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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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一、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实行分管领导、科主任负责制。实施放射科主任对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的统一领导和管理。门诊科住热一般由高年资医生担任。二、技术培训计划:计划对医师实行不同影像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的优势。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科主任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三、辐射培训计划:工作人员准备参加浙江省辐
2、射环境监测站组织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知识的培训;做到每个操作人员都进行培训,加强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增强操作人员在辐射工作岗位的可调节性,做到辐射人员轮流上岗,尽可能达到“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所有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四、员工体检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五、员工保健制度: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3、-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 页,共 12 页 - - - - - - - - - - 龄长短,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 周。从事放射工作25 年以上的在职者,每年利用休假时间享受2-4 周的疗养待遇。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2 页,共 12 页 - - - - - - - - -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安全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影像设备均为价格昂贵、高精尖大型设备,是进行医疗检查和稳定
4、影像质量的疾病条件,为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1. 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2. 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机修岗位及机房岗位责任制,责任者负有维护保养机器之责任。3. 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滢立即切断电源,切记“带病工作” ,并立即向机修人员申报。4. 机修人员遇有机器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5. 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本科机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6. 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
5、检测。维修:1. 设备维修要进行维修记录,贵重医疗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2. 维修员进行科室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般科室四周一次,重点科室一周一次或一周两次。3. 各科室需对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3 页,共 12 页 - - - - - - - - - - 科进行处理。4. 对有关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设备科审批,大的技术改造须由使用科室和设备科共同确认并报中心领导批准方可执行。5. 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
6、较高的零配件时,应告知使用科室领导并按规定报设备科领导审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4 页,共 12 页 - - - - - - - - - -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年满 18 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 年焕发一次。超
8、过2 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5 页,共 12 页 - - - - - - - - - -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放射工作人员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应在调离之日起30 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 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佣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
9、助性放射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第九条因进修、教学等需要短期从事或接触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第十条放射专业学生入学前,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前健康检查,不符合健康标准(OB16387-1996 )要求的不得就读放射专业。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放射防护培训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单位举办,并按照统一的教材进行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一般10 天,上岗后每 2 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少于5 天。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第十二条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按规定缴纳监测费。放射
10、工作人员调动时,个人剂量档案应随其转给调入单位,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 年。第十三条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省级以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6 页,共 12 页 - - - - - - - - - - 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的测读周期一般为30 天,也可视情况缩短或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90 天。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单位负责。负责监测工作的单位应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被监测者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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