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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泗县特殊教育学校摄像设备使用及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因特教学校工作需要,为加强特教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及多媒体教学工作,学校特配置摄影设备给各班班主任使用。为科学合理使用以上摄像设备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规范学校财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摄影设备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合理分配,教务处负责监督规范使用。使用效果量化考核结果,将在以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班主任考核”中体现出来。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领用摄像设备的人员。第二章 摄像设备使用注意事项第四条、 使用规范1、领用人对相机有保管义务和操作的权利。2、配置摄像设备的员工应遵守相机使用规范,平时
2、注意爱护、保养、不得私自拆卸相机、不得在相机表面刻划、涂划,如相机人为损坏的相机负责人按实际作出相应赔偿。3、每次拍摄完后应及时将相机放在保护套内。4、雨天注意防水,如不慎相机进水,应立即取出电池,不要再开机将入水相机用吹风相用暖风吹干。5、相机领用人注意对相机的防震、防水、防腐、防尘、防盗。严格按规定操作,确保随时可用。如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管理人员。第五条、相机领用人未经批准不得公物私用,不得外借他人使用。第六条、学校统一放假期间必须将相机交回总务处统一保存管理。行政管理工作用机除外。第七条、校领导和总务处有权对相机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样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要求使用相机的或没有留存工作影
3、像资料的,将收回设备另作分配。第八条、当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时,须将相机交回总务处。第三章、维修、遗失责任第九条、当相机损坏需要维修时,由第三方(学校相机维保单位)鉴定故障原因,由于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如果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故障,维修费用全额由责任人承担。第十条、相机的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当相机遗失时,责任人需赔偿该相机的净值费用。第十一条、当使用人违反以上条款,如应由个人承担的维修费用和遗失赔偿而不愿承担时,学校将在其当月工资自行扣除相关费用。第十二条、如果使用人遗失相机配件如电池、充电器等,使用人须按配件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制定、解释及修改
4、权归校委会。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第一批领用摄像设备的班主任和兼任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如遇到集中使用该批设备时,领用人员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交总务处。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泗县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9月1日附件1:摄像设备使用人员工作要求和规定摄影设备使用人员工作要求和规定随着信息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的发展,特教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也在逐步更新。为了适用数字化、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学校斥资采购了一批摄影摄像设备。为了让该批设备得到最大化的合理使用,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加强特教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及多媒体教学工作,学校特将此批摄影设备先期配发给各班班主任使用。为科学合理使用以上
5、摄像设备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规范使用范围及量化目标考核,特制定摄像器材使用要求:一、 各班班主任在领用摄像设备之日起,应按照如下规定在本人计算机教学目标盘符里专设一个使用目标文件夹,即“我的影像资料”。二、 一级目标文件夹“我的影像资料”下设“班级管理”、“学科教学”、“网站投稿”三个子文件夹。三、 每学期各个班主任的影像资料暂行量化规定:1、“班级管理“:(可以按项目再下设三级文件夹存放以下材料)、每周班会主题教育照片1-3张;、每期班级黑板报布置或学校专栏布置照片1-3张;、每次综治办安排的专题安全教育照片1-3张;、班级活动照片(如节日活动、家长会等),每次1-3张;、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如学生每学期单身照;学生体质数据照;贫困生补助需要的学生户籍照片,粮补卡照片等),每人1份;、学生意外事故现场证据存档照片。(按实际情况记录)2、“学科教学”:、课件图片素材采集照片;(应体现在优质课或公开课件中)、课堂教学点滴留影;、自己试制作的微课小视频。3、“网站投稿”:凡是班主任认为有意义的班级各类活动,都可以图文并茂地编辑成稿件向学校网站投稿,并留存考绩备用。以上影像资料,一要确保各个部门随要随上传备用,二要保存好留待领导随机抽样检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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