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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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一六年八月 1 全体董事声明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华春 蔡建设 孙辉永 柯金鐤 蔡一雷 冉崇元 戴仲川 汤金木 李玉中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 61,510,162 股,将于 2016 年 8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2、所上市。本次发行中,4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 2016年 8 月 18 日 (即新增股份上市日) ,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通过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兴业科技股票 116,208,000 股, 吴华春的女儿吴美莉持有兴业科技股票 55,000 股,合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48.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及其子女吴国仕、吴美莉控制兴业科技股票 169,055,842
3、股,合计占发行后股本55.76%。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3 目 录 目 录 释 义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基本情况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基本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
4、的影响 . 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8 二、财务状况分析 . 19 三、盈利能力分析 . 20 四、现金流量分析 . 21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 23 第五节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25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
5、容 . 25 二、上市推荐意见 . 25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6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7 第九节 备查文件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查阅地点 . 31 4 释 义 释 义 本公司、公司、兴业科技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兴投资 指 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大投资 指 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瑞森皮革 指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宁皮业 指 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方德智联 指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为本次发行对象之一 善达投资 指 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资管 指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7、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生证券、 保荐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本报告另行说明的除外 5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 文 名 称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XINGYE LEATHER TECHNOLOGY CO., LTD. 成 立 日 期 : 1992 年 12 月 14 日 注 册
8、资 本 : 241,657,500 元 法定代表人 : 吴华春 住 所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股 票 简 称 : 兴业科技 股 票 代 码 : 002674 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 营 范 围 : 从事原皮、蓝湿皮新技术加工;从事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从 事皮革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生产皮制品、鞋服及销售 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不含分销) 。 注: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20,500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回购注销后, 公司总股本从 242,478,000 股减至 241,657,500 股。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于2015年6月15日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获得公司
10、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考虑到国内证券市场发生的变化,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于2015年 10月29日召开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长安资管景林新三板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景林新三板 2 期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已经成立的产品,为支持公司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程, 经与长安资管协商, 其同意放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利。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11、稿 2)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鉴于善达投资放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利, 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2016 年 3 月 30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的议案等议案,增加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条件内容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价格以201
12、5 年 10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确定为 11.64 元/股。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后 6个月内,若上述价格高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7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不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公司不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 。由于本次方案条款补充,公司与发行对象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方德智联于 3 月 14日签署了补充协议。 公司已于 2
13、01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6 年 7 月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7 月 2 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14、 67 次会议审核通过。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370 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510,162股新股。 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 年 8 月 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 61,510,16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 第351ZA0031号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15、股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8 月 1 日 17:00 止,民生证券指定的股东缴存款的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的 91170153400000058 账号已收到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四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四笔,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5,978,294.62 元(柒亿壹仟伍佰玖拾柒万捌仟贰佰玖拾肆元陆角贰分)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2 号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 2016年 8 月 2 日止, 兴业科技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
16、人民币 715,978,294.628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007,211.3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9,971,083.30 元,其中:新增股本 61,510,162.00 元,资本公积648,460,921.30 元。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16 年 8 月 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7、 (二)发行方式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次发行 A 股共计 61,510,16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1.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高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18、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注: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股份锁定期(四)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978,294.62 元,发行费用为9 6,007,211.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09,971,083.30 元。 (
19、六)上市地点(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方德智联。其中方德智联以其管理的方德-香山10 号基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发行价格为 11.
20、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高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原发行数量为 61,510,162 股。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认购数量(股) 认购价格认购价格(元元/ /股股) 认购金额(元)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限售期 吴国仕 49,018,186 11,64 570,571,693.98 36 个月 吴美莉 3,774,656 43,936,995.84 36 个月 蒋亨福 170,928 1,989,601.92 36 个月 方德智联 8,546,392 99,480,002
21、.88 36 个月 合计 61,510,162 - 715,978,294.62 - 1、吴国仕 1、吴国仕 吴国仕,男,1987 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本科学历。 2013 年 10 月至今担任晋江市正隆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 3 月至今担任厦门盛世安邦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泉州市石隆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吴美莉 2、吴美莉 吴美莉,女,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985 年出生,复旦大学世界经济10 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3、蒋亨福 3、蒋亨福 蒋亨福
22、,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2006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监事;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上海逸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4、方德香山 10 号基金 4、方德香山 10 号基金 (1)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贺志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103 房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
23、其它限制项目)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方德香山 10 号基金 概况 方德香山 10 号基金由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份11 额为 11,540 万元,均由非关联方认购。 控制关系 方德香山 10 号基金的出资人如下表: 序号序号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姓名/ /名称名称 具体身份具体身份 资产状况资产状况 出资份额出资份额 (万元)(万元) 比例比例 1 关福海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2 黎嘉文 自然人 良好 1300 11.27% 3 潘艳芬 自然人 良好 650 5.63% 4 蔡德志 自然人 良好 100 0
24、.87% 5 赵力生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6 董慧仪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7 梁荣福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8 梅玉玲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9 张剑锋 自然人 良好 300 2.60% 10 林炫明 自然人 良好 200 1.73% 11 叶红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2 李贤芳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3 张京梅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4 吕斯清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5 陈霞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6 区秀燕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7 温雪丽 自然人 良好
25、100 0.87% 18 傅少明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19 黄晓颖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20 彭建民 自然人 良好 240 2.08% 21 许文豪 自然人 良好 1000 8.67% 22 何仁德 自然人 良好 500 4.33% 23 钟炳良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24 梁珍彩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25 韦容芳 自然人 良好 300 2.60% 26 梁润标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27 骆建华 自然人 良好 300 2.60% 28 陈新堂 自然人 良好 300 2.60% 29 董耘 自然人 良好 100 0.8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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