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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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实施情况之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一二一七七年年十十月月 2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
2、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股份的
3、发行价格为 6.75 元/股,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349,803,139 股。 3、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4、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10 月30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为 36 个月,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本次交易
4、对方鲁能集团、世纪恒美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广宇发展新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广宇发展回购,但因履行业绩补偿责任而由广宇发展回购或转让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广宇发展向其新增发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由于广宇发展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本次交易前鲁能集团持有的股份 除新增股份外,作为广宇发展的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手,鲁能集团
5、承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广宇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广宇发展回购。由于广宇发展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关于利润承诺完成之前或股份补偿义务完成之前的锁定期安排 4 在原有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鲁能集团、世纪恒美补充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如上市公司向鲁能集团、世纪恒美购买的标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总额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数总额的,或经减值测试需要另行补偿股份的,则鲁能集团、世纪恒美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广宇发展新增发股份,在利润承诺完成之前或
6、股份补偿义务完成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广宇发展回购。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62,520,720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5 目目 录录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 3 目目 录录 . 5 释释 义义 . 6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8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8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12 四
7、、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13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5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5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15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6 一、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及批准文件. 16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7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18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8 六、本次交易相关
8、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9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9 八、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19 第三节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1 一、股份发行情况. 21 二、股份上市情况. 21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二、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2 三、法律顾问. 22 四、审计机构. 23 五、资产评估机构. 23 第五节第五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24 一、备查文件. 24 二、备查地点. 24 6 释释 义义 在本公
9、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广宇发展 指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公司、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公司 鲁能集团 指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都城伟业 指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5 日更名,原名为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鲁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原为鲁能集团全资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被划转为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 世纪恒美 指 乌鲁木齐世纪恒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 24 日更名,原名为北京世纪恒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益兴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鲁能 指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鲁能 指 宜宾鲁能开发(集
10、团)有限公司 成都鲁能 指 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系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鲁能英大 指 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 鲁能亘富 指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重庆鲁能、重庆鲁能英大、宜宾鲁能、鲁能亘富、顺义新城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拟购买资产 指 重庆鲁能 34.50%的股权、重庆鲁能英大 30.00%的股权、宜宾鲁能 65.00%的股权、鲁能亘富 100.00%的股权、顺义新城100.00%的股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广宇发展向鲁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重庆鲁能 34.50%的股权、宜宾鲁能 65.00%的股权、鲁能亘富 100.00%的股权和顺义新城100.0
11、0%的股权,向世纪恒美发行股份购买重庆鲁能英大3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指 广宇发展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重庆鲁能 34.50%的股权、重庆鲁能英大 30.00%的股权、宜宾鲁能 65.00%的股权、鲁能亘富 100.00%的股权、顺义新城 100.00%的股权 本公告书 指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广宇发展分别与鲁能集团、世纪恒美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广宇发展分别与鲁能集团、世纪恒美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12、充协议 指 广宇发展分别与鲁能集团、世纪恒美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基础上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7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指 广宇发展分别与鲁能集团、世纪恒美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基础上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指 广宇发展与鲁能集团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基础上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4 月 30 日 过渡期间 指 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
13、-6 月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新律师 指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
14、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2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业务指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说明: 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
15、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 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或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同造成。 8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鲁能 34.50%的股权、宜宾鲁能 65.00%的股权、鲁能亘富 100.00%的股权、顺义新城 100.00%的股权以及重庆鲁能英大 30.00%的股权。其中,拟向鲁能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1,311,137,870 股,向世纪恒美发行股份数量为 38,665,269 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即 7.56
16、 元/股。经各方友好协商,股份发行价格原定为 6.81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6 年年末总股本 512,717,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为 6.75 元/股,同时,向交易对手发行的股份数量也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
17、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为鲁能集团、世纪恒美。 2、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9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
18、下表: 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交易均价(元/股)股) 交易均价交易均价*90%(元(元/股)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7.71 6.9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7.56 6.8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9.15 8.24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即 7.56 元/股。经各方友好协商,股份发行价格原定为 6.
19、81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6 年年末总股本 512,717,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为 6.75 元/股,同时,向交易对手发行的股份数量也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原计划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
20、额不超过 872,900.00 万元,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 年 7 月 30 日,广宇发展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上述调整事项系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再募集配套资金。 10 3、发行股份的数量、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911,117.11 万元,较账面值 479,908.10 万元评估增值 431,209.01 万元,增值率为 89.85%。经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11,117.11 万元。 本次
21、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911,117.11 万元,因上市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原 6.81 元/股调整为 6.75 元/股, 发行股份数量相应由 1,337,910,600 股调整为 1,349,803,139 股。具体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本次交易向鲁能集团、世纪恒美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作价计算,上市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349,803,139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
22、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万元交易作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发行股份数(股) 鲁能集团 885,018.05 1,311,137,870 世纪恒美 26,099.06 38,665,269 合计合计 911,117.11 1,349,803,139 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发行股份数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不足一股的尾差。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因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出现调整时,本次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72,900.00 万元
23、,且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公司原计划为募集配套资金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1,257,780,979 股。2017 年 7 月30 日,广宇发展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因此,因配套募集资金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亦相应取消。 11 4、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本次交易对方鲁能集团、世纪恒美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广宇发展新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
24、由广宇发展回购,但因履行业绩补偿责任而由广宇发展回购或转让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广宇发展向其新增发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由于广宇发展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本次交易前鲁能集团持有的股份)本次交易前鲁能集团持有的股份 除新增股份外,作为广宇发展的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手,鲁能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广宇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
25、广宇发展回购。由于广宇发展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关于利润承诺完成之前或股份补偿义务完成之前的锁定期安排)关于利润承诺完成之前或股份补偿义务完成之前的锁定期安排 在原有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鲁能集团、世纪恒美补充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如上市公司向鲁能集团、世纪恒美购买的标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总额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数总额的, 或经减值测试需要另行补偿股份的,则鲁能集团、世纪恒美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广宇发展新增发股份,在利润承诺完成之前或股份补偿义务完成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或协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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