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共9页).doc
《工程项目管理(共9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共9页).doc(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工程项目管理【摘 要】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要从工程招授标中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和索赔的处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控制当前,我国的市场体制改革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与其它领域的改革相比较,建筑领域的改革有一定的滞后性,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仍然采用的是计划价,这是由许多客观原因造成的。对于建筑工程造价,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严格的管理体制,政府以发布的定额
2、消耗、生产要素价格和取费办法为依据。对招标投标的价格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价格进行严格的管理,这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不能在造价上反映承包人的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无法开展公平的竞争。目前,尚有许多因素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形成机制,本文就合同管理因素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一、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所谓的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投资。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由建筑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它费用组成。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就是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3、项目发包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把工程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工程项目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求得最佳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控制是目标控制,是事前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动态管理过程。它客观上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个组织(承包商)都要不断地调整、约束自身行为,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是一种特殊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建设工程造价的运动除具有一切商品价格运动的共同特点之外,同时又有其自身特点。一项工程项目特别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价值,是由多个组织(承包商)经过相当长一个时间周期消耗一定数
4、量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创造的,如何将多个组织(承包商)创造的价值有机地链接起来使其朝一个共同目标运动,以合理的价格构成来最终实现商品自身价值,这个过程就是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也是合同管理过程。1、合同签定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承包人,不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都需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最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而在这一程序中核心问题是工程价款的确定问题,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定时不得更改,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相一致施工合同的类型的选择也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签定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类型的选择
5、2、施工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同管理,避免违约产生纠纷和索赔使造价提高材料、设备供应的管理材料、设备作为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左右,因此,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大小,而且又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目前,社会上存在人情材的现象:一是同规格同质量的材料、设备高于同期市场水平,二是以次充好来提高价格,三是总量控制不严用于该项目外建设,这些现象的存在大大提高了工程造价,所以一定要加强管理对于材料、设备应该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杜绝不正之风的现象发生,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供材。都应按
6、合同约定和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说明,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清点、验收,工程师要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价格和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通常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工程建设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合同中的诸多条款最终也都要反映和表现为工程造价,因此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多年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强调对工程造价的前期控制和管理,却忽视了在工程实施阶段与造价密切相关的合同管理,
7、合同主管部门也往往认为合同仅仅是双方主体的市场行为,而没有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核。由于对项目合同管理不力,往往也会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建安工程合同定价与政策性调价(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定额及构成造价的其他内容的调整)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常常遇到的一对矛盾。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看到施工合同中出现“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除建设单位要求或设计变更外,决算时不作调整”这样的条款,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在社会施工能力大,而施工任务明显不饱和的情况下,面对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一般采取先签合同,承接到任务后再另录“后帐”的策略,这样既影响工程质量,又使得工程造价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尚有许多缺陷,
8、可能导致这样的问题:如果允许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投标中展开价格竞争,投标人会报极低的价格争取中标。但中标后把合同签下,等任务到手,队伍进场,再提条件;如果建设单位不同意提高条件,则偷工减料,或者拖延工期。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建设工程合同自由太少、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1、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太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应当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合同中的自由原则是合同法最主要、最基本的原则,这已为我国合同法所规定。当然,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对合同自由进行干预是正常的,但必须适度,一旦过度,会使当事人遵守合同的意愿降低。最为明显的表现是,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所谓“阴阳合同”问题(在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项目 管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