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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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2、股份 58,149,681 股,将于 2017 年 12 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林峻、陶晓海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日(非交易日顺延);林建伟自愿承诺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28 日(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 年 12月 28 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3.50 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发行人中
3、文名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 、 “发行人” ) 发行人英文名称:发行人英文名称: Jolywood (Suzhou) Sunwatt Co., Ltd.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 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300393 有限公司设立时间: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08 年 3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9 日 上市时间:上市时间: 2014 年 9 月 12 日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1554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林建伟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83
4、,576,000 元 2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0512-52933702 传传 真:真: 0512-52334544 互联网网址: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统一社会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9132050067253913XG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5、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3)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4)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
6、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5)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1)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二)本次发
7、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8 月 26 日,中来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17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71909 号关于核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发行。 (三)本次发行过程(三)本次发行过程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见证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发行对象发出了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林建伟、林峻和陶晓海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 之前
8、将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立的专用账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林建伟、林峻、陶晓海 3 名认购对象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山支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足额缴款,按约履行了股份认购义务。 2017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5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在招商银行上海中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林建伟、林峻、陶晓海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366,517,503.50 元。 2
9、017 年 12 月 14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健验2017 51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4 公司已向林建伟、 林峻、 陶晓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58,149,68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517,503.5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16,554,858.15 元(不含税)后,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9,962,645.35 元。 (四)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四)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
10、0 元 发行数量:58,149,681 股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证监会核 准后六个月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择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18 日,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即本次发行价格为 35.76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
11、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发布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4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
12、1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鉴于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35.76 元/股调整为 23.64 元5 /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P1=(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35.76 元/股-0.3 元/股) / (1+0.5) = 23.64 元/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发布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3,57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1.4936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10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鉴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3.64 元/股调整为23.50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3.64 元/股-0.1493618 元/股=23.50 元/股。 (六)募资资金总额(六)募资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517,503.50 元。 (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16,554,
14、858.15 元,其中承销费和保荐费 10,377,358.46元, 审计及验资费 2,594,339.62 元, 律师费 3,301,886.79 元, 信息披露费 226,415.09元,发行手续费 54,858.19 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八)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八)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9,962,645.35 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向全部发行对象发出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15、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按照要求足额缴付了其认购款项。2017 年 12 月 13 日,长江保荐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本次认股款。 2017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5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长江保荐在招商银行上海中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林建伟、林峻、陶晓海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366,517,503.50 元。 6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健验2017 51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16、 月 13 日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林建伟、 林峻、 陶晓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58,149,68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517,503.5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16,554,858.15 元(不含税)后,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9,962,645.35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17、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林建伟、林峻和陶晓海共计 3 名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认购方式 1 林建伟 50,231,387 1,180,437,594.50 现金 2 林峻 3,959,147 93,039,9
18、54.50 现金 3 陶晓海 3,959,147 93,039,954.50 现金 合计合计 58,149,681 1,366,517,503.50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林建伟 林建伟,男,身份证号码为 3326231966041*,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 林建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职务 任职期间任职期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苏州中来太阳能材料技术有限公董事长、总经2011 年 1 月至中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林建伟、张育政夫妇直接持有中来7 司 理 2011 年 5 月 有限 71.62
19、5%的股权,通过普乐投资间接控制中来有限 4.5%的股权, 为中来有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江力宝高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 月至2011 年 9 月 林建伟在任职期间持有浙江力宝高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94.75%的股权 中来股份 董事长、 总经理 2011 年 5 月至今 本次发行前林建伟、张育政夫妇持有中来股份 52.44%的股份, 通过普乐投资间接控制中来股份 3.2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常熟高阳环保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11 年 1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 月至今 林
20、建伟持有普乐投资 45.66%股权 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 月至今 中来股份持有 51%的股权 苏州中民来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至2016 年 12 月 中来股份持有 95.01%的股权 苏州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泰州来普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年10月至今 林建伟持有泰州来普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中来光电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5
21、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林峻 林峻,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为 3325241977033*,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 林峻先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职务 任职期间任职期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8 杭州西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2至今 持有 40.24%股份 民生银行温州分行 企业金融部总经理 2015.9-2016.2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企业金融部总经理 2014.6-2015.8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2013.9-2015.8 民生银行国际金融交流中心 总经理 2008.4-20
22、13.8 3、陶晓海 陶晓海,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为 3201241972050*,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地:杭州市上城区。 陶晓海先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职务 任职期任职期间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重庆越盛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今 持有 3.31%股份 杭州越盛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6 月至今 持有 3.31%股份 杭州毕瑞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 2012 年 4 月至今 持有 7.14%股份 安徽凯林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9 月至今 杭州星照投资
23、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 2015 年 12 月至今 持有 30.77%股份 (十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十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林建伟,林建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9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
24、未来交易的安排(十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1、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一年均未与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2、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十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长江保荐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中来股份本次非公开
25、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发行对象林建伟先生、林峻先生和陶晓海先生均为自然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对象的入股资格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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