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香江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香江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一七年二月 公司公司声明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
2、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目录 公司声明. 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本次交易方案 . 4 二、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 4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 8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9 五、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1 六、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11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实施情况. 12 一、本次重组及配套融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支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情况 . 12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5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6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6 六
4、、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17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7 八、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 17 第三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19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19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0 释义释义 在本实施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 除非特别说明,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实际控制人 指 刘志强、翟美卿夫妇 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香江 指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香江集团 指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金海马 指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
5、有限公司,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交易对方 指 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香江集团 长春物业 指 深圳金海马持有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的商业物业 郑州物业 指 深圳金海马持有的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的商业物业 广州物业 指 香江集团持有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礼岗路的商业物业 沈阳物业 指 沈阳好天地持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建设大路保工南街的商业物业 深圳物业 指 深圳家福特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欧洲城的商业物业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沈阳好天地 100%股权、深圳家福特 100%股权、长春物业、郑州物业、广州物业的统称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6、 香江控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9 月 30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香江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 23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11 月 4日 交割日 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标的物业过户至公司名下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限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君合 指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 指
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本次发行发行的基本情况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南方香江、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与家居商贸业务相关的物业资产,具体包括南方香江持有的沈阳好天地 100%股权(持有沈阳物业)、深圳金海马持有的深圳家福特 100%股权(持有深圳物业)及长春物业和郑
8、州物业,以及香江集团持有的广州物业, 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为 7 亿元 (向深圳金海马现金支付 51,700万元,向南方香江现金支付 18,300 万元)。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不超过 23.5 亿元。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股)获得股份(股) 股份对价所股份对价所占比例占比例 获得现金获得现金(万元)(万元) 现金对价现金对价所占比例所占比例 深圳金海马 113,819,097 19.28% 18,300 7.79% 南方香江 260,
9、552,763 44.13% 51,700 22.00% 香江集团 40,201,005 6.81% - - 合计 414,572,865 70.21% 70,000 29.79%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金额为 70,000.00 万元, 该部分现金对价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解决。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二、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1、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1)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3.98 元/股(已考虑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对本
11、次重组除权、除息的影响) 。 (2)配套融资发行价格 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公告日,以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3.98 元/股(已考虑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对本次重组除权、除息的影响) 。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3.9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12、均价的 90%。 4、发行数量、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23.50 亿元, 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为 7 亿元,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414,572,865 股。 同时, 上市公司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 亿元, 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90,452,200 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发行 1,005,025,065 股
13、股份,占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9.53%,具体如下: 类型类型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人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发行数量(股)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香江集团 414,572,865 7 名配套融资投资者名配套融资投资者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884,400 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718,500 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3,067,80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567,800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90,400 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351,70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
14、771,60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884,400 合合 计计 590,452,200 5、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香江集团。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 6、认购方式、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对方南方香江以其持有的沈阳好天地 100%股权(持有沈阳物业) 、深圳金海
15、马以其持有的深圳家福特 100%股权(持有深圳物业)及长春物业和郑州物业,以及香江集团以其持有的广州物业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 本次配套资金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 7、股份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承诺 (1)交易对方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香江控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16、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对方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自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交易对方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进行
17、锁定。 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于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及买卖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配套融资者 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8、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 (1)如经审计,标的资产于过渡期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正,则该等净利润由公司享有,公司无需就此向认购人作出任何补偿;如标的资产于过渡期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负,
18、则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认购人应根据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2)交割后各方应尽快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沈阳好天地和家福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有关审计报告,以确定沈阳好天地和家福特过渡期内净利润的变化。 (3)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各方同意,如果交割日是自然日的 15日以前(含 15 日) ,则该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的前月最后一日;如果交割日是自然日的 15 日以后(不含 15 日) ,则该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当月的最后一日。 (4)各方确认:根据以上原则所确定审计基准日的审计
19、结果,即视为交割日审计结果。 9、上市地点、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 认购人与公司其他新老股东按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享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损益。 交割日前沈阳好天地和深圳家福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交割日后的沈阳好天地和深圳家福特股东(即公司)享有。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天健对上市公司 201
20、5 年 1-9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含前次重组和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7-341 号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项目-万元万元 交易前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交易后(备考) 增长额增长额 幅度幅度 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5/9/30 2015/9/30 总资产 1,501,586.96 1,699,895.41 198,308.45 13.21% 总负债 1,263,275.74 1,367,331.23 104,055.49 8.24% 所有者权益 238,311.22 332,
21、564.18 94,252.95 39.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91,757.97 286,356.60 94,598.63 49.33% 资产负债率(合并) 84.13% 80.44% -3.69% -4.39% 每股净资产(元/股,归属) 2.50 1.79 -0.71 -28.27% 利润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2015 年年 1-9 月月 2015 年年 1-9 月月 增长额增长额 幅度幅度 营业收入 235,021.44 304,731.37 69,709.93 29.66% 营业利润 34,187.35 56,280.74 22,093.39 64.62% 利润总额 3
22、5,498.51 57,810.41 22,311.90 62.85% 净利润 16,278.22 32,178.00 15,899.78 97.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396.75 36,951.94 16,555.19 8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归属) 0.27 0.23 -0.04 -14.29%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159,645.76 万股,本次交易后标的资产对应股本新增 414,572,865 股,募集配套资金对应股本新增 590,452,200 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香江 控股 发行 股份 支付 现金 购买 资产 募集 配套 资金 关联 交易 实施 情况 报告书 上市 公告 书摘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14867974.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