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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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大港股份 股票代码: 00207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 _ _ 林子文 吴晓坚 薛 琴 _ _ _ 王东晓 胡志超 王晓瑞 _ _ _ 郝日明 陈留平 张学军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1 日 3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募集配套
2、资金发行数量及价格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及价格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76,2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者获配情况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者获配情况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获得获得的股份数(股)的股份数(股) 限售期限售期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57,142 12 个月 2 翁仁源 7,857,142 12 个月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57,142 12 个月 4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857,142 12 个月 5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857,142 12 个月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
3、00,000 12 个月 7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642,857 12 个月 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21,433 12 个月 合计合计 76,250,000 - 三、募集配套资金新股上市首日三、募集配套资金新股上市首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80,348,513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
4、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4 目录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2 特别提示. 3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及价格. 3 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者获配情况. 3 三、募集配套资金新股上市首日. 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 3 目录. 4 释义. 7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9 第二章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0 一、发行类型.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发行过程. 10 三、发行时间. 11 四、发行方式. 11 五、发行数量. 11 六、发行价格. 12 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12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5、12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12 十、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 12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3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3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5 十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6 第三章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7 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7 第四章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8 一、股份变动情况.
6、1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9 三、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9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第五章 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 23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 23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24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4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5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25 第五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7、 26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26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26 第六章 持续督导. 28 一、持续督导期间. 28 二、持续督导方式. 28 三、持续督导内容. 28 第七章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9 一、独立财务顾问. 29 二、律师事务所. 29 三、审计机构. 29 四、评估机构. 29 第八章 备查文件及查阅方式. 31 6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阅方式. 31 7 释义释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词组具有如下涵义: 名词名词 释义释义 本公告书 指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
8、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大港股份 指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本次大港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标的资产 指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标的公司、艾科半导体 指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改名前为镇江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资委 指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镇江银河 指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红土 指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镇江红土 指镇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吴江富坤 指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淮海红土 指徐州淮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
9、司 南京优势 指南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昆山红土 指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艾柯赛尔 指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王刚等 11名艾科半导体股东 指艾科半导体的全体股东,包括王刚、镇江银河、高雅萍、镇江红土、深创投、南京优势、艾柯赛尔、吴江富坤、深圳红土、淮海红土、昆山红土 股权收购协议 指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刚、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雅萍、镇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 (有限合伙)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
10、限公司、徐州淮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 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 指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刚、 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 (有限合伙) 关于收购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 指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 151 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 指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XYZH
11、/2015NJA10061 号 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2014年度、2015 年 1-9 月审计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9 月 30 日 8 名词名词 释义释义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令第 109 号)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组委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
12、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主承销商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世纪同仁 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江苏银信 指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若本公告书表格中出现总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9 第一章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 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 1 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 504,098,513.00 元 法定代表人: 林子文 所属行业:
13、房地产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吴晓坚 联系电话: 0511-88901900 10 第二章第二章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类型为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发行过程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发行过程 2015 年 9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定艾科半导体的 51%以上股权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 2015 年 11 月 12 日,艾科半导体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向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的议案 ,艾科半导体全体股东同意参与
1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且作为交易对方相互放弃各自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2015 年 11 月 16 日-11 月 27 日期间,镇江银河、镇江红土、深创投、南京优势、艾柯赛尔、吴江富坤、深圳红土、淮海红土、昆山红土各自的内部决策机构作出决议,同意与大港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艾科半导体全部股权转让给大港股份。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的调整事项。 2015 年 12 月 1
15、4 日,上市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和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等。 2016 年 1 月 8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大港股份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 (苏国资复20163 号) ,批准了本次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 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2 月 3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苏国资评备【2016】6 号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本次交易定价所依据的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 151 号资产
16、评估报告通过江苏省国资委的备案。 11 2016 年 4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2016 年第 27 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交易,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946 号)对本次交易予以核准。 2016 年 5 月 5 日,艾科半导体 100%股权登记至大港股份名下,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6 年 5 月 18 日,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并向符合条件的认购人发送认
17、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 2016 年 5 月 23 日,认购人报价并缴纳认购保证金。 2016 年 5 月 25 日,主承销商将初步发行结果向证监会报备,并向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 。 2016 年 5 月 27 日,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进行缴款。 三、发行时间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正式启动。 四、发行方式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五、发行数量五、发行数量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数量为 76,250,000 股,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获得获得的股份数(股)的股份数(股) 占本次占本次发行股数的比例发行股数的比例 1 广发基金
18、管理有限公司 7,857,142 10.30% 2 翁仁源 7,857,142 10.30%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57,142 10.30% 4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857,142 10.30% 5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857,142 10.30%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19.67% 7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642,857 20.52% 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21,433 8.29% 12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获得获得的股份数(股)的股份数(股) 占本次占本次发行股数的比例发行股数的比例 合计合计 7
19、6,250,000 100.00% 六、发行价格六、发行价格 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采取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9.79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 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 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43 倍 (发行价格/发行底价) , 折扣率 (发行价格/申购报价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为 89.40%。 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20、)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67,500,000.00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为 26,009,750.00 元,包括承销费 25,833,500.00 元,证券登记费 76,250.00 元、验资费 100,000.00 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1,490,250.00 元。 十、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十、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21、 (XYZH/2016NJA10167) ,截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止,国信证券已收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翁仁源、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家特定投资者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壹拾亿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1,067,500,000.00),均已全部缴存于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开设的账户。 13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XYZH/2016NJA10168
22、) ,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翁仁源、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6,250,000.00 元。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5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0,348,513.00 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
23、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已在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110501013700400240。公司后续将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24、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注册资本 12,688 万元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主要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2、翁仁源 姓名 翁仁源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4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天津自贸区 (中心商务区) 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号 注册资本 51,43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天津自贸区 (中心商务区) 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号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
25、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4、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5、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C1 区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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