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除湿机(北美版)企业技术标准(共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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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美的集团制冷事业本部企业标准QJ/MK02.036-2004 除湿机(北美版)(试行版)前 言本标准主要针对销往北美除湿机产品。本标准在GB/T 19411-2003除湿机国标的基础上,主要增加了以下要求:1、 引用了北美的除湿机性能、安全标准和EMC电磁兼容性标准;2、 增加了零部件老化性和认证等要求;3、 增加了外观件的一些技术要求;4、 增加了一些新产品构造设计等要求;5、 增加了额定除湿量、除湿消耗功率、除湿能源效率判定要求;6、 更改了噪声声压级的判定要求,增加了测试噪声声功率级的要求;7、 增加低温运行、湿度调节、溢水绝缘判定要求;8、 对产品包装、标志
2、、附件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更改;9、 增加了除湿机的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检验规则。本标准发布后,新产品的外包装箱图案和标志等等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本标准实施后,QJ/MK03.017-2002除湿机外观结构技术规范不再适用于本标准范围内的空调器产品,请相关部门知照! 本标准由测试验证提出,并负责主要负责起草,海外营销公司和标准化部协助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家民,任仲贤,牛强,郑崇开。辅助起草人:何义平,刘士军,林俊江,熊小辉,郭维恒。本标准由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部负责解释。专心-专注-专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北美的除湿机。2 引用标准
3、本标准引用下列标准。下列标准和指令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和指令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和指令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和指令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和指令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和指令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7725-1996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19411-2003 除湿机ANSI/AHAM DH-1-1992 美国国家标准 除湿机ANSI/UL94 美国设备和器具用塑料部件的阻燃试验方法UL 474-1993 美国除湿机安全要求UL 484-1993 美国房间空调器标准UL969 铭牌标志系统QJ/MK02.001-2001
4、a 房间空调器QJ/MK02.002-2001a 房间空调器 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QJ/MK02.011-2004 出口产品型号命名方法QJ/MK02.024-2003 除湿机(出口)(适用于出口欧洲的除湿机)QJ/MK08.001-2001 房间空调器异常噪声的检测和判定方法QJ/MK08.033-2003 潮态堆码试验评价方法ASTM D5276 自由下落情况下满载的集装箱作落体试验的测试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整体式除湿机将制冷系统、送风系统组装在一起的除湿机。 3.2 名义除湿量在铭牌上标识的名义工况下,除湿机运行一小时的凝结水量的名义值。 3.3 除湿量在规定工况下,每
5、小时的凝结水量。3.4 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除湿能源效率)在名义工况下,除湿量与输入总功率之比。4 产品分类与命名工厂型号按GB/T 19411和QJ/MK02.002编制,销售型号按QJ/MK02.011出口产品型号命名方法的规定(客户有特殊要求除外)。GB/T 19411-2003除湿机中的本规定适用。5 技术要求5.1 一般要求(总体要求)5.1.1 零部件要求除湿机所使用的零部件除了应符合相应的企业标准、UL相关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必要时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表明该零部件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QJ/MK02.001-2001a的5.1.1规定,并增加以下要求:1)
6、对于60Hz的机型,电源线的规格统一规定为115V(120V) 60Hz或220V(230V) 60Hz,要求整机装配后,电源线无损伤(允许有不明显的压痕)、表面清洁,长度、颜色符合要求(如无规定,要求使用白色电源线);2)强电部件(包括各种强电导线)的选用应该选用有UL认证的厂家,如果没有认证,必须提供UL相关标准的测试报告或认证证书。5.1.2 外观及装配质量要求除湿机的外观应符合QJ/MK02.001-2001a的5.1.2规定和客户指定要求,并增加以下要求:1)除湿机外观件的颜色优先使用S1004(象牙白)或427C颜色;如采用其他颜色,必须在生产下单时候注明;2)各外部部件的装配应紧
7、密,间隙应均匀。在跌落、运输和振动等试验后检查(除非不要求进行这些试验),配合间隙、间隙不均匀锥度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外部部件的装配间隙要求 单位:mm 指标要求装配部件或部位最大允许值前、后面板的配合间隙2.0水箱与前面板的配合间隙1.5前面板与左右侧板的配合间隙2.0后面板与左右侧板的配合间隙2.0顶盖与侧板及面板的配合间隙1.5注:配合间隙应均匀,间隙不均匀锥度不应大于1/800,可由用户装拆的部件的间隙不均匀锥度不应大于1/400。5.1.3 构造设计要求空调器的构造设计应符合QJ/MK02.001房间空气调节器和QJ/MK03.040移动空调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增加以下要求:l
8、)新产品系列化要求,对同一系列的产品要求采用相同和相似的外形、接线方式,相同的电控功能,相同的显示面板,相同的面板结构和拆卸结构,相同和相似的电机装配结构,相同和相似的出风结构,并注意零部件的通用化设计;2)万向轮安装应牢固,移动机体应平稳,无磕碰、杂音(万向轮滚动的正常声音除外);3)具有水箱的产品应具备可靠的排水装置或水满保护装置,不应因为浮力零件浸水、水箱安装不到位而导致装置失效、溢水;在运行中,水箱温度不应过高以至导致水箱容器热变形。4)外观曲面及圆角在相切保证光滑过渡,尽量达到设计要求;外观件正面配合缝隙及边设计应均匀,尽量避免尖角。5)导风条的弧度应与装饰板的弧度一致。6)从前后、
9、左右以人的正常高度观看机身,不宜看到万向轮。(以不突出垂直面为准)。7)电控盒应为阻燃材料,一般为ABS应达到5V级,电线电缆压紧程度应符合安全要求,过线尖角尽量为倒角。(引线不能碰锐边和尖角,以及发热部件或有相对运动的部件) 8)水位控制开关应动作可靠,反复操作100 000次,开关不应损坏;9)室内温度传感器和湿度传感器设计,要避免受到蒸发器的热辐射以及防水防结霜设计的影响;10)保险丝需要设计为可以更换式;11)除湿机都应该有排水孔和合适的排水装置(或接水盘),在使用中产生的冷凝水应能流入水箱或通过排水管排除到室外;除湿机底盘不应有积水。12)排水系统(包括排水口,排水管)内径8mm。5
10、.2 性能要求5.2.1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按6.3.1方法试验时,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漏。5.2.2 额定能力试验额定能力包括除湿量、除湿消耗功率、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三个指标。按6.3.2方法试验时,实测额定除湿量、消耗功率、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应符合表2-1和表2-2的规定。 试验中,不应出现压缩机停止运行或者其他异常现象。额定能力测试数据在表5所示工况下,除湿机运行1小时的凝结水量。工厂检验时,采用表5中额定能力测试工况作为检验标准,其余工况所测结果供参考。能源效率(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L/KWh)的计算方法按照QJ/MK01.008正态分布计量性指标 置信值(区间)估计方法计算置信
11、度95%的置信下限值(LCL),能源效率应符合表2-1和表2-2的规定。表2-1 除湿量、消耗功率要求参数分类额定除湿量能力比1)页:4行标92%制冷额定功率功率比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除湿能源效率比2)试制样机97%108%97%小批试产3)96%110%96%批量生产95%110%95%注:1、 额定除湿量能力比 = 实测除湿量 / 铭牌标示除湿量(客牌机型按照相应内控技术要求规定)。2、 除湿能源效率比=实测除湿能源效率/铭牌标示值(客牌机型按照相应内控技术要求规定)。3、 若小批试产的实测指标仅符合批产要求,则加抽一倍数量,如果均符合批产要求则判合格。表2-2 能源效率要求:除湿量能源效率
12、(实测最低极限值)能源效率(铭牌最低极限值)10L/day1.1L/KWh1.16L/KWh10L/day251. 3L/KWh1. 37L/KWh25L/day351.5L/KWh1.58L/KWh36L/day572.25L/KWh2.37L/KWh5.2.3 最大负荷运行按表5的工况,6.3.3方法试验时,在整个试验过程中,除湿机各部件不应损坏,空调器应能正常运行。除湿机在任何1h连续运行期间,不应出现压缩机关闭的现象。当除湿机断电停机3min后,再启动连续运行1h,但在启动运行的最初5min内允许过载保护器跳开或出现电控保护;在运行的最初5min内过载保护器不复位时,在停机不超过30m
13、in内复位的,应连续运行1h。对于手动复位的过载保护器,在最初5min内跳开的,应在跳开10min后强制复位,应能够再连续运行1h。5.2.4 低温运行试验按表5的工况,6.3.4方法试验时,除湿机在低温工况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出风口不应有水滴吹出;2)运行结束后,蒸发器迎风面上不应有冰霜;3)有自动除霜的除湿机,其融霜时间不应超过完整试验周期的30%,传感器上不应有水或者冰霜存在。5.2.5 凝结水排除按表5的工况,6.3.5方法试验时,除湿机在各种试验工况下运行,应具有排除凝结水的能力。有自动停机装置的除湿机,自动停机装置自动作业准确,排水口以外的任何部件不应有水溢出或吹出。5.2
14、.6 噪声试验5.2.6.1 除湿机应按表5的工况,6.3.7方法试验进行声压级噪声测试;实测噪声应符合本标准表3的规定。试验时,也不应该出现明显的异常声音。表3 噪声明示值确定原则和实测噪声判定值(声压级) 单位:dB(A)参数分类前面最高噪声1)前面最低噪声1)后面噪声三档风速以上机型的相邻两档噪声差值两档风速机型的高低档噪声差值试制样机2)设计任务书要求 或 标称 +1.51.52.0噪声明示值的确定3) MAX试制 -1.51.52.0小批试产 明示值 +2.01.52.0批量生产 明示值 +2.01.52.0注1)最高(最低)噪声应取各个工作模式测试结果的最高(最低)噪声值作为最终结
15、果。2)试制样机应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没有设计任务书的产品,应符合表中给出的具体指标要求。3)噪声明示值的确定:以试制样机实测最大噪声(即MAX试制)减去表中的规定值,并向大数圆整到整数或者0.5dB(A)倍数。除湿机铭牌标称噪声最高不应超过表4规定,全消声室噪声标称值应与表4所示值减去1dB(A)。表4 噪声明示值的最高允许值(声压级)额定除湿量(Kg/h)噪声明示值的最高允许值 0.4520.4除湿量1.0591.0除湿量2.0632.0除湿量6.3656.3除湿量1267122277注:1)噪声明示值最高不允许超出表中的要求;2)额定除湿量(kg/h)采用额定能力测试工况的数值。5.2
16、.6.2 除湿机还应按照QJ/MK08.032空调器和除湿机噪声声功率级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声功率级噪声的测试,提供各风速下的声功率的噪声测试结果,但不做判定要求。5.2.7 溢水绝缘试验处理装有凝结水处理容器的除湿机,按6.3.7方法试验,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5.2.8 风量测试按6.3.8方法试验时,风量测试需要测量不同电机转速下的风量测试结果,供参考。5.2.9 湿度调节按6.3.9方法试验时,各湿度控制点的压缩机开停时的湿度误差(5%RH),调节至高于被测机最大湿度控制点(10%RH)。5.2.10 生产线上电气安全产品在生产线上按6.3.10方法试验时,四项电气安全试验应符合以下要
17、求。a) 电气强度:不击穿、闪络,漏电流:10mA;b) 绝缘电阻:2M;c) 泄漏电流:3.5mA;d) 接地电阻:0.1。在试验室中进行电气安全试验时,应该按照UL474的相应规定进行检测和判定。5.3 可靠性要求除湿机的潮态堆码、运输、振动、长期运行应符合QJ/MK02.001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规定。5.4 跌落试验测试 跌落试验按6.3.1方法进行,按6.3.1.16.3.1.4要求进行试验后,样机包装纸箱应无明显的破裂;底盘、外壳不应明显变形、开裂或脱漆;电子器件引脚不应松焊;紧固件不应松动;管路不应严重相碰或摩擦;制冷剂不应泄漏;开机后能正常运行。 按6.3.1.5要求进行试验后,样
18、机外观质量只供参考,但样机必须能正常运行。5.5 夹持试验由于测试中心还没有夹持与动态负载的试验设备,要进行该项试验需要委外测试。5.6 堆码试验堆码:按照QJ/MK08.033潮态堆码试验评价方法执行。5.7 安全性要求空调器应符合UL474、UL484和UL94的安全标准要求,主要元器件应有UL认证(包括:电源线及插头、温控器、开关控制器、变压器、保险丝、继电器、电路板、内部线体、压敏电阻、安规电容、电机、压缩机、电容器和负离子发生器等)。5.8 电磁兼容性要求对于带有电子控制电路的除湿机应符合QJ/MK02.008-2004空调器电子控制器的要求。6 试验6.1 试验条件除非相关标准条款
19、中另有规定,在试验中,试验条件均按下述规定。试验工况见表5规定。对于使用两种以上工况的除湿机应该在铭牌标出的每种气候类型工况条件下进行试验。表5 制冷系统性能试验工况序号试 验 项 目室内侧空气状态干球温度湿球温度相对湿度%1额定除湿能力额定能力测试工况26.720.960%2最大负荷运行测试工况32.223.850%3低温运行1)测试工况13)A类52.160%B类18.313.760%测试工况2A、B类73.960%测试工况3A、B类97.480%测试工况4A、B类119.380%测试工况5A、B类1311.280%测试工况6A、B类1513.180%测试工况7A、B类1714.980%4
20、溢水绝缘试验处理26.723.980%5冷凝水排除26.725.893%6噪声2)26.720.960%7循环风量(干风量)26.720.960%注1):低温运行工况根据说明书规定的最低使用温度/湿度来决定,本标准统一规定为表中的温度值。注2):噪声测试应该先开机运行并调节工况至达到工况要求后,关闭试验室空气处理机组后开始测试。注3):A类使用环境温度532,B类使用环境温度1832。6.2 试验的一般要求6.2.1 所有试验均按铭牌规定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进行,另有规定不受此限。对于标有额定电压范围的除湿机,应该在电压的上、下限均进行试验。除非能证明某个试验项目在某一电压下工作条件是最严酷的
21、(或最不利的),可以只按该电压进行该项试验。6.2.2 应按照制造厂的安装说明和所提供的附件,将被测除湿机安装在试验房间内,试验应在各个位置 进行,或者选最不利的位置。6.2.3 除试验需要的装置和仪器的连接外,对除湿机不得作任何更改。6.2.4 试验时不能改变除湿机风机转速和系统阻力。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采用最高风速,出风格栅应调节到最大出风位置。6.3 试验方法6.3.1 跌落试验:图1 图26.3.1.1 跌落要求:跌落实验应针对小机型的RRC 仓库的产品进行。需要符合所有的下面所列出的重量和尺寸的要求。大机型DDC仓库的产品其重量以及尺寸标准都是超过此标准的。_ 毛重: 100 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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