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附件1: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修订版)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6)美容美发、棋牌室、咖啡厅等营业性健身、网吧、洗浴场所。二、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县级以上城镇的邮政、通信枢纽单位、广播、电视台五、客运车站、民用机场 1、候车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2、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博物馆、档案馆;3、具
3、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七、发电厂(站),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调度中心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存储、供应、销售单位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存放总量达200公斤以上的商店。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十、重要的科研单位1、国
4、家和省级科研单位;2、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3、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科研单位;4、科研实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5、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甲、乙类)超过200公斤的科研单位。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3、国家储备粮库、总数量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4、总储量500吨以上的棉库;5、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6、总储存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7、国
5、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十二、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1、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1亿元以上的电子、汽车、钢铁、烟草、航天、纺织、造纸工业等企业;2、营业厅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交易所;3、支行级以上的银行。十三、其它应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范围1、对建筑耐火等级属于三级以下的经营性场所,且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对现期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和消防手续的市场、仓库已投入使用的,应将其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同时责成补办有关手续;3、对面积较大的网购、物流快递单位、兼有仓储的功能、图书批发市场的门店及仓库要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4、对A级以上的旅游风景区应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5、对公共建筑中存在营业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纯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使用燃油或燃气,此类场所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6、将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货运站、物流中心(不含办公用房)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7、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将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重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