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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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9,599,834 股,将于 2017 年 8 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
2、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49 元/股。本次发行对象为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 2017 年 8 月 22 日 (即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Zhiyun Automation Co., Ltd A 股股票简称:智云股份 A 股股票代码:30
3、0097 设立日期:1999 年 6 月 4 日 上市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法定代表人:谭永良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268,949,835元 电话:0411-86705641 传真:0411-86705333 互联网网址:www.zhiyun- 电子信箱:zhiyun_irzhiyun- 经营范围: 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 自动化装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
4、(法律、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6、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
7、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期进行调整,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程序、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6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561 号) ,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3、本次发行过程、本次发行过程 时间时间
8、内容内容 T-4 日 (2017 年 7 月 10 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T-3 日至 T-1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13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 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1、接受申购报价单以及其他申购文件 2、接收申购保证金 3、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认购对象名单 T+1 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 T+1 日至 T+10 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8 日) 1、接受投资者咨询 2、
9、接受追加申购单以及其他申购文件 3、接收申购保证金 T+10 日 2017 年 7 月 28 日 根据追加申购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认购对象名单 T+11 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初步发行结果 2、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和股份认购协议 T+12 日至 T+13 日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 日) 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T+14 日 (2017 年 8 月 3 日) 1、会计师对主承销商指定账户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T+15 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1、会计师对发行人
10、账户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保荐机构出具合规性报告 T+16 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总结材料 T+16 日及以后 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L 日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发行证券种类及面值(三)发行证券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四)发行方式(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000 万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11、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416,5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分红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268,949,835 股。2017 年 5 月 17
12、日发行人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 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鉴于公司 2016 年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4,000 万股(含 4,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7,218.0451 万股(含 7,218.0451 万股) 。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19,599,834 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61 号核准内容。 (六)发行价格(六)发行价格 经发行人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13、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4.49 元/股。 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24.
14、49元/股的100%;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26.55元/股的92.24%。 (七)限售期(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八)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9,999,934.6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813,691.51元(其中保荐承销费10,559,998.56元、律师费8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用200,000.00元、 新增股份登记费用19,599.83元、 印花税234,093.12元) ,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 实际募
15、集资金净额为468,186,243.15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2 日,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 3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7 4715 号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2 日 17:00 时止,本次募集资金 479,999,934.66 元已全部到位,分别由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存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
16、科技支行开立的 17060101040022173 号账户。 2017 年 8 月 3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2017 年 8 月 4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74716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 年 8 月 3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34.6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813,69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186,243.15 元,其中计入股本19,599,834 元,计入资本公积 448,586,409.15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十)募集资金
17、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
1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7 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序号号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名称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元(元/股)股) 获配股数获配股数 (股)(股) 获配金额获配金额 (元)(元) 限售期限售期 (月)(月) 1 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9 6,533,278 159,999,978.22 12 2 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49 6,533,278 159,999,978.22 12 3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4.49 6,533,278
19、 159,999,978.22 12 总计总计 - 19,599,834 479,999,934.66 - 上述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998号江海圆梦谷2楼 法定代表人:顾雪平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0、经营活动) 2、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15-9 法定代表人:张明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3、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
21、 法定代表人:邓友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各类金融产品投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资产(或股权)并购业务;资产(或股权)受托管理业务;资产(或债务)重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十三)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十三)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发行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询价、
22、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9 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
23、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十四)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十四)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配对象或其管理的产品属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
24、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的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的,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 4、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配对象及其产品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9,599,834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
2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 智云股份; 证券代码为: 300097;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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