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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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鹤岗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一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2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2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价4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7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1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11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13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5第四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9第一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19第二节 优先安排基本农田19第三节 协调基础设施用地20第四节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21第五节 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22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23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2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24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6第
2、三节 区县土地利用调控31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33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33第二节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33第三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35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7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7第二节 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7第三节 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8第四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41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43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43第二节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44第三节重视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保护44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45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及发展方向45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布局安排46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
3、用地管制分区47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49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49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51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3附表56IV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前 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鹤岗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指导下,编制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依据国民经
4、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确定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方针、目标和任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用地,协调生态建设与土地利用,合理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工业化进程,达到土地资源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目标,保证鹤岗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规划的范围为鹤岗市行政辖区内东山、南山、兴山、兴安、工农、向阳六个区及萝北、绥滨两县的全部土地,以及境内的农垦森工系统。规划编制的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
5、20年。68第一章 规划背景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为1997-2010年,由于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上轮规划已很难满足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06156号)等文件及相关技术规程的颁布,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与生态省战略决策的历史背景下,以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鹤岗市组织编制了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鹤岗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467998
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15447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64%,建设用地面积为4449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03%,其他土地面积为26903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33%。农用地中耕地面积43252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9.46%;园地面积624公顷,占总面积的0.04%;林地面积660832公顷,占总面积的45.02%;牧草地面积16374公顷,占总面积的1.12%;其他农用地44117公顷,占总面积的3.00%。农用地中林地面积几乎占了一半,集中分布在市区北部和萝北县西北部;耕地主要分布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萝北、绥滨两县;草地主要分布在萝北、绥滨两县,市区只有
7、很小部分;其他农用地也是以萝北、绥滨两县分布为主。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516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40%,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5377公顷,占总面积的1.05%;交通水利用地9162公顷,占总面积的0.62%;其他建设用地167公顷,占总面积的0.01%。城镇工矿用地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两县的城关镇以及口岸城镇。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842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4%;自然保留地面积184752公顷,占总面积的12.59%。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萝北县境内和绥滨县周边。二、土地资源特点及土地利用存在问题1、土地利用以农业为主,林业资源丰富鹤岗市农用地面积1154472公顷,占鹤岗
8、市土地总面积的78.64%,其中林地面积66083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7.24%,土地垦殖率29.46%,农业生产在鹤岗市土地利用中占主导地位,林地主要集中在鹤岗市北部地区,资源丰富。2、地上土地资源利用受地下矿产资源分布的制约鹤岗市是以煤炭生产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分布广泛,土地利用的原则是地上服从地下,围绕矿产资源储量分布情况布置地面设施,为保证地上建筑物安全,当地上与地下用地发生矛盾时,以地下为主。鹤岗市的这种土地利用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建设项目的选址首先考虑的是地下是否有煤,基于鹤岗市城市性质所决定的特殊的土地利用方式,在建设用地安排上应充分考虑。3、尚
9、有一定的耕地后备资源,但利用难度较大据黑龙江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报告,鹤岗市共有耕地后备资源8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7%。主要分布于北部林区,以及低洼地和沟谷地,适宜利用数量有限,且由于早期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大面积连片荒草地已为数不多,开发利用成本高、难度大。4、土地塌陷、污染、水土流失等,使生态质量有所下降煤炭开采造成了大面积的土地塌陷,这部分土地不能及时的得到复垦利用,以及采矿产生的煤矸石大量占地等,都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影响。根据相关资料,鹤岗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17.90,是全省水土流失重点地区之一。由于对山坡地的保护不够,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增加。同时工业三废排放控制不足,导致
10、土地污染的情况时有发生,生态质量有所下降。5、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需进一步提高鹤岗市与黑龙江省的2005年土地利用经济效果指标对比分析,除单位农用地产值高于黑龙江省平均水平815.56元/公顷外,鹤岗单位土地投入、单位土地产值、单位土地财政收入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说明鹤岗的农用地利用率较高,而整体土地利用程度较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鹤岗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难以发挥集聚效应,导致土地整体利用率低下,因此鹤岗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重点在于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价鹤岗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上轮规划为实现土地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
11、率,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上一轮规划下达给鹤岗市201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450516公顷,由于在实施期间加强生态省建设,禁止大规模土地开发,2005年底耕地面积为432525公顷,完成了上一轮规划中确定的规划耕地保有量的96.01%。规划实施期间鹤岗市政府一直重视基本农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上一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4913公顷,保护率为82.5%。2005年底全市落实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81704公顷,超过了上轮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目标。2、建设用地指
12、标使用及占用耕地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14211公顷。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为260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规划指标的18.31%。建设用地总量虽控制在2010年规划的面积之内,但明显偏少。到2010年鹤岗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3060公顷,1997-2005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080公顷,占规划指标的67.97%。3、补充耕地情况上一轮规划下达鹤岗市到2010年通过土地复垦整理开发补充耕地14042公顷。1997-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2150公顷,完成了规划指标的15.31%,近年来为保护生态环境限制土地开发,而上轮规划指标又以土地开发
13、为主,从而影响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数量。4、灾毁、生态退耕等减少耕地情况规划安排到2010年鹤岗市生态退耕1380公顷,为改善生态环境,鹤岗市加大生态退耕力度,规划实施期间退耕面积达到7784公顷,是规划安排生态退耕1380公顷的5.57倍,占同期耕地减少数量的65.56%。上轮规划预计到2010年灾毁耕地1335公顷,1997-2005年实际灾毁耕地699公顷,占同期耕地减少的5.89%。1997-2005年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310公顷,占同期耕地减少的11.03%。 二、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
14、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实施以来,鹤岗市耕地保有量除1997-2000年间实施生态退耕及自然灾毁有所减少外,一直保持平稳增长,全市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基本农田整理等工作,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05年达到了381704公顷,远远超过了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指标,有力的保证了粮食安全。2、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程度得到提高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建设用地面积也随之增加。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与安排严格执行规划,使建设用地集约程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并在此前提下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缓解了人地矛
15、盾,而且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土地条件。3、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1997-2005年间鹤岗市通过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还水等措施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耕地生态环境,到2005年鹤岗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02%,不仅有效的减少了水土流失面积,对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4、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参与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加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项目预审、规划调整审批等制度。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和调控方面的可操作性明显加强,同时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以及对土地利用的合理安排过程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
16、的机遇与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为鹤岗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布局,创造了新的机遇。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谋划全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鹤岗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重要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在依托鹤岗市原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鹤岗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完善城市功能和布局,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增强能源工业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商贸、旅游等其他产业。生态省战略的实施,为
17、促进鹤岗生态市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鹤岗市借助生态市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利契机,加大力度解决工业企业管理粗放、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资源耗费高的突出问题,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依据鹤岗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制定了鹤岗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鹤岗市环保产业的意见,对实施生态工业发展目标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加快技术进步、调整传统工业结构思路,积极发展煤炭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新型建材和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以项目牵动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加速产业结构优化。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与到2020年总体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北国风光特色旅游
18、开发区的目标,为鹤岗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鹤岗市有235公里的界江,其中80公里的黑龙江金三峡是国内唯一的界江大江峡,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鹤岗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的目标,结合本地得天独厚的界江旅游资源,打造了“界江生态旅游区”,为黑龙江省十大特色旅游区之一。加快旅游业发展,带动了全市经济增长,对社会就业、以及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也日益显现。省政府下发的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为鹤岗煤电化基地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推动鹤岗市一系列煤炭采掘、加工、综合利用等产业以及大型坑口电站、中心城市大型热电联产等项目的建设,从而对全市煤电化工业用地布局产生深
19、远的影响。面临这些新机遇,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鹤岗市将更加合理的调整用地结构,科学布局,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奠定基础。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资源型城市转型增加了对建设用地需求。长期以来,鹤岗市工业以煤炭采掘为主,以原煤的输出作为经济增长方式之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煤炭资源的长期大量开采必然会导致资源的枯竭,亟需发展以煤为主的深加工产业及替代产业,这对建设用地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随着鹤岗市人口的增长、工业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增加。如何科学合理的对鹤岗市建设用地进行布局,来保证接续产业用地,保障鹤岗市经济持续增长,是本轮规划亟待解决的问题。生态环境
20、保护形势严峻。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土地利用不合理是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之一。鹤岗矿山开采是影响土地生态环境的主要原因,塌陷、地裂缝、露采坑、矸石堆坍塌及泥石流等环境危害都是由采煤挖矿导致的。另外开采砂金造成区内鸭蛋河、嘟噜河、西梧桐河的植被破坏、河流污染、地表土壤流失,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水土流失问题是鹤岗生态环境破坏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建国至今,鹤岗市黑土层已流失12厘米,水土流失的危害主要是跑水、跑土、跑肥,地力减退,产量下降。水土流失不仅使土地肥力下降,保墒能力减退,而且使耕地受到切割、吞食、埋压等破坏,同时泥沙游积,抬高河床危害水利设施,使人民的生活、生产、交通
21、等受到影响。局部地区经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破坏情况得到控制,但在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仍存在边治理边破坏的问题。总体看来,鹤岗市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了保证经济发展的需要,工业项目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必然要新增建设用地,人口的增长也需要增加居住用地,而城市周边和一些区位较好的地区成为新增用地首选位置,这些区位较好的土地多数为耕地,甚至已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了发展鹤岗市经济,建设用地无法全部避开耕地,不得不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证耕地数量,对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补充,但是鹤岗市多数其他土地都位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中,不
22、适宜进行开垦,而采煤沉陷区复垦增加耕地要求技术高,工程量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复垦难度大。因此增加耕地主要途径只能是通过农用地整理,而现有耕地中零星荒草地面积也逐年减少,大部分都已经被农民自主整理,可以用于整理增加耕地的面积也很有限,因此大大增加了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挑战。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为完成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以保障发展用地,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立市为主导战略,确定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为实现经济社会全局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调整经济结构,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保护资源环境,构建和谐平安鹤岗做好用地保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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