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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
2、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 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
3、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 设立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节能工作的综合管理。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设在设备科。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公司领导组织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4、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和决策;负责公司节能工作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综合目标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节能综合指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或岗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处室和岗位。各部门应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
5、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编制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编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单位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生产计划部负责汇总、编制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公司能源消费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 (四)节能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五)设备科负责根据节能工
6、作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会同节能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的工作目标; 2负责提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提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及分解到所属企业节能具体目标; 3负责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4负责实施或提出年终评比考核和奖惩建议; 5.负责制定或提出业务范围内主要节能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建议; 6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 7负责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根据节能
7、工作规划、节能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单位是节能工作的主体。必须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委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机构和人员,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安排专人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节能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聘任节能管理人员,同时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备案。各单位的节能相关管理部门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形成单位内部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 单位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制
8、度、细则以及节能工作目标、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节能项目的审定和上报。 (四)负责处理本单位节能方面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节能管理队伍建设,指导本单位开展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管理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总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
9、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负责考核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核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逐级分解落实能耗指标,考核用能单位的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节奖超罚。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档案和台帐;定期对本单位节能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措施的实施。 (八)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 (九)协同有关部门
10、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员工节能管理水平、技术素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第三章 节能管理 第十五条 节能例会制度。公司应建立节能季度例会制度,对照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计划,小结当季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 节能计划管理。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管理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范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国家总体节能目标,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及年度节能计划,确定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节能指标和主要节能措施。 第十七条 能源计量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
11、,建立健全节能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节能计量台帐和节能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八条 能源统计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建立节能统计台帐,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并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按月上报公司节能办公室。 第十九条 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能量平衡和能源审计等工作,摸清并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 第二十条 单位要加强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定主要装置、产品和主要设备能耗定额或指标,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要
12、积极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以及企业的相关节能标准,编制、完善节能设计标准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快节能标准化进程,完善节能标准化体系。 第二十二条 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节能监测机构,对重点耗能设备、系统进行节能检测,评价能源利用状况,定期发布节能监测信息,根据监测结果向被监测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年度节能监测费用分别由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计划,审核批准后纳入财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节能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采暖、空调、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减少电脑、复印机
13、、打印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优先使用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照明要求较低的场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第二十四条 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刊物、讲座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职工提高节能意识和节能观念。 第二十五条 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培训,使节能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专业知识,推广节能降耗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
14、节能知识,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企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未经节能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第二十六条 单位应加强多层次节能人才的开发,有计划地培养节能管理、技术人才。 第五章合理利用能源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努力降低能源消费,防止和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应用效率、转换效率和输送效率;努力节约非生产用能。 第二十八条 单位要加强用能产品和设备规范管理,不得生产、销售、使用、转让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用能设备。对退役、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按规定必须进行解体处理的
15、,应当交指定单位进行解体或者监督其解体。 第二十九条 单位要规范用能计量和缴费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偿供能或者实行包费制。要建立市场化收费机制,逐步实行按户用能计量收费制度,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节约能源。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向外部用能单位提供能源。 第三十一条 单位应积极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对现有工艺和设备进行节能改进,优化操作,提高用能效率。 第六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二条 公司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三条 公司节能投入资金优先考虑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技术推广项目。制定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
16、制,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解决节能技术改造投资不足和项目实施风险问题。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要加强节能技改技措项目管理,由节能主管处室负责汇总、优选和提出节能技改技措项目建议计划,对重点节能技改技措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考核、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效果。 第三十五条 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专项投入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更新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检查企业的用能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行业设计规
17、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节能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岗位责任不清、工作开展不力、节能指标不达标、能耗超过定额、浪费能源的企业,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作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第三十九条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各部门、车间的节能综合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 第四十条 公司对具有下列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节能管理方面措施落实到位,节能指标居于行业先进水平的部门。 (二)在节能降耗、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积极参与节能的各项工作,献计献策,为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四十一条 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要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按月对用能单位进行考核,对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节能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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