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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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DUN FANS CO.,LTD.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暨 新增股份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公告公告书书(摘要)(摘要) 独立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二零一二零一七七年年十十一一月月 1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发行股份
2、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新增股东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 金盾股份本次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74,009,730股,发行价格为24.40元/股(经除息调整)。 金盾股份本次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萌顾创投发行新股29,529,402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33.36元/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7年11月3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发行对象承诺在相应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或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限售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限售期满后经上市公司申
3、请可以上市流通。 2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本次交易的
4、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 订 稿 ) 全 文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 该 等 文 件 已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 3 目目 录录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 1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 2 目目 录录 . 3 释释 义义 . 4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
5、的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 18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9 第四节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5 4 释释 义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本公司、上市公司、金盾股份、发行人 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1 红相科技 指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强科技 指 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6、红相科技及中强科技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红相科技 100.00%股份及中强科技 100.00%股权 红将投资 指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宜投资 指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远方光电 指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06 萌顾创投 指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 指 金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及费占军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红相科技100.00%股份;向周伟洪、费禹铭及钱志达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强科技 100.00%股权;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及萌顾创投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7、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金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及费占军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红相科技100.00%股份;向周伟洪、费禹铭及钱志达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强科技 100.00%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 指 金盾股份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及萌顾创投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指 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费占军、周伟洪、费禹铭以及钱志达 红相科技交易对方 指 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及费占军 中强科技交易对方 指 周伟洪、费禹铭及钱志达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
8、技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指 金盾股份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及费占军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强科技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指 金盾股份与周伟洪、费禹铭及钱志达于 2016 年 10 月12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红相科技盈利补偿协议 指 金盾股份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 中强科技盈
9、利补偿协议 指 金盾股份与周伟洪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 红相科技利润承诺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中强科技利润承诺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指 金盾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 年 10 月 12 日 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 指 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 报告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
10、方就标的资产交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天册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审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师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健审计、上会审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防科工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国防科工委)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11、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创业板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6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公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7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概况一、本次交易方案的概况 (一)交易概况(一)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12、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 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及费占军合计持有的红相科技 100.00%股份以及周伟洪、 费禹铭及钱志达合计持有的中强科技 100.0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萌顾创投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8,510.10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
13、0%(其中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 (二)交易作价(二)交易作价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41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红相科技 100.00%股份的评估值为 116,052.00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红相科技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116,000.00 万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4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中强科技 100.00%股权评估值为 105,365.00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中强科技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105,000.00 万元。 8
14、 (三)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三)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 本次交易拟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萌顾创投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8,510.10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以及红相科技“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红相科技“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强科技“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万元) “行
15、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 红相科技 23,941.00 17,281.00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 红相科技 19,740.00 14,566.60 “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中强科技 23,467.54 20,000.00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 40,416.25 40,162.50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上市公司 6,500.00 6,500.00 合计合计 - 114,064.79 98,510.10 (四)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四)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1)发行
16、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 1)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计算的市场参考价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单位:元/股 20 日均价的九折日均价的九折 60 日均价的九折日均价的九折 120 日均价的九折日均价的九折 市场参考价的九折市场参考价的九折 28.54 24.45 27.83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9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
17、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 24.45 元/股。2017 年 3 月 6 日,金盾股份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 10 股派发 0.50 元的股利分配方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5 日进行了除权除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4.40 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
18、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74,009,730 股 (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中股份支付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股份数量根据前述公式计算并向下取整,小数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持有标的资产权益的对持有标的资产权益的对价(万元)价(万元) 股份支付对价金额股份支付对价金额 (万元)(万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股)(股) 中宜投资 80,736.00 68,423.76 28,042,524 红将投资 20,764.00 17,597.49 7,212,086 远方光电 9,28
19、0.00 9,280.00 3,803,278 费占军 5,220.00 5,220.00 2,139,344 红相科技交易对方合计红相科技交易对方合计 116,000.00 100,521.25 41,197,232 周伟洪 99,750.00 74,812.50 30,660,860 费禹铭 2,625.00 2,625.00 1,075,819 钱志达 2,625.00 2,625.00 1,075,819 中强科技交易对方合计中强科技交易对方合计 105,000.00 80,062.50 32,812,498 交易对方合计交易对方合计 221,000.00 180,583.75 74,
20、009,73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 10 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将影响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发行前发行前 (股)(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股)(股) 发行后发行后 (股)(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后总股本的比例 160,000,000 74,009,730 234,009,730 31.63%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21、价格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即2017 年 9 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33.36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为 29,529,402 股(计算公式为: 股份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股份发行价格) ,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认购对象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元元)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1 周建灿 585,101,000.00 17,
22、538,998 2 王淼根 100,000,000.00 2,997,601 3 陈根荣 100,000,000.00 2,997,601 4 马夏康 100,000,000.00 2,997,601 5 萌顾创投 100,000,000.00 2,997,601 合计合计 985,101,000.00 29,529,402 (五)关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五)关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承诺: “其因本次
23、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 36 个月时,解锁其中的 30.00%;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48 个月全部解锁。 ” 11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远方光电承诺: “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 远方光电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即远方光电所持红相科技 8.00%股份)持续拥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远方光电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 (即远方光电所持红相科技 8.00%股份)持续拥有时间达到 12 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3)
2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费占军承诺: “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费占军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即费占军所持红相科技 4.50%股份)持续拥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费占军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即费占军所持红相科技 4.50%股份)持续拥有时间达到 12 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周伟洪承诺: “周伟洪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 36 个月时上年末中强科技在中强科技利润
25、承诺期内已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中强科技在中强科技利润承诺期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 48 个月时,余下未解锁股份全部解锁。 ” (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费禹铭承诺: “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费禹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即费禹铭所持中强科技 2.50%股权)持续拥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费禹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即费禹铭所持中强科技 2.50%股权)持续拥有时间达到 12 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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