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合作协议.docx





《餐饮服务合作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餐饮服务合作协议.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餐饮服务合作协议 签订日期:甲方: 乙方:第一条 合作宗旨事项1.1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1.2 就甲乙双方各自所具备餐饮方面的优势互补,共同经营本项目。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事项2.1 合作经营项目定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面食、小龙虾、烧烤等。2.2 合作内容:甲方主要负责面食类餐饮的餐厅和店面管理等,乙方主要负责小龙虾、烧烤餐饮的采购和出品等。第三条 合作经营场地事项3.1经营场所的餐厅和店面位于: ,若今后具备发展条件,在协商增加。第四条 合作期限4.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满后续约延长合作期限的,双方应签订补
2、充协议另行约定。4.2 合作经营的第3.1条约定的场地租金,应当从甲乙双方合作起始日计算,列入合作成本的开支。第五条 合作出资事项5.1 甲方以 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 ,占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5.2乙方以 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 ,占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并提供其拥有的“快乐鸟”服务商标无偿使用。5.3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方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予以分配,包括现金等财产。第六条 合作经营事项6.1 双方共同确认,各方均已取得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业运营取得的相关证照。双方合作期间,经营原则是甲乙双方共同经
3、营、共同发展、共担风险、共负盈亏。6.2 盈余分配:除去场地租金、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双方约定由甲方享有净利润的 ,乙方享有净利润的 。6.3 债务承担:若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按照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第6.2条约定的享有净利润的比例承担债务。6.3.1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派员在每月5号前核对上一个月的各门店经营的财务经营账目,清算盈亏 ,依据约定分配或补亏。6.3.2 合作期间,双方应当对餐厅和门店的盈利状况进行预测和独家核算账台,确定亏损的预警限值,若存在其中餐厅或门店一旦达到亏
4、损限值的或不能够支付下一个月的账务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共同制定解决方案。6.4 甲乙双方均应对采购源、采购成本、采购模式公开化,每月对账日( 日)进行系统对账,对账由双方财务代表监督下进行。6.4.1 对账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6.4.2 共同配合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
5、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6.4.3 双方均认可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渠道、资源链、餐厅日常营运和管理上有收受贿赂、赚钱差价等非廉洁行为人员一律予以开除。6.5 双方约定,餐厅或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任意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的,有过错方承担对外赔偿责任。6.6 日后若经甲乙双方同意,或由第三方对双方合作店面及品牌予以收购的,若存在品牌溢价收购的,甲乙双方合作的店面及品牌收购的价款由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出资比例予以分配。6.7 在双方合作期间的品牌事项约定:6.7.1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可自行以“快乐鸟”的品牌经营
6、、设立直营店以及网络销售平台。6.7.2 若涉及第三方收购“快乐鸟”品牌和店面的,属乙方经营的直营店面的资产和品牌收购的价款,应当由乙方享有。6.7.3 鉴于乙方无偿提供服务品牌,甲乙双方合作终止的,则乙方拥有的服务品牌商标归乙方无偿收回。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事项7.1 合作经营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需有甲乙双方共同决定。7.2 甲乙双方享有合作期间约定收益的分配权以及在约定的范围内的权限,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7.3 甲方的权利义务:7.3.1 甲方负责餐厅员工的招募、录用、培训、管理,制定员工手册,并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包括:与其人员签署劳动合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餐饮 服务 合作 协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