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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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证券代码:002371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证券代码:002371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一六年八月2 释释 义义 在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七星电子 指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七星电子向资产注入方定向发行股
2、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北方微电子、标的公司 指 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目标资产、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北方微电子 100%股权 北京电控 指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七星集团 指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微电子所 指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圆合公司 指 北京圆合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注入方、交易对方 指 北京电控、圆合公司、七星集团、微电子所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京国瑞基金 指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芯动能基金 指 北
3、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指 七星电子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配套融资交易对方、配套融资认购方、认购方 指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京国瑞基金、芯动能基金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七星电子名下之日 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的期限 董事会 指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七星华创电
4、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11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 本公告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3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股份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交易中股份发行的基本情
5、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1元。 (二)发行价格(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均为 17.46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即为 17.49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
6、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352,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 元(含税) ,因此在扣除分红除息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 17.46 元/股。 (三)发行数量(三)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北京亚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亚超评报字2015第 A196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标的公司北方微电子 100%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92,367.22
7、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北京市国资委“京国资产权20161 号”文核准,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92,367.22 万元。按照标的资产评估值 92,367.22 万元,发行价格 17.46 元/股计算,本公司拟向北京电控发行 4,228.75 万股,向圆合公司发行 743.18 万股,向七星集团发行 166.00 万股,向微电子所发行 152.29 万股,合计发行 5,290.22 万股。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4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交易对价交易对价 (万元)(万元) 发行股份数发行股份数 (股)股) 北京电控 79.94% 73,833.91 42,28
8、7,460 圆合公司 14.05% 12,975.94 7,431,811 七星集团 3.14% 2,898.36 1,660,001 微电子所 2.88% 2,659.01 1,522,914 合计合计 100.00% 92,367.22 52,902,186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按标的资产评估值 92,367.22 万元和发行价 17.46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各认购对象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认购对象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万元)认购金额(万元) 获
9、得上市公司股份数(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数(股)股)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60,000.00 34,364,261 京国瑞基金 20,000.00 11,454,753 芯动能基金 12,367.22 7,083,172 合计合计 92,367.22 52,902,186 (四)上市地点(四)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1、购买资产部分、购买资产部分 北京电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中11,977,217股(即北方微电子技术性无形资产组评估值与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折算的新增
10、股份中对应北京电控和微电子所的部分)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北京电控履行完成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约定的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较晚发生的为准)之后解除限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 北京电控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5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七星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
11、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中453,824股(即北方微电子技术性无形资产组评估值与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折算的新增股份中对应七星集团的部分) 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七星集团履行完成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约定的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较晚发生的为准)之后解除限售。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七星集团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七星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12、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七星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 七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圆合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北方微电子技术性无形资产组评估值折算的新增股份中对应圆合公司的部分股份按以下安排分批解除限售: 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圆合公司履行完成2016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较晚发生的为准)之日
13、,该部分股份的25.41%可解除限售;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圆合公司履行完成2017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较晚发生的为准)之日,该部分股份的32.90%可解除限售;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圆合公司履行完成2018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较晚发生的为准)之日,该部分股份的41.69%可解除限售。每次解除限售时,应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方微电子承诺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中第三次解锁需同时待北方微电子技术性无形资产组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视是否需要按照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4、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实施补偿,在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后予6 以解锁。 圆合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北方微电子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折算的新增股份中对应圆合公司的部分股份应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圆合公司履行完成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约定的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以较晚发生的为准)之后解除限售。圆合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除北方微电子技术性无形资产组评估值与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折算的对应部分之外的新增股份自
15、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微电子所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配套融资部分、配套融资部分 本次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京国瑞基金与芯动能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股份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事项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92,367.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8.58 万元,公司实际
16、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178.64 万元。 (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情况(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情况 七星电子及中信建投证券于2016年7月19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 ,要求发行对象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股款。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30013 号) ,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止,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
17、的7 认购资金,金额总计为 923,672,200.00 元。其中: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 京国瑞基金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00元;芯动能基金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23,672,200.00 元。 2016 年 7 月 22 日,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股款。 2016 年 7 月 2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601730015 号) ,经审验,截至2016 年 7 月 22 日止,七星电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
18、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02,1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46 元,实际收到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为人民币 923,672,200.00 元,扣除包括承销费、股权登记费、上市初费、律师费、验资费和披露费等在内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85,804.37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1,786,395.6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2,902,186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858,884,209.63 元。 二、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二、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52,200,000 股,截至 2
19、016 年 7 月 15 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比例(比例(%) 1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6,515,720 50.12 2 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1,969,021 3.40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749,300 2.48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26,993 2.28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57,583 1.12 6 张铲棣 3,438,296 0.98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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