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料(共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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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定义: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1、铁路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坐台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持证上岗)到行车室,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和充分利用封锁时间施工,以上人员配备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3、作业开始前,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
2、、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4、强化营业线施工作业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记名落实制度;对既有设备的检查、观测、保养等要定人、定时、定项目、定标准,实施专人负责检查落实,确保行车、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5、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列车距施工点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铁道部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规定(可能不适用提速以后的线路)。 要求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
3、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6、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守员等特殊工种。严禁民工单独执行既有线上施工任务,不准民工单独使用各类轨道作业车辆。7、可能影响营业线稳定的工程,必须派人日夜巡守,列车通过、雨雪天气应及时检查,发现路基开裂、变形、坍塌或线路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8、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
4、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不得短路钢轨间绝缘节,严禁打断、打脱连接钢轨的“导接线”、道岔区段内的“跳线”和电务箱盒引向钢轨的“引接线”。9、营业线轨道施工使用液压起道机,非封锁时间、区间(段)严禁使用未经改造的齿条式起道机。10、因施工而临时拆除的营业线各种标志,应及时恢复正位。11、对区间卸车、桥涵顶进、开挖路基、道岔推进、抬道、拨道、拨接开通等对行车威胁大的施工作业,分部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12、使用轻型车辆:非封锁时间和区间严禁在营业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在封锁时间和区
5、间使用,必须按规定配足随车人员和设防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运行;轻型车辆应存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13、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14、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时,应事先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季节气温和锁定轨温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5、笨重物件、履带式施工机械过道口时,应提前和工务、电务、接触网等有关工区联系,取得同意、设好防护、应急措施后才能通过。16、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线基本等高
6、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个桩,刷红白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塑料编织网、三角旗绳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17、施工单位临时管理的行车线路,必须指派专人巡道,并保证足够的劳力进行线路的养护维修和防护,确保线路状况良好,恶劣天气,更要加强巡道养护;巡道养护和防护要认真执行工务养护有关规定。(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且必须有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后
7、,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将追究施工领导小组责任。186号文64条)。(一般情况下线路开通后过渡期双方共同负责,正式开通后施工单位就不能上道作业了。)18、涉及营业线及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做到(8不准1卡死)(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安全
8、监察(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9)卡死施工开通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19、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应遵守“八严禁”的内容(1)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2)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3)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4)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5)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6)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7)严禁抢道钻车;(8)严禁在两线间避车。20、八项“无计划施工”或“黑施工”(1)凡未列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或无路局运输部门通报批准的施工;(2)凡是超出局月度施工计划电报批准的施工作业范围、作业项目、作业时间的规定;(3)已纳入局月度施工计
9、划或运输部门电报批准的,但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的,行车调度未批准的施工作业;(4)私自利用综合“天窗”点、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未经行车部门批准的施工作业;(5)在天窗点内未完成,在消点后仍在施工作业的;(6)在天窗点前进行明令禁止的施工作业;(7)凡行车调度未下达施工命令,未明确施工给点起止时分而提前进行的“天窗”点的施工作业;(8)在天窗点外从事天窗点内的施工作业项目。21、营业线边、危险场所施工应在施工地段醒目的位置设置警告、警示标识、标语等,提醒相关人员及行人注意安全。22、营业线施工劳动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酒后上班;(2)禁止私自乱动铁路上的任何设备;(3)禁止攀登车辆、钻越车
10、底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4)禁止向运行中的机车司机招手和拦截火车;(5)禁止在线路上、道岔区、车厢底下休息、行走;(6)禁止劳务工、未定职职工单独上道作业;(7)禁止安全防护人员擅离岗位;(8)严禁防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上岗;(9)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行车信号;(10)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11)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12)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13)严禁在两线间避车;(14)横越线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需绕行车辆时,其距车辆不得少于5米;(15)营业线复线边步行上、下班应集体在路肩上面对列车来车方向行走;(16)冬季穿越轨道时不得
11、带耳塞或将棉帽护耳放下;(17)不得在铁路上闲谈、休息、吃饭、坐卧、放置物品。23、在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测试、移动既有设备作业时,必须坚持“三不动”、“三不离”的安全制度。1、三不动:未联系登记好不动;对设备的性能、状况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2、三不离:设备有异样,未查清原因不离;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未修复不离;工作完毕,未试验良好不离。二、铁路营业线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职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各分部、各分部对所属各施工队、各施工队对各作业工班之间层层进行监督检查。1、在施工前,对营业线施工安全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施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措
12、施对现场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盯控;3、对人员培训到位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4、对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在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设备状态进行监督检查;6、制定营业线施工安全干部包保制度并落实;7、与铁路局安监室签订安全协议;(一般都与设备管理、使用单位段一级签订安全协议,报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查盖章)8、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9、组织地面检查,对营业线上或周边的基坑开挖、爆破,对营业线路基及附属工程改建、营业线运营设备齐全、营业线上跨、下穿施工安全、防洪防胀、既有设备的改建施工安全、路料装卸安全、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卡控;10、定期组织召
13、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三、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使各级干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人人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施工安保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1、对参加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全体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
14、合格后才能上岗。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的“四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担任。2、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3、把外部劳务和民工管理纳入本单位职工管理范围,对外部劳务和民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业时必须由技术熟练、懂安全、善管理的职工带领;民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业,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4、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所有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不管有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在旁监护,都必须有经培训合格的专
15、职安全(防护)员现场监护,安全(防护)员须持证佩带明显标识上岗,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操作,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五、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交给具体作业人员,双方要签字确认并留存。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全面地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作业中要随时处理好安全和进度关系,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中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技术交底确认的安全防护标准和措施。六、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维修天窗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作业内容
16、、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施工等级,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放行列车条件、施工负责人等,能用图表表示的需附图表)和保证行车、施工、人身安全的技术、安全措施,局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指挥部和铁路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中相关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要检查确认;改变已经批准的安全防护方案须报路局原批准单位重新审批。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186号文13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
17、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km/h。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并请设备管理单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施工单位于施工前三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二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提报施工计划。(186号18条),与提前72小时前向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并请派员监督有抵触七、认真签订施工安全
18、协议书拆除、改动既有设备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订具体条款);(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7)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部铁建设函200252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8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安全协议签订后,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审查后执行。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施工期间,施工地点前后各50米范围的安全责任属于施工单位。(惯例)施工完毕恢复原有技术状态,经双方确认并办理责任移交手续,签署终止安全协议书。(一般都不签)。八、加强路料管理营业线边的材料、机具必须堆码整齐,与营业线保持安全距离,6m内的短轨头、钢管等必须及时回收、集中管理,不准散落在铁路沿线;营业线边的材料、机具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每天下班前都须对既有线边材料、机具进行及时清理、收拢,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防止材料、机具侵限和被人为的搬上既有线而造成行车
20、事故。无人管理的材料(各种钢筋、管材、木料、6m以内的钢轨、砼枕、片石等)、机具不得在营业线边过夜。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铁路工务安全规则2.6.6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距钢轨外侧不小于810mm,不陡于1:1边坡,两线间堆放高度不大于300mm。九、防止挖断地下电缆、管线施工1、施工前做好现场调查,既有线边、站场和可能有地下电缆、管线的部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各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认地下电缆、管线设施的位置、径路,并在查明的管线径路上设立标志或放灰线,划定需要防护施工的范围,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开挖监护协议。2、无法确认时,双方共同商定防护施
21、工的范围,组织仪器探测和人工挖探。3、如因施工须迁移管线、电杆等设备,应提前向有关设备管理单位提出,待迁移完毕后方可施工。4、在已查明的电缆、管线径路两侧面3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挖掘,开挖工作应在维修单位现场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挖掘时禁用铁镐和尖耙,做到逐层轻插浅挖,直到电缆、管线暴露。5、因施工造成电缆、管线等外露,处于不正常状态时,按双方商定的办法进行保护或迁移;造成损坏的须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派员抢修,防止扩大损失,影响行车安全。6、对已暴露的地下电缆、管线,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用途和是否在用,按在用电缆、管线做好防护工作。7、如在开挖过程中损坏光、电缆,必须及时向两端车站值班员和设备管理单位
22、报告,同时在损坏部位的两端各挖出1.5m 长的电缆供抢修备用,以缩短抢修时间、减轻对运输的干扰。十、营业线慢行、封锁施工1、需要封锁线路、停用信联闭设备和限制行车速度等施工项目均应按规定于前一个月10号前向路局有关部门提报要点施工计划;并严格按批准的慢行、封锁施工要点计划、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严禁超计划施工和点前超量准备。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2、根据不同施工等级提前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并送审
23、,、级施工由主管业务处审查,级施工由站段主管站段长负责审查。3、营业线封锁施工项目须成立“封锁施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施工封锁现场指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临时办公地点及通信联络方法等事项,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封锁的有关问题,确保施工封锁安全、正点、顺利完成。4、封锁施工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施工封锁中的各项安排,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5、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提前与有关部门(工务、电务、通讯、车务、水电等)联系,搞好要点施工的配合。提前完成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的准备以及预铺、预拼、预调、预试等工作。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严禁
24、“做过头”。6、各级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点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人员会正确使用防护标志、信号和器材;如发现有妨碍行车、人身安全的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保证行车、人身安全。7、根据批复的月度施工计划,施工单位提前3天向路局主管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批准项号、施工日期、要点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内容、配合单位、配合内容、影响行车和设备范围、放行列车条件及其它要求、施工负责人及电话、现场作业把关人员名单等。施工前一天路局有关部门通知施工单位确认次日施工计划。8、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到车站在“运统-46”表办理登记要点手续,由车站值班员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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