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管理章程(共4页).doc
《水电站管理章程(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站管理章程(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永安溪水电站管理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加快民营水电站的建设步伐,推动经济发展,由徐仁和等人发起,在永安溪象坎河段兴建了永安溪电站。为规范本电站的经营运作,保护电站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电站适应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全体股东协商讨论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电站实行民营股份制,由各股东出资组成,一切运行按合法企业的章程管理。第二章 基本情况第三条 电站名称:临海市永安溪水电站;电站地址:临海市白水洋镇西村;第四条 经营范围:利用该处水资源发电,电能销售给临海电力公司,按照集资入股,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实
2、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第五条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第三章 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六条 股东具有如下权利:(一) 享有从企业得到经济利益,包括获取红利和电站解散清算时分配剩余的财产。(二) 享有经营管理电站的权利,有权了解和监督电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可以被推选担任管理人员。(三) 有转让股资的权利,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资,有优先认购电站新增的注册资本的权利。(四) 在股东会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实行一股一权制,采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两种方式决定电站重大事项。(五)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条 股东具有如下义务:(一)
3、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维护电站声誉,保守电站机密。(二) 有承担企业债务的义务,承担比例以出资比例核算。(三)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股东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根据需要召开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股东会议必须有一半股东以上参加形成的决议方能有效。股东会议具有下列职权:(一) 决定电站经营方针、投资方案和建设规模。(二) 确定管理机构的设置,选举和罢免董事长,正副站长,财会等管理人员;确定董事长及有关管理人员的报酬。(三) 修订和批准电站规章制度。(四) 听取并审查董事长或站长的工作报告,审查电站投资和运行过程中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电站 管理 章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