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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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DRINDA AUTOMOTIVE TRIM CO.,LTD. (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座 2-6 层层)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
2、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3、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包括: 一一、股份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发行 3,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汽塑料承诺: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成员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以及发行人股东杨氏投资承诺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达晨聚圣、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和海马轿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勇、徐卫东及其配偶陆小文、陆玉红承诺: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人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
5、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本人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汽塑料、股东杨氏投资、陆小红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7 年 10月 25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延长 6 个月。 二二、关于上市后稳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定股价的承诺 (一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
6、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标是使股价与股票价值相匹配, 尽量促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
7、价稳定措施。 (二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1)业绩说明会;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4)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份,如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
8、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第二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开始增持股份: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公司虽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三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1、业绩说明会 公司应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组织召开公司业绩发布会或投资者见面会,积极与投资者就公
9、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董事会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实施股份回购议案,并在做出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 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1,000万元) ,回购期限(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 30 日内) ,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关于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市公告书 5 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后, 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于 30 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之日或在满足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增持股份的比例在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的3%且增持金额不低于
11、 1,000 万元。 控股股东应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于 30 日内实施完毕,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之日或在满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上述人员上一年度取得年薪的 30%。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
12、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于 60 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将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 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 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6 (四四)约束措施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
13、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未实施增持股份对应的增持资金额(如未提出增持计划的则为最低增持金额 1,000 万元)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公司有权将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实施增持股份对应的增持资金额(如未提出增持计划的则为最低增持金额, 即上一年度取得年薪的 30%)
14、 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其增持计划义务。如公司变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变动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应承诺履行该等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预案中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即构成相关主体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公开承诺,如达到实施条件而无合理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三、持有持有 5
15、%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中汽塑料、股东杨氏投资、陆小红承诺: “自海南钧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海南钧达股票。如确因财务需要本公司/本人所持海南钧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后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值,期间海南钧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锁定期满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 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海南钧达股票的 20%。 本公
16、司/本人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知海南钧达并予以公告。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的 20%归海南钧达所有。 ” 公司股东达晨聚圣、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承诺: “本公司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钧达” )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在锁定期满 0-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为本公司所持有股份总额 0-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海南钧达上年经审计公司每股净资产。 期间海南钧达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方式为通
17、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知海南钧达并予以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 四四、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一)公司对公司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主管
18、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将会同控股股东启动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本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公布回购方案前 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 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
19、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 资者损失。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二二)控股股东对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20、载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诺 控股股东承诺: “海南钧达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海南钧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将启动购回海南钧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购回方案并完成购回。 海南钧达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海南钧达已
21、上市的, 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公布购回方案前30 个交易日海南钧达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期间海南钧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购回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海南钧达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22、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9 (三三)董事董事、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非董事、监事监事、高级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对人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海南钧达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23、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五五、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监事、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中汽塑料、股东
24、杨氏投资、陆小红、达晨聚圣、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承诺: “ (一)如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本公司/
2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0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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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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