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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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v 环境与资源环境与资源v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v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环境与资源一、环境与资源(一)环境的概念与分类(一)环境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概念: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分类:分类: 1. 1.是
2、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环境、人为环境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环境、人为环境 2. 2.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大气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环境、水环境等 3. 3.环境功能不同,可分为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环境功能不同,可分为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 (二)资源的概念与分类(二)资源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概念:对人有使用价值的某种东西,分为广义的对人有使用价值的某种东西,分为广义的资源和狭义的资源。资源和狭义的资源。 地下资源(石油、矿藏)地下资源(石油、矿藏) 分类分类 地表资源(地面上的土、湖泊里的水)地表资源(地面上的土、湖泊里的水)二、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点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概念:概念: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点(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点 (1 1)制定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制定必须遵循自然规律 1. 1.技术性技术性 (2 2)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 (3 3)实施必须依靠技术手段)实施必须依靠技术手段 (1 1)环境要素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环境要素具有
4、公共产品属性 2. 2.社会性社会性 (2 2)受害或者获益群体具有广泛性)受害或者获益群体具有广泛性 (1 1)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3. 3.综合性综合性 (2 2)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 (3 3)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1 1)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 4. 4.政策性政策性 (2 2)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 (3 3)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
5、可持续发展原则(基本原则)(一)可持续发展原则(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主要目标:(1) (1) 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目标;(2) (2) 人们的消费标准和生活水平必须限制在生态承人们的消费标准和生活水平必须限制在生态承载能力的范围内;载能力的范围内;(3) (3) 可持续发展要求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不应危害后代人满足其基本需要的能力;机会,不应危害后代人满足其基本需要的能力;(4) (4) 人口人口增长会给自然资源增加压力,因此应保持人口的稳定;增长会给自然资源增加压力,因此应保持人口的稳定;(5) (5) 在发
6、展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系统的干扰不应当威胁生命支在发展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系统的干扰不应当威胁生命支持系统;持系统;(6) (6) 可持续发展要求公平地分配有限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公平地分配有限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对于不可更新资源的利用,应考虑将自然资源耗竭特别是对于不可更新资源的利用,应考虑将自然资源耗竭减少至最小限度,其耗竭的速率应尽可能较少地妨碍未来减少至最小限度,其耗竭的速率应尽可能较少地妨碍未来世代的选择机会;世代的选择机会;(7) (7) 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二)预防为主原则(二)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预防为主、
7、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基本含义:基本含义: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防止产生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防止产生生态问题放在首位,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生产、生态问题放在首位,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生产、生活等人类活动中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造成污染、生活等人类活动中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造成污染、破坏,防止生态失衡,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不可避免破坏,防止生态失衡,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不可避免的或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积极采取措的或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施进行治理。(三)公众参与原则(三)公众参与原则 环境保护民主原则环境保护民主原则 (1) (1) 加强宣传
8、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2) (2) 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 (3) 召开各种形式的环境论证会、听证会,保护公召开各种形式的环境论证会、听证会,保护公众对有关环境保护活动的参与权众对有关环境保护活动的参与权 (4) (4) 大力发展各种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和组织大力发展各种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和组织(四)污染者负担原则(四)污染者负担原则 包括:包括:(1)(1)污染者付费污染者付费 (2) (2)利用者补偿利用者补偿 (3) (3)开发者保护开发者保护 (4) (4)破坏者恢复破坏者恢复第二节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
9、法基本制度v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v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v “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v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v 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v 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制度v 现场检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v 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制度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一个整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一个整体,是指基本制度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与补充是指基本制度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与补充而结合成一整体。而结合成一整体。 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
10、价制度、“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和污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染事故报告制度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将环境影响评价、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程序依法进行审批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程序依法进行审批的制度。的制度。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第1313条: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
11、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 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具有开发性质、工程性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具有开发性质、工程性质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质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影响评价。
12、在我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在报批中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在报批中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这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书面表这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书面表现形式。现形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内容(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内容 1.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 2. 2.建
13、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 3. 3.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 4.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意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意见(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和审批(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和审批 1.1.编制编制 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评价大纲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评价大纲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开展评价工作开展评价工作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 2.预审预审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环境影响报告书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环境影
14、响报告书(表),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项目主管部门预审。(表),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项目主管部门预审。 3. 3.批准和备案批准和备案 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时报国家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时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备案。环境保护局备案。 但以下情况必须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查或批准:但以下情况必须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查或批准:(1) (1) 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建设项目;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建设项目;(2) (2) 特殊性质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3) (3) 特大型的建特大型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15、)。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三、三、“三同时三同时” 制度制度(一)(一)“三同时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制度的概念 “ “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是国家为了贯彻时投产使用,是国家为了贯彻“防治结合防治结合”的原的原则确立的制度。则确立的制度。(二)(二)“三同时三同时”制度的意义制度的意义 实行实行“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是防止环境质量恶化的制度是防止环境质量恶化的重要保证,又是环境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保证,又是环境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同时三
16、同时”制度也是防止新污染源产生的根本保制度也是防止新污染源产生的根本保证。证。 (三)(三)“三同时三同时”制度的内容制度的内容 1.1.同时设计: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要将防治同时设计: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要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与主体工程一起委托设计。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与主体工程一起委托设计。 2. 2.同时施工:在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施同时施工:在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施工所在地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工所在地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生活居住区
17、的污染和危害。 3. 3.同时投产: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经验收同时投产: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不得闲置或合格后,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不得闲置或不维持正常运行不维持正常运行(四)(四)“三同时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制度的执行 有关单位按有关单位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执行,从而保证了规定的职责执行,从而保证了“三同时三同时”制度的制度的顺利实施。顺利实施。 有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主管部有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四、排污申报登记制
18、度四、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概念(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概念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污者根据法律法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污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提供防治污染的有关资料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提供防治污染的有关资料以及在排放污染物有重大改变时的申报制度。以及在排放污染物有重大改变时的申报制度。(二)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的类别(二)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的类别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源等。如: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农药、有源等。如:废水、
19、废气、废渣、噪声、农药、有毒有害的化学制品、恶臭等一切污染物质。毒有害的化学制品、恶臭等一切污染物质。 (三)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三)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 登记者所拥有的排污设施登记者所拥有的排污设施 处理设施的基本情况处理设施的基本情况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去向、排放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点、排放方式 噪声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设施 固体废物的储存、利用或处置场所固体废物的储存、利用或处置场所(四)排污申报登记程序(四)排污申报登记程序 排污单位如实填报排污单位如实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申报登记表
20、,提供必要资料,提供必要资料 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排污单位向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排污单位向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另,排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变更前另,排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变更前1515天,经天,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行变更申报手续。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3 3天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天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五)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责任(五)排污申报
21、登记制度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排污单位拒报或谎报排污申我国法律规定,排污单位拒报或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处报登记事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处以以300300元以上元以上300030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补办排污申元以下罚款,并限期补办排污申报登记手续。登记者所拥有的排污设施报登记手续。登记者所拥有的排污设施五、排污收费制度五、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收费制度的概念(一)排污收费制度的概念 排污收费制度又称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向排污收费制度又称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环境中排放污染物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
22、依法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防治的排污者,依法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防治污染的制度。污染的制度。(二)(二)排污收费的目的排污收费的目的 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并改善环境。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并改善环境。 (三)排污收费的种类(三)排污收费的种类 1.1.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 超标准排污费只适用于那些超过国家或者地超标准排污费只适用于那些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污行为。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污行为。 2. 2.排污费排污费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第4343条: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23、生产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四)征收排污费的原则(四)征收排污费的原则 从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来看,征收标准应略高从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来看,征收标准应略高于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转费用。这样才有利于调动于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转费用。这样才有利于调动排污单位的积极性,使之愿意
24、采取措施防治污染,排污单位的积极性,使之愿意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加强经营管理。加强经营管理。(五)(五)排污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排污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管理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坚持专款专用,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能超支、部门统筹安排,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能超支、挪用。挪用。 使用使用: (1) (1) 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当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当交费单位确有不足,可向环境保护部门和财政部交费单位确有不足,可向环境保护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补助,一般不得超过所缴排污费的门申请补助,一般不得超过所缴排污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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