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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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1年3月)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落实“智慧学院”3C人才培养的理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各班成立素质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1、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成员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管、学院团委书记、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2、班级素质评价小组在各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评价记实工作。具体工作有:接受同学申报,项目核实,班内公示数据等。二、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特色,综合评价大学生的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2、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以及能力进行测评,以德、智、体、美的评价作为学生成长的基本达标性评价,以综合能力作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突出能力的评价,形成两个层面的素质评价成绩;
3、3、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4、坚持评价过程透明、公开,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三、素质评价的内容及方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由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其中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构成基本评价指标。(一)品德素质评价品德素质评价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评议成绩占70%、记实考核占30%。即品德素质分=评议成绩*70%+记实成绩*30%。1.评议部分(70%)(1)评议成绩=学生自评成绩*5%+学生代表评议成绩*60%+辅导员评议成绩*35%(2)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评议内容为政治素养、法制观念、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和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每项满分为2
4、0分。各项评议内容及评议标准如下: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政策,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法制观念:具有法制意识,爱护校园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为人真诚,待人友善,品行正直,诺守诚信。团队协作:关心班集体,关心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遵守团队规则,尊重团队利益,积极参加各类团队活动,善于沟通和协作。社会责任:具有社会职责、任务和使命的自觉意识,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各项评议标准(含下限)综合印象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可得分数182015171214101110以下(3)评议办法:评议由学生自评、学生代表评价、辅导员评
5、价构成,分别按比例为5%、60%、35%合成计算品德素质评议分数。学生代表除班长、团支书指定参加(若班级建有党支部(党小组),则支部书记(小组长)也指定参加),其余代表由班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参评人数的30%,学生代表评议分计算为除去最高、最低得分,取平均分。条件成熟的班级可引入任课教师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评价,任课教师代表评价和辅导员评价所占比例不超过35%。2、记实成绩(30%)记实项目是指对学生日常思想、学习和生活中反映品德素质特征、品德养成和遵规守纪的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包括学校和学院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学校和学院提倡、鼓励的和学校和学院反对的行为。记实基本成
6、绩为60分。(1)记实标准参考学校倡导、鼓励行为(获得荣誉、奖项)加分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值2015128纪律处分等记实标准参考值等级违法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分值-10-30-10-8-10-4-6-2-4-0.5-2部分集体或个人荣誉、奖项加分说明:A、在评价期限内班级学风建设获一次校“学风优良班”称号加5分,获两次8分;被评为校“学风特优班”加10分(与“学风优良班”不累加)。B、校级先进团支部加5分;校级五四团支部加8分;获省级荣誉加12分,国家级荣誉加20分;院级优秀团支部加2分(团支部所获荣誉加分不累加)。C、校级“十佳团日活动”加4分;校级“优秀团日活动”加3分;院
7、级优秀团日活动加2分(团日活动加分不累加)。D、在特色文明寝室建设中获得院级奖项加3分;校级奖项加5分。E、以班集体或宿舍为单位获的校级通报表扬成员加2分,集体获院级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成员加1分。所有集体荣誉记实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对参与学校、学院、班级活动的个人加分A、积极参与班级建设,为班级学风建设作出贡献者(经班级同学、辅导员认定,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8%,其中获得“学风特优班”的班级比例不超过20%)加1分,有突出贡献者加2分。B、个人校级通报表扬加分2分,获院级荣誉称号(通报表扬)加1分,C、一学期早自习出勤率达100%的加2分(由班级自行负责考勤,统计时上报名单),有晚自习的
8、年级寝室无熄灯违规,寝室成员加1分。D、参加青年志愿者、社会公益活动时长达50小时者(经认定有记录)加4分;50小时时数以上每超过10小时加1分。E、参加校级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含运动会方阵等)未获奖者加2分/次,院级加1分/次。F、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一次加0.5分。G、在学院学生身体素质提升计划中,各年级按公里数评出前10名,1-2名按院级一等奖计算加3分,3-5名按院级二等奖计算加2分,6-10名按院级三等奖计算加1分,达到出勤要求的加0.5分。H、参加学业帮扶计划(辅导小老师),考核合格的加4分,考核优秀者加8。学生参与学校、学院、班级活动个人总加分不超过15分。
9、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行为记实减分等级违法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分值-10-30-10-8-10-4-6-2-4-0.5-2A、未按规定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会议、讲座、活动(如学术讲座、形势政策课、党校学习、公寓文化建设等),且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减1分/次。B、正常教学安排(含早、晚自习)中无故旷课或缺席者减1分/次。C、未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报到且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减1分,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减2分,由各年级自行负责离校返校统计。D、受校(院)通报批评者减2分、受学校警告者减4分、严重警告处分者减6分、受校记过处分者减8分/人、受校留校察看者减10分。E、寝室内常规检查、随机抽查
10、的不文明、违反规定用火用电等现象减1分/次。F、晚自习期间寝室熄灯每违规1次减0.5分/寝室成员;熄灯违规累计3次后,每违规1次减1分/寝室成员。记实办法:记实由学生班级、辅导员平时记录,早晚自习情况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期末汇总至学院。纳入综合能力项的不在此列;同一事件受几种表彰或处分的,加减分不累计。(二)专业素质评价专业素质评价即对学生专业学习能力的评价,依据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评价期内专业课成绩及专业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成绩的加权平均分作为专业素质的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专业素质=(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数*课程难度系数)/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课程难度系数考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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