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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屋租赁合同书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制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甲方): 地 址: 房屋租赁许可证编号: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 层)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
2、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
3、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第八条 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其使用的第一个月由甲方先行垫支,乙方在使用满一个月后的十天内交还给甲方。以后的费用应提前预交。预交标准为前一月份已经支付的数额,预交时间为每月 日(每季第 个月 日)前。前次预交款项在下次预交时结算。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有关凭证。乙方不预交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乙方欠款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规定允许保证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4、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本条维修(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的
5、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
6、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第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乙方拖欠租金 月以上;(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三)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7、(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人。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
8、续租用的;(四)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
9、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二十一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金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文本为副本。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登记人(签章): 年 月 日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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