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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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 002310 证券简称: 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 2016-173 证券代码: 002310 证券简称: 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 2016-17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一六年十一月1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8.37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2、13.94 元/股。 二、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55,580,539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2,677,360,406 股。 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31 日受理东方园林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帐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东方园林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四、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6年 11 月 11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
3、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2 声明和承诺声明和承诺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4、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 释释 义义 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东方
5、园林/发行人/公司 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环保 指 中山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立源 指 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指 中山环保 100%的股权及上海立源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 指 东方园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山环保 100%的股权及上海立源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邓少林等 41 名自然人 指 邓少林、梁锦华、宋应民、刘凤权、何桂雄、郭凤萍、黎洪勇、黄庆泉、梁小珠、邓少军、李林、谭露宁、洪剑波、辛忠汉、黄绮勤、谭燕琼、陈焕良、梁文光、黄永德、余富兰、刘剑峰、许海荣、黄路明、罗普、陈庆金、杨洁连、刘毅、傅凯、李上权、吴峰、梁锦旭、李渊明
6、、廖伟炎、马新宇、罗关典、黄绮珊、梁锦红、陈君纨、彭国辉、黄志辉、李小伟等 41 人,为中山环保自然人股东 海富恒远等 8 家机构 指 深圳市海富恒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扬州海圣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中山中科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极纯水质优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博红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等 8 家机构,为中山环保法人股东 中山环保业绩补偿方 指 邓少林、梁锦华、宋应民、刘凤权、何桂雄、郭凤萍、黎洪勇、黄庆泉、梁小珠、邓少军、李林、
7、谭露宁、洪剑波、辛忠汉、黄绮勤、谭燕琼、陈焕良、梁文光、黄永德、余富兰、刘剑峰、许海荣、黄路明、罗普、陈庆金、杨洁连、刘毅、傅凯、李上权、吴峰、梁锦旭、李渊明、廖伟炎、马新宇、罗关典、黄绮珊、梁锦红、陈君纨、彭国辉、黄志辉、李小伟等对东方园林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中山环保 40 名自然人股东 上海鑫立源 指 上海鑫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立源股东 邦明科兴 指 上海邦明科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立源股东 上海立源股权转让协议 指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与徐立群、 上海邦明科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鑫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
8、权转让协议 上海立源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与徐立群、 上海邦明科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鑫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4 本上市公告书摘要 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定价基准日 指 东方园林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6年3月31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年5月31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东方园林名下之日 过渡期 指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限 公司法 指 中华
9、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3日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东洲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 最近两
10、年一期 指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 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 目目 录录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 1 声明和承诺声明和承诺 . 2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6 一、 本次交易方案 . 6 二、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6 三、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0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5 五、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5 六、 本次
11、发行股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 16 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16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7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7 二、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8 三、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5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5 五、 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5 六、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5 七、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36 第三节第三节
12、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8 6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交易方案一、 本次交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邓少林等 41 名自然人及海富恒远等 8 家机构持有的中山环保 100%股权,支付交易对价 95,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56,403.34 万元、以现金支付 38,596.66 万元;购买徐立群、 上海鑫立源、 邦明科兴持有的上海立源 100%股权, 支付交易对价 32,462.46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13、 10,862.46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21,600.00 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中山环保、上海立源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山环保、上海立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了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4,850 万元,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及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募集募集资金用途资金用途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14、1 支付中山环保现金对价 33,250.00 2 支付上海立源现金对价 21,600.00 3 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 50,000.00 合计合计 104,85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 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二、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7 (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15、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1、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邓少林等41名自然人、 海富恒远等8家机构、徐立群、上海鑫立源及邦明科兴。 募集配套资金方面, 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中泰创展(珠海横琴)控股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名,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七名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序号
16、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名称 具体认购产品名称具体认购产品名称 获配股数获配股数(股)(股) 占本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后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 1 中泰创展(珠海横琴)控股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1,520,803 0.80% 2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7,521,520 0.28%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鑫丰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521,520 0.28% 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鑫浦志道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931,137 0.15%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469,153 0.35%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
17、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基金-泰增战略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泰来精准投资 1号资产管理计划 8 九泰基金-锐盈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锐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锐盈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锐安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69,153 0.35% 财通基金-包商定增 9 号资产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富春定增 1058 号资产管理计划
1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华融安全垫1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山西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8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86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98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101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聚定增组合投资基金 15,781,922 0.59% 和聚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
19、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发行价格 9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1 月 23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0.97元/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分配前总股本1,008,711,947 股为基数,向
20、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 20.97 元/股调整为 8.37 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以询价方式确定,应不低于 20.97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7.48 元/股,发行底价符合配套融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分配前总股本1,008,711,
21、9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由 20.97 元/股调整为 8.37 元/股。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 按照价格优先和金额优先原则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3.94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未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不需要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22、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五)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按照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80,365,331 股。 10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104,850 万元,以发行价格 13.94 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最终确定为 75,215,208 股。 (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除谭燕琼外的中山环保业绩补偿方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北京东方园林生
23、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刘毅、汇博红瑞、海富恒远、中科白云、海圣创投、中科恒业、极纯水质 本人/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人/本单位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徐立群、
24、上海鑫立源、邦明科兴 本人/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自上述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及之后每满 12 个月,按照 3:3:4 分期解锁。 若本人/本单位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中泰创展(珠海横琴)控股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 本
25、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三、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前十大股东的变动(一)前十大股东的变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前, 上市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工作。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本次配套融资实施前,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排名排名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1 1 何巧女 1,113,789,413 44.17 2 唐凯 205,349,530 8.14 3 中泰创展(珠海横琴)控股有限公司 151,513,138 6.01 4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恒赢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9,296,268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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