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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专心-专注-专业 质量管理制度第1条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控制点复测工区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并立即对控制点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复测时如果发现个别控制点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未经控制点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2)、测量资料复核各级测量人员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
2、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3)、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对结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4)、对已完工程的检查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
3、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技术负责人。第2条 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1)、施工图纸审查的目的为使施工人员明确设计者的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的内容和结构物的细部构造,掌握各种原始资料,必须进行施工图纸审查。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可以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统一认识,使设计达到技术先进、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施工图纸自审是一项施工准备阶段重要的工作。 (2)、施工图纸审查的程序2.1 施工图纸审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图纸审查前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查看施工图,弄清设计人员的设计意图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对图纸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是否
4、相符,熟悉工艺流程和结构特点等重要环节。2.2 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施工图纸审查,其主要内容是:2.2.1 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图纸是否齐全,图纸内容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2.2.2 掌握设计内容的技术条件,弄清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形式。2.2.3 设计文件所依据的水文、气象、岩土等资料是否准确、可靠、齐全。2.2.4 核对主要控制点、转角点、三角点等是否准确无误。2.2.5 构造物与管线及其它建筑物的互相干扰情况和解决办法是否恰当,干扰可否避免。2.2.6 对地质不良地段采取的处理措施,对水土流失、环境影响的处理措施。2.2.7 施工方法、道路条件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5、。2.2.8 施工图纸审查发现设计不合理或错误之处,提出修改意见报设计和业主,然后根据修改设计意见进行施工测量、补充图纸等工作。(3)、现场核对记录图纸经过审查后,参加图纸审查者应将自审中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需及时解决的建议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图纸审查记录上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主持人及参加审核人员名单等。对自审提出问题,设计单位变更修改的,应请求设计部门尽快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第3条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1)、总则1.1 、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员向班组长、操作工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
6、求落实施工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1.2 、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负主要责任。1.3 、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1.4 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
7、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2)、技术交底的内容2.1、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2.2、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2.3 、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2.3.1、 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1)设计文件的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3)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4)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8、(6)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7)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8)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2.3.2 、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1)施工图的具体要求;(2)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3)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4)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5)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6)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3)、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3.1、 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工程师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3.2、 单位工程在施工
9、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工程师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3.3、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3.4 、项目工程师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工程师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3.5 、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资料员负责汇集整理。第4条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4.1、必须严格执行厦门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程序,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在工程
10、开工或复工时都要进行报告审批。4.2、对施工图纸和交底资料要进行现场核对、现场复测,并上报复测成果。4.3、要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4.4、征地拆迁工作要满足施工的需要。4.5、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和“四通一平”工作要全部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必须签定协议。4.6、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就位,施工管理人员到位要能满足开工条件。4.7、安全质量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措施等要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地填报各种证明材料。4.8、未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同意开工建设的工程,严禁擅自开工,擅自开工者不予验工计价。4.9、工程技术部必须按规定表式填写开工报
11、告,按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4.10、对因开工报告及资料证明没有及时上报而影响施工进度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罚。第5条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1、进行质量教育,积极开展“一学、四严、一追查”(一学: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四严:严守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履行合同。一查:追查责任者)活动。5.2、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作技术,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提高工程质量。5.3、项目部建立项目劳务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劳务用工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
12、作技术,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5.4、进场劳务用工必须具备工种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与施工队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5.5、施工队要把各外部劳务用工纳入标准化管理。外部劳务队要执行施工队制定的管理办法,规范施工行为。按规范、规程、操作标准、工艺标准施工,积极开展“三检”活动。5.6、劳务用工纠纷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7、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
13、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第6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质量意识,不断增加和充实全员的安全质量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质量基础工作,实现安全质量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可控有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6.1、岗前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包括劳务工)进入岗位或者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2、专项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新的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6.3、特种作
14、业人员教育培训: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6.4、对钢筋工培训:细化钢筋施工工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6.5、混凝土振捣工技术培训: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到位,不出现漏振或过振,不影响混凝土结构外观和强度质量。6.6、模板工进行技术培训:做到模板拼缝平整光滑,严实不漏浆。6.7、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对不同性质的工种进行相应的教育,起到培训的效果。第7条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查验收及储存管理制度7.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进场,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首先点清数量
15、,核对规格型号,视外观合格后方可卸车。其次卸车后,立即取样作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7.2、对水泥的验收,每进一批都必须按规定要求抽样做试验;钢材也必须是每进一批都要按规范要求及时抽检试验。7.3、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一定要勤检查,勤保养,尽可能地提高机械利用率。7.4、水泥堆放必须入库,库房四周封闭,排水通畅,严禁露天堆放。入库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以免降低水泥强度,影响工程质量。水泥码高不得超过15袋。7.5、钢材堆放位置四周排水通畅,做到上苫下垫,严禁露天堆放,以减少锈蚀造成的损失。各种规格型号由小到大,排成一条线,堆放整齐,严禁规格型号混淆不清堆放。7.6、工程施工物资设备任何
16、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倒卖或拉到项目部以外使用。若有违犯者,将予以严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7.7、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工程材料丢失,被盗,腐烂,变质,将视情节予以不同处罚。对管理不到位,不按规范管理,被业主、监理及上级部门检查时的一切罚款,由各责任人自己承担,造成负面影响的还将追究相应责任。第8条 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检查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查出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控制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施工现场的各部门、班组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8.1、工区每周组织一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的检查。
17、参加检查人员应由技术人员、安全及质检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组成。8.2、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列为整改项目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内,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由现场安全员及质检人员负责监督落实。8.3、安全质量环保部门应每天对本工作区域内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做记录,对自行排除不了的隐患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上报。第9条 隐蔽工程旁站制度 工区认真执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旁站制度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工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值班人、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质量控制情况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第10条 检
18、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班组长、质检员、质检工程师逐级进行自检,形成检查记录,并签字认可。自检合格后,由工区质检工程师陪同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各项检查制度如下:10.1、检验批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10.1.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10.1.2、检验批按规定验收内容资料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反
19、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施工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所要检查的资料主要包括:a、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b、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c、工程测量、放样记录;d、按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抽样检验报告;e、隐蔽工程检查记录;f、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g、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h、质量管理资料和操作依据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为确保工程质量,使检验批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对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
20、一般项目的子项合格质量给予明确规定。检验批的质量是否合格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必须从严要求。而一般项目可按专业规范的要求处理。10.1.3、检验批工程验收程序检验批工程质量监控主要是通过大面积施工的 “跟踪检测”来实现,其具体作法分为“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任何一检验批工程完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施工跟检”主要由各作
21、业队实施,工区派人指导和监督;“复检”和“抽检”由工区实施。检测时首先由各作业队检测人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项工区,工区根据情况确定“复检”或“抽检”,并由检测人员作好记录,在确认合格后,由两级检测人员签字,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或同意后,方能继续施工。1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0.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10.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申报、签认单位工程完工后,工区及时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及
23、时向业主上报单位工程验收报告。业主根据上报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0.4.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10.4.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10.4.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10.4.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10.4.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第11条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1.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1.1.1、工程项目竣工后不能外露部分称隐蔽工程。隐蔽工程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隐蔽的
24、,应揭盖补检,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承担。 11.1.2、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11.1.3、隐蔽工程先由工区质检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再由有签字权的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 11.1.4、发现与设计不符,本级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上级解决。11.2、施工工序检查制度 严格遵循“三检”、“三不交接”和“五不施工”制度。 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五不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
25、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由工区质检员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并报告上级部门。 11.3、工程质量验收签认制度 11.3.1、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均应掌握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11.3.2、工区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质量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2条 重要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管理制度 重要部位施工时安全及质检人员共同进行生产的过程控制,严把安全质量关,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控制好施工质量。12.1、本工程高支撑体系采用碗扣式钢管脚
26、手架搭设。12.2、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或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技术员、施工员、方案编制人对安装架子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12.3、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必要的劳护用品,搭设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2.4、高支撑体系安装完毕后由专人负责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12.5、使用过程中派人巡查模板及支撑系统有无变形,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有大的变动时应暂停施工进行抢修加固。第13条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3.1、搞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13.2、教育全体职工树立质
27、量观念,对国家、对人民负责、自觉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珍惜已完成的和部分完成的成品。13.3、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即从合理的施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半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13.4、对成品、半成品直接进行保护。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1)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3)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堵塞、损伤。(4)封就是局部封闭。13.5、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充分重视成品保护工作。道理很
28、简单,即使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优良品、上等品,若保护不好,遭受损伤或污染,那也就将会成为次品、废品、不合格品。所以,成品保护,除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外,还必须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将由负责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材料主管直接负责管理。第14条 仪器设备检查制度 凡是用于工程的测量、试验检测仪器、计量仪表等均按照计量法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验标定。 第15条 质量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5.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
29、所采用的质量标准,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15.2、施工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股份公司项目部,应对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要防止不法媒体的介入。15.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15.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工区应积极配合上级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15.3.2、对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必须:a、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b、组织技术鉴定;c、配合调查处理;d、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e、出事故调查报告。15.3.3、以上调查结束后,由上级有关单位组织
30、技术鉴定,必要时要邀请有关专家提出处理方案,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15.3.4、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根据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种检测数据和原始施工记录配合调查处理。15.3.4.1、通过检测和测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准确掌握不合格的事实,做好记录,组织评价不合格品性质和严重程度,配合调查处理。15.3.4.2、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重做,严禁放行,对返修或加固后的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如施工质量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满足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属于不合格工程,严禁验收。15.4、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施工班组和其它责任人
31、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5.5、工区安全质量环保部建立质量事故台帐。第16条 工程质量现场试验管理制度16.1、所有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到达现场后,由检测组负责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审查质量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的符合性,现场验收原材料、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质量和数量。16.2、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和抽样方法抽取样品,填写委托试验单一式两份,送指定试验室检测。16.3、试验员接受样品时,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检测技术要求,并填写材料回复单后,依据委托检测项目进行检测。16.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现场试验员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并按规定频率和检测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并
32、填写试验原始记录上报试验室。16.5、现场检测组试验员应随时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6.6、现场检测组试验员负责现场试验仪器设备的建账、建卡和维护保养。16.7、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时佩戴安全带,并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放可进行检测。第17条 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17.1、试验室管理制度17.1.1、室内的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布局合理,保持干净。17.1.2、每次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清扫室内地面,擦拭仪器,将仪器摆放至原位。室内禁止随意吐痰、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17.1.3、试验室内电路及用电设备的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负
33、责,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17.1.4、用电仪器设备易生锈部位,禁止用水冲洗,防止生锈和漏电,并按规定良好接地,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不准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开关。17.1.5、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联系维修。17.1.6、试验室内应设置防火设施,试验人员应了解防火知识,电器设备失火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17.1.7、水泥室应悬挂温、湿度计,水泥试验前,应打开空调,待温度、湿度达到标准规定后,再进行试验。17.1.8、养护池内应每日三次测定温湿度并记录,以核定养护水的温度是否达到标准规定。17.1.9、进出养护室,应随手关门,以免造成温
34、湿度波动。17.1.10、试验室应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应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17.2、试验人员工作纪律制度17.2.1、试验人员认真对待每项检测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数据,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检测结果及其数据的正确性负责17.2.2、试验人员要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也不得受经济利益或其他人员因素的影响,以试验数据说话。 17.2.3、要做到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不准弄虚作假干扰检测工作,要对所有的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相同工作质量的服务。17.2.4、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或泄漏所检样品的技术资料、检测数据及其它有关情况。17.3、
35、试验室卫生制度17.3.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和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17.3.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17.3.3、坚持每日卫生清洁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每日上班前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17.3.4、办公室桌面不得存放办公以外物品,下班以后应保持桌面的整洁。17.3.5、每次试验完毕,须及时将工作室、台和仪器设备清扫干净,器具摆放整齐。17.4、试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7.4.1、各级试验检验机构应制定“安全操作守则”,建立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17.4.2
36、、试验检测工作间要设置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有害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17.4.3、对试验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对操作、保管、维护放射性仪器和有毒等环境下工作人员,各级试验机构要按规定给予补偿。17.4.4、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使用完毕要立即切断电源、水源。17.4.5、高温加热试验严格按规程要求升温和降温,不得违规操作,在试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17.4.6、与试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易发生试件崩溅的试验项目,机械旁边严禁站人。17.4.7、试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有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机检查处
37、理后方能重新开始工作,并在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中注明。17.4.8、试验室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加强办公电脑、文件、资料的保管工作,下班后关闭所有门窗,防止仪器设备和重要试验资料丢失。17.4.9、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间、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环境管理工作,特别是试验弃渣和化学废液的处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17.5、样品管理制度17.5.1、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确
38、认无误后,按规定编号作好标识。17.5.2、试验员接收样品时,检查样品是否与取样委托单的内容相符,应按照试验检测标准规定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准用于试验,同时要求取样人补充或重新取样。17.5.3、试验前需要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加工和制样。搬运试样时防止破坏或损毁,以免影响试验结果。17.5.4、样品室的环境及设施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防水、防盗要求等。17.5.5、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质量事故处理。17.5.6、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
39、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17.5.7、留取样品应按规定要求经室负责人同意后处理;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有其它特殊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发出7天后,无异常时可以处理。水泥、外掺料、外加剂等试样经过试验检验后均需留样保存,保存期分别不少于三个月、一个月、六个月。17.6、不合格样品管理制度17.6.1、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原因,防止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17.6.2、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
40、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17.6.3、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17.6.4、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主任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主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
41、类似情况。17.6.5、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程师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17.6.6、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并将处理情况闭合,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17.7、样品采集制度17.7.1、抽样准备17.7.1.1、检测室主任接到取样通知后,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抽样方法,详细填写“抽样计划书”,做好实施抽样计划和准备工作。17.7.1.2、检测组组长应明确抽样程序,组成抽样小组赴现场抽取样品。抽样程序应描述样品的选择、
42、抽样计划、样品的提取及准备,为后续检测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17.7.1.3、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准备所需的抽样设备和工具、量具。如果需要这些抽样设备在抽样过程中出具数据,应执行现场检测管理程序。17.7.2、抽样实施抽样小组至少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抽样人员在现场填写完成“抽样计划表”。抽样人员及供样单位有关责任人分别签名,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计划表一式二联,第一联封存于样品中,第二联由抽样人员带回存档。 “抽样计划表”中的抽样依据、方法、抽样人员签名、环境条件等所有栏目内容必须仔细填写,与本次抽样无关的栏目用单划线填写,不得空缺。17.8、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7.8.1、
43、购置试验仪器设备,首先编制购置计划,提出购置申请,购置仪器设备时要注意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以及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测试要求等;对于精密、贵重设备应检查厂家的ISO证书和仪器设备的出厂计量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17.8.2、仪器设备做到专人保管一般责任人为该室负责人。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及档案,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状态、购买时间、量程、精度等内容。17.8.3、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簿”,设备管理员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维护保养,保养项目方法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存档。17.8.4、做好试验仪器设
44、备的计量标定和自检自校,确保仪器设备良好工作状态,精度满足检测要求,保管好相关记录等资料。17.8.5、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仪器检定计划,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属于送检仪器设备,应周期送检,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果经过修理、搬运、移动等影响力值系统,要重新送检。17.8.6、各种仪器设备须在试验室内放置整齐,并按要求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17.8.7、试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17.8.8、仪器设备的外借,应有借据并经试验
45、室主任批准。 17.8.9、当检测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检定/校准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降低处理,并在仪器上贴上降低使用标识。17.8.10、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需封存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封存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后封存。封存期间应加强对封存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开封时应重新检定/校准。17.9、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制度17.9.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管理。17.9.2、每年年初,设备管理员根据上年度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和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和检验计划,编制“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
46、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后执行。17.9.3、所有计量器具(包括用于校验/检验专用仪器的计量器具)在首次使用前都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所有专用仪器在首次使用前都必须经校准/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17.9.4、计量器具由所在地法定或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周期按检定规程的规定由负责检定的单位确定。17.9.5、专用的仪器设备由本试验室校验员负责校准/检验,校准/检验周期由本试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和校准规程确定。17.9.6、所有在用仪器设备按照周期检定/校准或检验计划进行检定/校准或检验。经检定/校准或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进行降级或报废。17.9.7、由计量机构检定的
47、,设备管理员需提前一个月与有关机构联系安排检定计划。17.9.8、仪器设备经过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出具检定证书;仪器设备经校准/检验,应出具校验/检验证书和记录。资料员应审核这些证书和记录,并与仪器设备档案一起保存。17.9.9、仪器设备经过检定/校准或检验,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检定/校准或检验结果,在设备明显位置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停用证等标识。17.10、外委试验管理制度17.10.1、试验室外委试验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检测项目、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17.10.2、对于委托试验项目由各专业负责人申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取样人员按照规范要求,经监理人员全部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委托时应详细填写设计要求的检测评论依据和检测参数。17.10.3、试验室主任和质量负责人要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17.10.4、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17.10.5、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厦门市轨道交通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三份。17.10.6、对于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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