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务供方管理办法制度(实施细则)(共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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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管理行为,建立动态的供方管理体系,提高供方整体素质,实现公司与供方的双赢,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实行分类分级、年度规划引进、年度考核评价的原则实施。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投诉处理。第二章 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引进第四条 项目部应在年初编制年度引进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五条 推荐部门应收集供方的有关资料,并填写劳务、专业分包供
2、方资料表,随书面报告一起上报项目部进行初审,考察对象必须提供以下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述五证必须包括年检页。2、法人授权委托书。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4、企业和负责人简介。 5、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审核后退回)。 6、技术力量、施工机械设备、自有周转材料和资金等情况。7、以上资料必须加盖相应公司的法人印章。第六条 项目部根据年度引进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计划并结合初审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是否考察。原则上公司每年按年度引进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计划集中考察,特殊情况由项目提前7天上报公司,公司
3、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安排考察。第七条 项目部牵头成立考察小组,考察小组成员组成:1、对劳务供方、涉及结构安全的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其考察组成员有公司工程部、法律合约部、以及项目经理。2、对其他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由公司工程部部牵头、法律合约部、项目部参加进行考察。第八条 考察时必须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在建项目及办公地点,对其施工能力、信誉、资质、资金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和情况摸底,由考察小组成员根据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指标表逐项进行评价、打分,并按要求填写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表并签署意见。第九条 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评价得分按参加评价人员的平均得分计算,平均得分不
4、得少于70分,且各项得分率在65%以上。第十条 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表、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指标表以及相应的工程照片,签署审核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纳入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合格供方名录。第三章 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核评价第十一条 考核分公司和项目部两级考核评价。第十二条 项目部考核: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每月对供方的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评价,评价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满意度以85%为标准,每降低5%,记-1分;每增加5%,记+1分。该分数直接计入项目部对该供方的每季考核评价得分。2、项目部每季度负责对劳务和专业分包供方作出考核,按国家、行业、规范及
5、相关标准进行逐项检查评分,填入劳务、专业分包供方检查考核评分表中。3、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完成所分包工程后,项目部须对该供方作出整体评价,填写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核评定表报公司供方管理主任备案。第十三条 公司考核:1、由工程部具体组织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参加。2、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在建项目的劳务和专业分包供方进行考核。3、考核采取查资料、现场实测实量的等方法进行。4、劳务、专业分包供方检查考核评分表采取扣分制,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5、检查考核完成后按检查考核得分汇总表的得分情况对劳务和专业分包供方进行评价并进行等级评定。6、同一供方分包几个项目的工程时,最终考评得分按算术平均
6、值计算。第十四条根据检查考核得分汇总表得分情况将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1、优秀:考评总分在90分(含90分)及其以上,且各项得分率均在80%及以上。2、合格:考评总分在75-90分(含75分)之间,且各项得分率均在75%及以上。3、基本合格:考评总分在65-75分(含65分)之间,且各项得分率均在65%及以上。4、不合格:考评总分在65分以下。第十五条 检查考核、评价、评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第十六条 劳务、专业分包合格供方名录依据考核评价定级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后每半年在办公平台上发布。第四章 分类分级管理第十七条 对目前公司劳务、专业
7、分包供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分类分级标准见附表11。第十八条 劳务、专业分包供方投标时,不允许向上跨级投标,但可向下跨一级,向下跨级投标的,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资格等级较高的供方优先中标。第十九条 新引进供方根据其考察情况最高只能定为次高级。第二十条 每个供方大类最多只能跨两类经营,小类最多只能跨三类经营。第二十一条 每个供方最多只能有一个负责人与我司进行业务洽谈。第五章 投诉处理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投诉处理一、投诉途径1、向公司工程部进行投诉。2、向分管领导进行投诉。3、向总经理进行投诉。二、投诉处理1、投诉处理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由工程部派人进行处理,并
8、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1)项目部第1次投诉,因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2)项目部第2次投诉,因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给予5000-20000元的罚款。(3)项目部第3次投诉,因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给予20000-50000元的罚款,并暂停投标。2、项目部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的,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处理或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1)项目部第1次投诉,因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给予5000-20000元的罚款。(2)项目部第2次投诉,因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给予20000-50000元的罚款,并暂停投标。3、项目部向总经理投诉的,由总经理派人处理,
9、不整改的,暂停该劳务供方参加公司后续项目的投标。4、项目管理部建立供方 “不良行为记录”台帐,劳务、专业分包供方不良行为记录卡应详细记录投诉的时间、次数、投诉内容及每次处理结果。第二十三条 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对项目部的投诉一、投诉途径1、向公司项目管理部进行投诉。2、向分管领导进行投诉。3、向总经理进行投诉。二、投诉处理1、投诉处理由公司工程部负责。2、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投诉,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调查、核实,经核实无误按责任追究办法相关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对公司职能部门的投诉一、投诉途径1、向分管领导进行投诉。2、向总经理进行投诉。二、投诉处理劳
10、务、专业分包供方对公司职能部门的投诉,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调查小组,对投诉情况核实,经核实无误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六章 奖罚、处理和淘汰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半年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核评价结果的奖罚:一、对评定结果为优秀的供方:1、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2、年度两次评价为优秀的供方,资格等级上升一级,直接参与一个工程的议标。3、公司在年底对评价为优秀供方的,给予表彰并发放奖牌、证书,优秀供方按10%比例进行控制。二、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供方:1、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2、取消其投标资格,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3、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入我司参与投标或者参建工程。三、对评定结果为合
11、格的供方不奖不罚。四、对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供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降级。 第二十六条 淘汰1、在册供方两年内未合作的,自动退出。2、评价等级为不合格,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一律淘汰:(1)分包工程尚未完工,因供方原因中途退场的。(2)因供方原因,所分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环境事故的。(3)履约过程中或完成后因供方原因引发严重法律纠纷;履约过程中或完成后聚众闹事情节严重的;发生纠纷未报项目经理和公司供方管理办公室、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调解,即向政府主管部门上访或向法院起诉的。(4)因供方原因给公司增加不良行为记录,给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5)因供方原因被建设单位
12、勒令退场的。(6)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第二十七条 被淘汰供方进入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册并上报局总部,禁止在五局范围内承担任务。第七章 作业人员权益保障条款第二十八条 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及其人员实施 “工作上同要求、利益上同收获、素质上同提高、生活上同关心”的政策。第二十九条 工资发放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培训机制管理、生活环境管理按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劳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第八章 附则第三条 每年1月份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将年检后的资料按第七条相关规定上报供方管理办公室备案,不另行通知。逾期不报者,不得参与当年优秀供方的评选或按自动退出合格供方名录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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