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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1.1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变电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1.3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1.4变电分公司各班组安全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1.5本规定适用于变电
2、分公司所属各班组。第二章 管理职责2.1 变电分公司安全员管理职责:2.1.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2.1.2负责制定、申报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2.1.3负责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安监部门。2.1.4每季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2.1.5负责组织本中心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并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2.2 班组管理职责:2.2.1各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2.2.2公用
3、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2.2.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2.2.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中心)、单位等检查做好记录。第三章 验收3.1 领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工器具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第四章 试验及检验4.1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
4、验。4.2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3 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4.3.1 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4.3.2 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4.3.3 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4.3.4 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4.3.5 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4.4 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4.4.1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02777号);4.4.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4.4.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
5、部分)(试行);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第五章 检查及使用5.1 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5.1.1 定期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定期培训。5.1.2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5.1.2.1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5.1.2.2 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
6、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1.2.3 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5.1.2.4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5.2 安全帽5.2.1 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5.2.2 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帽衬、下颚带、锁紧卡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水平间距为520mm,垂直间距应50mm(国标)。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
7、其报警装置是否良好。5.2.3 使用安全帽时应将锁紧卡调整到合适位置,系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5.2.4 严禁坐压安全帽,防止损坏变形。5.3 安全带(绳)5.3.1 使用频繁的安全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5.3.2 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安全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也可与速差式自控器和自锁勾串联使用。5.3.3 安全带(绳)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如下:5.3.3.1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5.3.3.2 绳索
8、、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5.3.3.3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5.3.3.4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装置完整可靠;5.3.3.5 铆钉无明显偏位、缺失,表面平整。5.3.4 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或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5.3.5 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5.3.6 严禁利用安全带(绳)传递物件或作他用。5.4 脚扣5.4.1 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如下:5.4.1.1 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
9、可目测到的变形;5.4.1.2 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5.4.1.3 脚扣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5.4.1.4 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5.4.2 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5.4.3 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脚扣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5.4.4 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5.4.5 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5.5 绝缘手套5.5.1 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5.5.2 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5.5.3 使用绝缘手套时应
10、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5.6 绝缘杆5.6.1 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5.6.2 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5.6.3 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5.7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5.7.1 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5.7.2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
11、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5.7.3 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使用绝缘操作杆同时要戴绝缘手套。5.7.4 绝缘隔板在安放时要采取措施防止脱落,安放要牢固可靠。5.8 电容型验电器5.8.1 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额定电压、制造厂名称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5.8.2 验电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5.8.3 验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同。5.8.4 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5.8.5 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握在护手部位,并穿绝缘靴(鞋)
12、。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5.8.6 使用伸缩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出拧紧。5.8.7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5.9 核相器5.9.1 核相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5.9.2 核相器绝缘杆部分的使用与本规定“5.6 绝缘杆”中的要求相同。5.10 绝缘靴5.10.1 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5.10.2 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
13、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5.10.3 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5.11 绝缘胶垫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5.12 接地线5.12.1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5.12.2 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5.12.3 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
14、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5.12.4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触电。5.12.5 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5.12.6 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5.12.7 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安规规定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5.12.8 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及以上同杆
15、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5.13 梯子5.13.1 梯子在使用前应检查梯脚、梯梁、踏板、铰链、撑杆等无缺损和开裂。由两个以上单梯组合使用的梯子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其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具有伸缩功能的梯子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止退卡子和固定绳索是否完整可靠。木梯还应检查固定钢杆是否完整牢固。5.13.2 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5.13.3 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5.13.4 梯子应放置平稳牢固,梯脚完整。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在梯子上
16、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5.13.5 使用时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度应为755(建安规),只允许一个人在梯子上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踏板上工作。5.13.6 移动式轻金属(木)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5.13.7 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5.13.8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5.13.9 工作人员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5.13.10 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
17、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第六章 保管及存放6.1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6.2 安全工器具应设专用库房存放,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6.3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6.4 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如果平放必须保证其不致弯曲。6.5 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6.6 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6.7 验电器应存放在绝缘安全工器具柜内,或装
18、入防潮盒内置于通风干燥处。6.8 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者专用包装盒内。6.9 脚扣、安全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并防止腐蚀。6.10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置于干燥通风处,并防止腐蚀。6.11 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绝缘安全工器具柜内的专用支架上,使用过程中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6.12 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拦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6.13 个人保存的安全工器具也应满足以上规定。第七章 报 废7.1
1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7.1.1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7.1.2 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7.2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7.3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中心安全员备案。 变电安装分公司 高压试验一班附表常用电气安全工具试验周期表 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V)试验周期01绝缘棒10每年一次02验电笔0.110每年一次10每年一次03绝缘手套高压每六个月一次04橡胶绝缘靴高压每六个月一次05安全带每年一次06脚扣每年一次07接地线每5年一次08个人保安线每5年一次下午13:
20、0017:00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
21、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
22、,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
23、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
24、不予承认加班。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
25、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下午13:0017:00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
2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
27、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
28、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3.
29、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