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范文(共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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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 税法概述本节结构及重点内容提示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二、税法原则(重点)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重点)四、税法的作用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考点:税收和税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熟悉)税收从本质看,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具有“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无偿性是核心。还具有调节经济、监督管理职能。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部分学习
2、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2)有权的国家机关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3)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二)税法的特点注意辨析以下几点一般特点注意辨析区分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于习惯法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
3、务性法规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不是单一的法律二、税法原则(P3,掌握)(一)税法原则的分类和示例税法原则法理学角度技术性运用六适四基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法律主义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征是违法和无效的。该具体原则可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依法稽征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公平主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是指征纳双
4、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2.税法适用原则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由于旧法。
5、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P7,掌握)(一)税法效力基本分类具体分类1.税法的空间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2.税法的时间效力税法的生效(三种情况)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税法
6、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大多采用)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这种说法生效方式实质上是将税收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税法的失效(三种类型)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直接宣布废止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税法的溯及力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都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3.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法的解释具有专属性、权威性、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 立法解释 按照解释权限划分 司法解释 税法的 行政解释 解释 字面解释 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 限制解释 扩充解释1.按照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解释权限分类特点解释主体判
7、案适用性立法解释事后解释(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解释法律(2)国务院解释税收行政法规(3)地方人大常委会解释地方税收法规可作判案依据司法解释在我国限于税收犯罪范围包括“两高一共”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查解释、由两高做出的共同解释可作判案依据行政解释在执行中具有普遍约束力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原则上不能作判案直接依据2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税法解释还可以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字面解释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限制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扩充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四、税法的作用(了解) (
8、一)税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二)税法的经济作用1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2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3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4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依据宪法制定,这种依从包括直接依据宪法的条款制定和依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两个层面。(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时间较早。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
9、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其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3)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4)解决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2.税法虽然与行政法联系密切,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2)税法与社会再生
10、产,特别是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全过程密切相连,不论是生产、交换、分配,还是消费,都是税法参与调节,其联系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并且是以货币收益转移的数额来作为纳税人所尽义务的基本度量,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少数义务性法规也不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四)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税法与经济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1)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即在税法运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经济分配的进行;(2)经济法中的许多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重要依据;(3)经济法中的一些概念、规则、原则也在税法中大量应用。2.税法与经济法之间也有差别:(1)从调整对象来看,经济法调
11、整的是经济管理关系,而税法调整对象则含有较多的税务行政管理的性质;(2)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授权性法规;(3)税法解决争议的程序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程序,而不适用经济法中的普遍采用的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程序。(五)税法与刑法的关系刑法是国家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二者调整对象不同、性质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注意新变化: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将原来的“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六)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被一个国家承认的国际税法也应该是这个国家税法的组成部分各国立法时会吸取国际法中
12、合理的理论、原则及有关法律规范;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使国际法对国内法的立法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例题多选题】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的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下列有关税法与刑法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刑法属于禁止性法规B税收法律责任追究形式具有多重性,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形式 C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D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体现了税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E对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不一致【答案】BCD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
13、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两种不同的学说,即“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税收法律关系有四个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固定有一方主体为国家,成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纳税人和国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权利义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
14、向、连续等特点,只要纳税人不中断税法规定应纳税的行为,税法不发生变更,税收法律关系就将一直延续下去。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双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1征税主体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极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弃或转让。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包括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也可以是履行征税职责的财政机关、海关。2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就是通常
15、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的划分方法:划分方法划分类别说明按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划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按征税权行使的范围不同划分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特别提示】这部分内容中的知试点比较散乱,但也比较容易命题。考生要充分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不要混淆权利与义务;二是要把握纳税人权利的一些具体体现。十四条权利和十条义务中的易考点。(P19P23)权利:(2)、(4)、(5)、(6)、(7)、(9)(14)中注意辨析的问题。这些权利包括:保密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
16、退还多缴税款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权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义务:(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3.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除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主要的法律关系主体之外,还有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银行、工商、公安等,税法中也相应规定了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项目主要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17、(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3)纳税义务的免除(4)某些税法的废止(5)纳税主体的消失第三节 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税法按内容分类,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按内容分类特点及范围实体法(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是税法的核心部分)特点: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表现在一税一法;税收要素固定范围: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程序法(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特点:规定征税和纳税
18、程序范围: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稽查程序一、税收实体法(重点)税收实体法要素主要有六个: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一)纳税义务人(P25)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也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相关概念: (1)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现实中,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2)代扣代缴义务人(3)代收代缴义务人(4)代征代缴义务人(5)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二)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课税对象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
19、决定着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是税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与课税对象的相关概念辨析:(1)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计税依据和课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如:税种举例课税对象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和课税对象的关系所得税所得额所得额一致车船税车辆、船舶车船吨位不一
20、致(2)税源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源的大小体现着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税源和征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3)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例题多选题】对税收实体法要素中有关课税对象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05年)A. 课税对象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B. 税目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C. 从实物形态分析,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D. 从个人所得税来看,其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答案】AD【例题多选题】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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