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监督管理标准(共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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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Q/HNYM华能伊敏电厂企业标准Q/HN-2-7202.15.054-2013代替 Q/HNYM-G-522.11-2012金属监督管理标准20131128发布 20131201实施华能伊敏电厂 发 布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受 控 文 件受控编号:前 言为规范华能伊敏电厂(以下简称 “伊敏电厂”)金属监督的管理,确保金属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安全经济运行,避免发生重大设备及人身事故,明确金属监督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结合伊敏电厂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伊敏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提出。本标准由伊敏电厂生技科归口
2、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伊敏电厂生技科。本标准主要编审人员:编 制:齐散丹高娃审 核:吕滋涛、巴特尔批 准:陈春鹏本标准于2012年04月28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2次修订。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代替Q/HNYM-G-522.11-2012金属监督管理标准。金属监督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伊敏电厂金属监督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伊敏电厂金属监督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DL/T 105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Q/HB-J-08.L07-200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技术标准Q/HNHN SJ-03-002-20
3、11 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风扇磨煤机叶轮技术监督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金属监督是监督火电厂发电设备金属部件安全运行的技术和管理工作,是电力生产、建设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通过对受监范围内金属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等情况,杜绝不合格的金属部件投入运行;检查和掌握金属部件在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及缺陷萌生发展情况,通过科学分析,使之在失效前及时更换或修补恢复;参加受监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并监督实施。3.2 金属检验是通过对受监部件金属材料进行各项物
4、理性能、化学性能、力学性能测试及用无损的方法对金属部件的缺陷进行检测,对金属部件的材质做出评价。是对设备的健康状况、可能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概率及寿命损耗做出判断和评价的技术;是预防设备发生事故,指导和改进检修工作,保证安全运行的一种有效措施。3.3 无损检验是指不破坏被检查材料或成品的性能和完整性而检测其缺陷的方法。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着色检测PT、磁粉检测MT等,较新的方法有涡流检测ET、磁记忆检测MMT、声发射AE等。4 职责4.1 总工程师4.1.1 负责审批金属监督重大技术措施、报告、方案。4.1.2 负责审批金属技术监督网络的建立和更新。4.1.3 负责审批
5、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或实施细则。4.1.4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4.1.5 负责审批年度计量器具送检计划。4.2 生技科4.2.1 组织贯彻上级相关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细则、指示或规定,审定伊敏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4.2.2 督促、检查伊敏电厂贯彻实施金属技术监督的规程和管理标准的情况。4.2.3 审定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4.2.4 审定金属监督重大技术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4.2.5 组织召开金属监督会议,调查分析金属方面的重大设备事故和设备缺陷,采取对策,并上报主管部门。4.2.6 组织协调金属技术监督各项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奖惩建议。4.3 发电部、检修
6、部4.3.1 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相关规程制度,配合及支持金属监督和金属检验工作。4.3.2 在机组的各级检修工作中组织落实本部门本专业金属监督工作。4.3.3 制定和落实本部门、本专业范围的金属监督工作。4.3.4 负责组织本专业受监控范围内的备品配件等的加工和制造质量的监督。4.3.5 参加金属监督事故分析,提供相关参考数据。4.3.6 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班组金属监督技术记录和台帐。4.4 金属实验室4.4.1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钢材备品备件的管理、热处理和焊接质量的监督。4.4.2 配合金属专工建立、健全和保管金属技术监督、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档案,以及检查和督促金属技术监督、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
7、程细则等贯彻执行情况。4.4.3 负责全厂的金属材料、焊接材料的检测工作。4.4.4 负责全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无损探伤工作。4.4.5 负责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测量、计算工作。4.4.6 负责金相试验和机械性能试验。4.4.7 参与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建议。5 流程与风险分析5.1 管理流程图金属监督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金属监督仪器仪表管理流程图见附录B(规范性附录)。5.2 控制点5.2.1 组织与职责:确保金属技术监督组织健全,各级监督人员职责明确并得到落实;确保有关人员持证上岗。5.2.2 标准符合性:金属技术监督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
8、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5.2.3 仪器:检测仪器应定期检验,确保其合格、有效。5.2.4 监督计划:应结合伊敏电厂的实际情况制订、审批、上报各种金属监督计划。5.2.5 实施过程:对设计、基建(技改)、运行(备用)、检修过程中的金属监督项目应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5.2.6 监督档案:建立和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确保技术监督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5.2.7 评价与考核:定期对金属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5.2.8 总结:定期编写技术监督报表、总结报告和单项监督报告,并按规定按时上报。5.3 风险分析5.3.1 组织与职责
9、:由于未建立健全或未明确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可能发生各级金属监督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有关人员没有持证上岗,可能导致监督失控状态,不能及时发现隐患,造成重大设备及人身事故。5.3.2 标准符合性:由于监督检验标准不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可能导致分析或检测结果不准确,造成设备及人身事故,或金属监督工作不符合有关规定。5.3.3 仪器:由于检测仪器未定期检验,无法确保其合格、有效,可能导致分析或检测结果不准确,造成重大设备及人身事故。5.3.4 监督计划:由于未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制订、审批、上报年度金属监督计划,在机组修检修中金属监督检验项目有遗漏,发生隐患未能及时发
10、现解决,可能导致机组启动后设备故障。5.3.5 实施过程:由于金属监督项目没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督未形成闭环管理,导致某个环节失去监督作用,造成设备及人身事故。5.3.6 监督档案:由于未建立和健全金属技术监督原始资料档案和专门技术档案,资料和技术档案不完善,没有连续性,可能发生重要金属部件监督检验超期,导致金属部件设备超期运行。5.3.7 评价与考核:由于没有定期对金属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导致监督工作失去作用,监督工作无法有效执行,无法发现设备隐患。5.3.8 总结:由于没有定期编写技术监督报表、总结报告和单项监督报告,导致监督管理松懈,不规范,监督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和失去总结作
11、用。6 管理内容与方法6.1 组织与职责6.1.1 组织6.1.1.1 金属技术监督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并建立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监督管理网络。领导小组组员包括总工程师,生技科科长,发电部、检修部、燃除部负责技术监督的副主任,技术监督联络人。6.1.1.2 金属监督工作由总工程师领导,在生技科设金属专工负责伊敏电厂金属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建立厂、专业及班组三级金属监督管理网络。二、三级网络随着人员变动及时更新网络,并上报一级监督专责人。生技科组织于每年年初对伊敏电厂技术监督网络进行更新、调整,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通知,在伊敏电厂局域网上公布。6.1.1.3 生技科设立金属试验室
12、为全厂金属监督检验执行机构,负责金属监督的检验、检测工作。6.1.1.4 金属试验室及外委工程队伍从事无损检验、理化检验、热处理等专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必须与所持的证书相符。6.1.1.5 金属专工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要求应持证上岗。6.1.2 职责6.1.2.1 金属监督领导小组职责6.1.2.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组织制定符合本厂实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实施标准;根据伊敏电厂的具体情况制订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考核细则。6.1.2.1.2 组建金属技术监督网,网络监督人员变化
13、后应及时更新,建立一、二、三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开展全过程技术监督,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努力消除金属设备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和各项指标,研究拓展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并在具体技术监督工作中实施。6.1.2.1.3 在金属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时,及时向呼伦贝尔公司有关部门报告。6.1.2.1.4 组织制订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报送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监督工作总结,确保监督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6.1.2.1.5 与西安热工院签订技术监督管理支持服务合同,并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6.1.2.1.6 组织或参加伊敏电厂事故、重大设备隐患的技术分析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14、并督促落实。6.1.2.1.7 组织或参加伊敏电厂新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6.1.2.1.8 安排本厂金属监督专责人参加上级监督部门组织的金属技术监督专责人上岗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6.1.2.1.9 负责对一级监督网络人员的评价考核工作和全年监督网络人员工作情况的评定和奖惩。6.1.2.2 金属监督专责人职责6.1.2.2.1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贯彻上级有关的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条例和制度,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6.1.2.2.2 组织制定伊敏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写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6.1.
15、2.2.3 负责组织制定、初审检修中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6.1.2.2.4 负责组织金属技术监督活动,定期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分析会,督促检查基层各相关部门金属技术监督指令性要求和计划的执行情况。6.1.2.2.5 及时向厂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金属监督报表、大修工作总结、事故分析报告和其他专题报告。6.1.2.2.6 参加有关金属技术监督部件的事故调查以及反事故措施的制订。6.1.2.2.7 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6.1.2.2.8 负责对伊敏电厂金属试验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完善必要的检测手段和管理,对金属试验记录或报告进行审核。6.1.2.2.9 负责对金属监督二级网络人员工作
16、进行评价考核。6.1.2.3 二级金属监督负责人职责6.1.2.3.1 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相关规程制度,配合及支持金属监督和金属检验工作。6.1.2.3.2 根据金属监督标准结合本专业的设备状况、事故教训等,在机组的各级检修工作中组织制定检修项目,落实本专业范围的金属监督工作。6.1.2.3.3 参照相关企业标准、技术文件、图纸等,负责组织本专业受监范围内的备品配件等的加工和制造质量的监督。6.1.2.3.4 参加金属事故分析,提供相关参考及数据,帮助找出事故原因及对策。6.1.2.3.5 建立健全本专业的金属监督技术记录和台帐,检查及时更新录入情况。6.1.2.3.6 负责监督运行人员对主蒸
17、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三通、阀门和焊缝等薄弱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6.1.2.3.7 负责监督运行人员把蒸汽管道的温度压力控制在设计范围之内,认真控制温升、温降速度,并监视管道膨胀情况。6.1.2.3.8 配合金属监督专工做好定期检验工作。6.1.2.3.9 负责对金属监督三级网络人员工作的评价考核。6.1.2.4 三级金属监督负责人6.1.2.4.1 认真执行各级颁发的指示、规程和制度。6.1.2.4.2 熟悉本班组的设备运行工况,并结合机组检修计划及时提出金属监督项目及金属检验项目。6.1.2.4.3 参加本专业金属事故分析,建立健全本班组设备台帐。6.1.2.4.4
18、 配合厂金属监督做好金属检测、金属监督工作。6.1.2.4.5 要做好钢材、钢管和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严防错收错发。 6.1.2.4.6 监督检查受监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和配件所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是否齐全或有误。6.2 标准符合性6.2.1 每年技术监督服务检查结束后,金属专工负责按照西安热工研究院金属监督检查提供的更新标准对国家、行业、集团标准及时更新,并发布到伊敏电厂局域网,相关专业应及时更新所使用标准,确保所执行的金属监督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6.2.2 金属专工组织对更新的标准进行培训宣贯。6.2.3 每年10月份前金属专工负责根据上级更新标
19、准组织监督网成员对伊敏电厂金属监督所涉及到标准内容(主要指监督范围、指标、试验周期等)、实施细则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确认是否需要修订,并提出修订意见,于12月份前修订完成,经生技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实施。6.3 仪器仪表6.3.1 金属试验室仪器设备应每年进行定期校验、维护,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6.3.2 根据检定周期,金属试验室负责人编制仪器、计量器具外部送检计划。每年的12月25日前报金属专工审核、总工程师批准。6.3.3 根据检验计划定期进行送检。对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对检验不合格的则送修,对送修仍不合格的作报废处理。6.3.4 对不合格的计量设备
20、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与合格仪器仪表分开存放。6.3.5 标准计量器具报废后应及时补充新仪器,以满足金属监督工作的需要。6.4 监督计划6.4.1 金属专工组织相关专业每月27日前上报生技科主管下月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6.4.2 每年11月20日前,金属专工组织相关部门二级监督负责人根据本年度机组运行、检修、技改情况,结合上级公司、伊敏电厂金属监督的工作要求制定下一年度金属监督工作计划。伊敏电厂技术监督联络人根据上报的11项监督计划编制伊敏电厂下一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生技科科长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由伊敏电厂技术监督联络人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报送呼伦贝尔公司生产技术部。6.4.3 年度金属
21、监督计划内容6.4.3.1 技术监督体系的完善,主要包括技术监督组织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制订或修订计划。6.4.3.2 技术监督标准规范的收集、更新和宣贯计划。6.4.3.3 人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取证工作。6.4.3.4 各专业检修期间技术监督工作计划。6.4.3.5 技术监督定期工作会议计划。6.4.3.6 技术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计划。6.4.3.7 技术监督预警问题及整改计划。6.5 实施过程6.5.1 设计、制造、安装监督在设计、制造、安装阶段受监金属材料或部件监督工作由检修部专业专工参与,具体要求执行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BJ08.L07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
22、监督技术标准相关条款。6.5.2 运行、检修、技改监督6.5.3 伊敏电厂六台机组金属部件运行、检修、技改期间监督项目和内容执行金属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附录C)及风扇磨煤机叶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录D)。6.5.3.1 机炉运行应严格控制运行参数,不得超温超压运行,如有超温超压情况发生,发电部专工应会同相关部门分析超温超压原因,及时提出防止对策,实事求是地做好超温超压运行记录,并将情况通报金属专工。6.5.3.2 发电部专工运行中要严格控制负荷变化,启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升温曲线操作,以提高机组的使用寿命。运行发现松脱、偏斜、卡死或损坏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修复,并做好记录。6.5.3.3
23、发电部运行人员对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三通、阀门和焊缝等薄弱环节,应定期进行运行中的检查,发现漏泄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6.5.3.4 发电部运行人员对主蒸汽管道等可能有积水的部位,如压力表管、疏水管附近、喷水减温器下部、较长的“死管”及不经常使用的联络管等加大巡视力度,并配合金属监督专工做好以上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6.5.3.5 金属专工应结合机组检修开展工作,金属监督和检验工作应预先列入检修计划。6.5.3.6 检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主管或设备专工应将每次检修的重要项目事先通告厂金属专工。6.5.3.7 检修部设备专工根据本专业的设备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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