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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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ma Co., Ltd.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七年七月 1 特 别 提 示 特 别 提 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96,343,610股 发行价格:9.0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874,799,978.80 募集资金净额:¥859,622,013.85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96,343,610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7月11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
2、行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0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 _ _ 何若虚 姚伟国 张丹凤 _ _ _ 王震宇 何孙益 沈伟康 _ _ _ 阎孟昆 邹 峻 杜烈康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3、2017 年 7 月 10 日 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 _ 赵 华 陈忠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 周 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0 日 4 发行人律师声明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报告,确认本报告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4、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 _ _ 吕崇华 沈海强 于 野 负责人: _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017 年 7 月 10 日 5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确认本报告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 _ 罗玉成 刘向荣 负责人:_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7 月 10 日 6 释释 义义 本报告中
5、,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简称 释义释义 发行人/万马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500 万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
6、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7 目目 录录 特别提示 .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 释 义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24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5 五、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
7、市相关机构 . 3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3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3 九、备查文件 . 33 8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文名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Zhejiang Wanma Co., Ltd.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临安市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安市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发行前:939,145,488 元 发行后:1,035,489,098 元 所属行业所属行业 C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
8、力器材设备、钢芯铝绞线、铜铝丝的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力线路设计及工程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何若虚 股票上市地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 万马股份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002276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0571-63755256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0571-63755256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311305 公司网址公司网址 www.wanma-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 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
9、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 2016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9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 4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核准 万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10、2016 年 11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7 年 4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 号)。 (2)发行过程 2017 年 6 月 16 日,万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启动文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95 名投资者、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收市除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后可联系的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以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 25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
11、6 家证券公司和 8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共计 164 名询价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在认购邀请书约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即 2017 年 6 月 21 日 9:00-12:00)内,共接收到 5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所有申购均为有效申购。 5 名投资者中,除了 4 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1 名投资者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 投资者具体申购及保证金缴纳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名称 保证金保证金 (万元)(万元) 申购价格申购价格 (元(元/股)股)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万元)(万元) 1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5 9.08 9,500
12、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09 10,000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36 28,800 9.88 19,00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08 29,480 10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名称 保证金保证金 (万元)(万元) 申购价格申购价格 (元(元/股)股)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万元)(万元) 9.37 25,630 9.69 12,020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09 9,600 9.13 9,70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有效申购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了累计统计, 遵循 “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08 元/股,申购价
13、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共 5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获配对象获配对象 产品明细产品明细 获配数量(股)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 1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462,555 94,999,999.40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13,215 99,999,992.20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22,026,431 199,999,993.48 嘉实睿思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3,083,700 27,999,996.00 嘉实基金超新星 1 号定增资产管理计
14、划 3,303,965 30,000,002.20 嘉实基金农银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5 30,000,002.2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5,506,608 50,000,000.64 辉耀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5 30,000,002.20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753,304 25,000,000.32 新民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53,304 25,000,000.32 穗银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643,172 24,000,001.76 富春定增慧
15、福 13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1,651,983 15,000,005.64 富春定增 1195 号资产管理计划 1,651,983 15,000,005.64 富春定增 1258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850 13,999,998.00 海银定增 10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21,586 12,000,000.88 祥和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01,322 10,000,003.76 玉泉 7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01,322 10,000,003.76 海银定增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936,124 8,500,005.92 11 获配对象获配对象 产品明细产品明细 获配数
16、量(股)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 东洋定增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825,991 7,499,998.28 利凯雪松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660,793 6,000,000.44 东洋定增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495,595 4,500,002.60 玉泉 768 号资产管理计划 363,436 3,299,998.88 富春定增富润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财通定增 19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玉泉平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玉泉 69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7、 330,396 2,999,995.68 锦和定增分级 53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阳明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锦和定增分级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玉泉光大增益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0,396 2,999,995.68 财智定增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231,278 2,100,004.24 嘉实定增驱动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31,278 2,100,004.24 浦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20,264 1,999,997.12 富春定增 115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8、220,264 1,999,997.12 玉泉石船山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98,238 1,800,001.04 添利趋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0,132 999,998.56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鑫龙 19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964,758 36,000,002.64 鑫龙 19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863,436 25,999,998.88 鑫龙 193 号资产管理计划 3,854,625 34,999,995.00 总总 计计 96,343,610 874,799,978.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6月22日向最终确定的4名发行对象发出了 缴款通知 ,各发行
19、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 3. 发行时间安排 时间时间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2017 年 6 月 16 日(周五)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获准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12 时间时间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2017 年 6 月 19 日(周一)2017 年 6 月 20 日(周二) 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 接受询价咨询 2017 年 6 月 21 日(周三) 上午 9:00-12:00 接收申购文件(传真或送达),通过指定邮箱接收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材料电子版,并进行簿记建档 接受申购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上午 12:00 2017
20、 年 6 月 22 日(周四) 向中国证监会确认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获准后,发行人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获配对象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缴款 主承销商退还未获配售投资者的发行保证金 2017 年 6 月 23 日(周五) 获配对象缴款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周一) 主承销商账户验资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2017 年 6 月 27 日(周二) 发行人账户验资 2017 年 6 月 28 日(周三) 主承销商出具发行情况报告书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2017 年 6 月 29 日(周四) 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
21、料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2017 年 7 月 5 日(周三)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材料 4. 发行方式:询价发行 5. 发行数量:96,343,610股 6. 发行价格:9.08元/股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 (2017 年 6 月 19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10.08元/股的 90%,即 9.08 元/股。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簿记,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08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9.08元/股的100%,相当于申购报价日(2017年6月21日
22、)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77元/股的84.31%,相当于申购报价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0.14元/股的89.55%。 7.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874,799,978.80元 13 8.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发行费用明细发行费用明细 保荐承销费保荐承销费 会计师会计师验资费验资费 律师费律师费 证券登记费证券登记费 发行费用总额发行费用总额 金额(元)金额(元) 13,821,621.34 60,000 1,200,000 96,343.61 15,177,964.95 9.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859,622,013.85元 10.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
23、情况 截至2017年6月23日,各发行对象均按缴款通知书的规定足额缴纳了认购款,共计874,799,978.80元。2017年6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XYZH/2017SHA10221号)。 2017年6月27日, 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费2,000,000元及承销费11,821,621.34元后, 将剩余的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SHA1022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6月27日止,发行人实际
24、已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6,343,610元,出资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人民币763,278,403.85元转为资本公积。 1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浙商证券、
25、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6月2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13.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4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398-408号十二层 法定代表人:来涛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从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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