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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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8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号)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零一六年六月 1 公司声明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
2、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作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醒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3、,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4、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开始停牌,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项目 停牌前停牌前20个交个交易日易日 停牌前停牌前60个交个交易日易日 停牌前停牌前 120 个个交易日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元/股) 49.28 62.35 50.27 股票交易均价*90%(元/股) 44.35 56.12 45.24 考虑 2015 年
5、3 月至 7 月间二级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停牌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可以减少股价短期波动的影响, 更加准确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公司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则可反映停牌前市场对公司的价值判断情况。由上对比,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与停牌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基本一致。 同时,综合考虑公司近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并参考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43.23 元/股,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 并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 确
6、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 44.36 元/股。 3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述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
7、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44.36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 67,141,569.00 股,支付现金 52,560.00 万元,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占标的公司占标的公司 出资比例出资
8、比例 支付现金对价支付现金对价 (万元)(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数(股)(股) 发行完成后股发行完成后股份占比份占比 至正投资 6.19% 6,778.05 8,658,465.00 2.89% 金波 7.34% 8,037.30 10,267,065.00 3.43% 吴向东 6.59% 7,216.05 9,217,978.00 3.08% 许强 6.23% 6,821.85 8,714,416.00 2.91% 石浙明 4.95% 5,420.25 6,923,974.00 2.31% 王开红 3.78% 4,139.10 5,287,399.00 1.77% 许朝阳 3.5
9、1% 3,843.45 4,909,727.00 1.64% 夏祥敏 2.70% 2,956.50 3,776,713.00 1.26% 4 兰武 0.90% 985.50 1,258,904.00 0.42% 翁启栋 0.63% 689.85 881,233.00 0.29% 邹明刚 0.54% 591.30 755,343.00 0.25% 王大威 0.54% 591.30 755,343.00 0.25% 蒋新芝 0.45% 492.75 629,452.00 0.21% 张伟 0.45% 492.75 629,452.00 0.21% 陈婥婷 0.50% 547.50 699,391.
10、00 0.23% 蔡华杰 0.45% 492.75 629,452.00 0.21% 罗丽萍 0.36% 394.20 503,562.00 0.17% 傅颖盈 0.36% 394.20 503,562.00 0.17% 王钧 0.27% 295.65 377,671.00 0.13% 陈菲 0.18% 197.10 251,781.00 0.08% 徐忠明 0.18% 197.10 251,781.00 0.08% 邢益平 0.18% 197.10 251,781.00 0.08% 孙追芳 0.18% 197.10 251,781.00 0.08% 邹红艳 0.18% 197.10 251,
11、781.00 0.08% 钱薛斌 0.18% 197.10 251,781.00 0.08% 郭和平 0.18% 197.10 251,781.00 0.08% 合计合计 48.00% 52,560.00 67,141,569.00 22.4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向远大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29,675,700 股, 配套募集资金总额 1,316,414,052 元。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12、事项做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4、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6 月 2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6 月 28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5 目目 录录 目 录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交易概述 . 8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8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4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
13、对公司的影响 . 18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1 一、本次重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 21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5 四、 重组实施过程中, 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5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5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6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 26 八、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 27
14、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情况 . 29 6 释释 义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如意集团、上市公司、公司 指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 指 如意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远大物产 48%股权, 并向远大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配套融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如意集团为本次交易向远大集团非公开发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远大集团 指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远大物产、标的公司 指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资产出售方、转让方 指 金波、
15、吴向东、许强、石浙明、王开红、许朝阳、夏祥敏、兰武、翁启栋、邹明刚、王大威、陈婥婷、张伟、蒋新芝、蔡华杰、傅颖盈、罗丽萍、王钧、邹红艳、陈菲、徐忠明、邢益平、孙追芳、钱薛斌、郭和平及至正投资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资产出售方合计持有的远大物产48%的股权 新增股份 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增发的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 指 如意集团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签署之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波等人及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如意集团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签署之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波等人及
16、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 指 如意集团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签署之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波等人及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如意集团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签署之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波等人及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股份认购合同 指 如意集团与远大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签署之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17、合同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指 如意集团与远大集团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签署之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远大进出口 指 远大物产原名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至正投资 指 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蔬菜加工厂 指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 光大富尊 指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8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如意集团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7 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所、天衡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
18、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审计报告 指 天衡所出具编号为天衡审字(2015)02160 号审计报告 补充审计报告 指 天衡所出具编号为天衡审字(2016)00265 号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出具编号为天兴评报字(2015)第1157号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
19、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3年、2014 年、2015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述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一)发行股
20、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至正投资及金波等 25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远大物产 48.00%股权, 并向特定对象远大集团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次购买资产事宜将停止实施;如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虽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未能实施, 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亦将停止实施。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具体情况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
21、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至正投资及金波等 25 名自然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远大集团。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9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22、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开始停牌,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项目 停牌前停牌前20个交个交易日易日 停牌前停牌前60个交个交易日易日 停牌前停牌前 120 个个交易日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元/股) 49.28 62.35 50.27 股票交易均价*90%(元/
23、股) 44.35 56.12 45.24 考虑 2015 年 3 月至 7 月间二级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停牌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可以减少股价短期波动的影响, 更加准确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公司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则可反映停牌前市场对公司的价值判断情况。由上对比,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与停牌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基本一致。 同时,综合考虑公司近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并参考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43.23 元/股,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
24、考价, 并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 确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 44.36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述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
25、基 10 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44.36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四)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按照44.36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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