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土方挖、填专项施工方案(共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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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 录 一、工 程 概 况二、施 工 准 备三、操 作 工 艺四、质 量 标 准五、成 品 保 护六、应 注 意 的 质 量 问 题七、质 量 记 录八、安 全 标 准九、环 保 措 施土方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一、土方开挖1、工程概况萧县职教中心综合楼工程位于萧县,共3栋,总建筑面积为13954.33m2均为1#4层、2#3#6层框架结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均为框架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2、施工准备2.1主要机具:2.1.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2.1.2一般机具有:铁锹(
2、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2.2作业条件:2.2.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2.2.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2.2.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2.2.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2.2.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
3、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2.2.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2.2.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运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2.2.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2.2.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3.2坡度的确定:3.2.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3.2.1.1密
4、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3.2.1.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3.2.1.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3.2.1.4坚硬性粘土2.0m。3.2.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的规定。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3项次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1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2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751:1.001:1.253硬塑的轻亚粘土1:0
5、.671:0.751:1.004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501:0.671:0.75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1:0.331:0.501:0.676老黄土1:0.101:0.251:0.337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3.2.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表1.4项次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1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51:1.152一般粘性土坚硬1:0.751:
6、1.00硬塑1:1.01:1.253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1:0.51:1.00充填砂土1:1.001:1.50注: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3.2.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3.2.5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3.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3.4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3.
7、4.1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 以防坍陷。3.4.2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20cm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3.4.3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3.5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
8、土方。3.5.1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3.5.2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3.6雨、冬期施工:3.6.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3.6.2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6.3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期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3.6.4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
9、,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3.6.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领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规定4.1土方工程4.1.1一般规定4.1.1.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
10、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4.1.1.2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4.1.1.3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4.1.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4.1.1.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4.1.1.6对雨
11、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4.1.2土方开挖4.1.2.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4.1.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4.1.2.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6.2.3的规定。表4.1.2.3临时性挖方边坡值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51:1.50一般性粘土硬1:0.751:1.00硬、塑1:1.001:1.25软1:1.50或更缓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0.501:1.00充填砂土1:1.001:
12、1.50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淮。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4.2.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2.4的规定。表4.1.2.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项目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50+300-100+500-15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
13、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4.2基坑工程4.2.1一般规定4.2.1.1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4.2.1.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
14、施工。4.2.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4.2.1.4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4.2.1.5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4.2.1.6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4.2.1.7基坑(槽)、管沟土
15、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表4.2.1.7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lO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
16、基坑。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5、成品保护5.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5.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5.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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