源管理负责人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6、的,处三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第26条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样品等。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节能监察,不得伪造、销毁、篡改有关证据。)规定,拒绝、阻碍节能监察工作,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以及伪造、销毁、篡改证据的,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警告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
27、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配合执法人员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不听劝阻,立案前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2、在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企图逃避检查的。处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2、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3、对检举
28、人、举报人或者对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处四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依法办理移送手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依法办理移送手续。11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第27条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经监察不合格的,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用能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延期申请。节能监察
29、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规定,在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所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整改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配合执法人员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不听劝阻,立案前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2、在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企图逃避检查的。处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2、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3、对检举人、举报人或者对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处四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