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完整版ppt课件-整套课件-最全教学教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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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目 录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保证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保理合同 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目 录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目 录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行纪合同 中介合同合伙合同准合同第二十五章目 录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约束力 第二节 合同法的含义
2、、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节 合同适用的法律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解释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本章引例 银行付款由建筑公司为其盖办公楼;建筑公司向水泥制品公司购买水泥楼板;水泥制品公司出图样由服装公司制作劳保用品;服装公司向银行借10万元;服装公司委托工业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工业公司向银行承诺保证服装公司按时偿还借款。请问:当事人之间有哪些合同?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约束力123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合同作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可以设立法律关系,也可以变更或终止既有的法律关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
3、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4合同是当事人法律行为创设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约束力ABCDEGF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65条)。合同的约束力,来源于法律的强制力,来源于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认可。对依法成立的合同,法律承认当事人追求的效果;对于违反合同者,予以追究;对于受到损失者,给予救济。在特定意义上,合同对当事人而言,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合同当事人是“为自己立法的人”。合同法律约束力的体现,是要求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的履行效
4、力,是法律保障的效力。任何一方无约定或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当然也可以协商一致变更、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是以第二个合同变更第一个合同或者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 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仅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法律规定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该合同也约束第三人。例如,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物业管理条款,也约束物业管理人。第二节合同法的含义、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合同法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所说的合同法,在广义上是指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律规范,包括民法典“总则”
5、的有关内容、民法典“合同编”、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至此,独立的“合同法典”不复存在。 合同法确立了市场交易的规则,对引导和规范市场交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节合同法的含义、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合同法不调整具有身份性质的民事合同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合同编”通则的适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属于涉外合同
6、。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由合意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的“合同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同时废止。第二节合同法的含义、适用及争议的解决调 解诉 讼和 解仲 裁合 同 争 议解 决 的 途 径普通:3年特殊:4年第三节合同适用的法律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第四节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是对有争议的合同内容及
7、合同行为含义和意义的理解和确认。具体地说,合同的解释,既包括对合意的解释,也包括对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解除、撤销等一方意思表示的解释。文义解释整体解释按合同性质和目的解释按习惯解释1423合同解释的规则、原则按诚实信用原则解释5引例分析 引例中那些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的交易关系,就是合同关系,包括:银行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建筑公司与水泥制品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水泥制品公司与服装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服装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服装公司与工业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工业公司与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四节
8、 强制缔约义务、格式条款、悬赏广告 第五节 缔约责任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本章引例 A公司给B公司发出订单(要约)购买电器,B公司在回信中表示完全接受订单,但其又附了一张纸,这张纸记载了B公司提出的免责条款,A公司看后,未予理睬。B公司到期就发货了,A公司认为货还不错,就收了。请问: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书面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最终成立,根据是什么?3.如果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之时、合同成立之地为何?第一节要约与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具有经承诺而成立合同之效力的意思表示。具备一定的效力才能构成要约,这种效力表现为两点:其一,要约人不得任意撤销要约;其二
9、,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的要件 要约须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包含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要约的方式要约一般采用通知方式。通知,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口头方式可以当面提出,也可以用打电话的方式提出。书面方式,一般是通过寄送订货单、书信以及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第一节要约与承诺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力要约生效的时间u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u 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u 对要约人的效力u 对受要约人的效力第一节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
10、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第一节要约与承诺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生拘束力,此时不发生撤回的问题,但要约人尚有可能撤销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一节要约与承诺寄送的价目表04拍卖公告、招标
11、公告01“一对一”口头和书面的要约邀请05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02商业广告和宣传03第一节要约与承诺定性不同效力不同目的不同内容不同第一节要约与承诺容纳规则是指要约邀请的内容可以被要约所承继,要约的内容可以被反要约所承继,最终成为合同的内容。某杂志社发布征稿启事,在征稿启事中表明,对选中刊登的稿件一律按千字80元支付稿酬,这是要约邀请。张某投稿,这是要约。杂志社选中刊登,这是承诺。杂志社应当按千字80元支付稿酬。这千字80元的稿酬是在要约邀请中规定的,按照容纳规则,这个规定就成为双方合同中的条款。第一节要约与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479条)。承诺是对要
12、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与要约结合,方能构成合同。要约是一个诺言,承诺也是一个诺言,一个诺言代表一项债务,两个诺言取得了一致,就构成了一个合同。承诺的要件 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 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的起算(1)对话方式要约,在对方了解时生效,要约生效时开始计算承诺期限。比如,3月1日甲给乙打电话发出要约,并说:“请在三天内答复。”则乙应在3月4日前承诺,否则要约失效。(2)非对话方式要约,承诺期限起算又分为两种:1)要约以
13、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2)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比如,甲1月1日以电子邮件向乙指定的邮箱发出要约,要求乙在10天内答复,则自电子邮件发送成功的1月1日起计算承诺期限,期限最后一天为1月11日,即乙应当在1月11日前送达承诺。第一节要约与承诺承诺的方式1 1消极的行为可以构成承诺积极的行为可以构成承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3 32 2第一节要约与承诺承诺的生效通知方式的生效对话方式承诺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承诺的生效时间行为方式的生效“承诺
14、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484条第2款)。第一节要约与承诺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也就是说,承诺尚未生效时,可以取消承诺;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已经生效,则不能取消,即不能撤销。因为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如果允许撤销承诺,等于赋予承诺人任意撕毁合同的权利,要约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交易安全就得不到保护。第一节要约与承诺迟到的承诺民法典第486条针对“因迟发而迟到的承诺”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15、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因迟发而迟到的承诺民法典第487条针对“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第一节要约与承诺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承诺应当是对要约的接受。承诺与要约相一致的要求,被称为镜像规则。对承诺内容的要求所谓变更,是指受要约人在对要约的答复中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扩大、限制或者增删。
16、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这种变更提出了不同于要约的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是指虽有表面上的变更,但这种变更没有实质改变要约的内容,即没有提出新的权利义务的设计或者虽有变更但没有增加要约人的负担。非实质性变更第一节要约与承诺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必要内容达成合意的法律事实。成立必须有内容,即合意是关于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不是空洞的合意。但当事人就必要之点达成合意即可,欠缺的某些内容还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填补,发生争议时可以由法院、仲裁机构依据法律的规定填补。严格意义上的合同成立,是指合同法律关系成立,即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他们所追求的法律关系。依法成立
17、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二节合同的成立0101( (一) )一般规定02020303( (三) )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合同成立的时间0404( (四) )通过网络进行要约、承诺时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
18、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第491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91条第2款)。( (二) )采用合同书形式、其他书面形式及履行方式时合同成立时间第二节合同的成立0101( (一) )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02020303( (三) )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0404( (四) )以行为成立
19、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93条)。行为可以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以积极的行为(作为)为承诺的,要约人接受该行为的地点可为成立的地点。( (二)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20、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第三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ABCDEGFH第三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口头形式是指以口头语言表达合意。口头形式p 合同书等书面形式p 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书面形式p 默示形式p 混合形式其他形式第四节强制缔约义务、格式条款、悬赏广告 强制缔约义务,是指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的内容不能自由决定,须按法律要求成立合同或者决定合同内容的义务。强制缔约义务,一是为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和实现,二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制缔约义务的要求(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缔约义务(一)为完成指令性任务、国家订货任务的强制缔约义务12第四节强制缔约义务、格式条款、悬赏广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
21、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496条第1款)。p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该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只顾一己之利。p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免责条款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格式条款制作人要向相对人提示免责条款,使对方注意到免责条款等重大利害条款的存在,能够理解其内容。免责条款是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条款。p 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到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存在,或者没有理解重大利害关系的意义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未进入合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
22、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497条)。第四节强制缔约义务、格式条款、悬赏广告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不利于表意人的解释规则按通常理解的解释规则12采用非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3第四节强制缔约义务、格式条款、悬赏广告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第499条)。悬赏的“悬”是征求,“赏”是给赏金。悬赏是指对不特定人征求完成特定的行为。悬赏广告按内容可以分为悬赏广告和优等悬赏广告。对于悬赏广告,一种观点认为是单方法律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
23、,本书采要约说。悬赏广告作为要约,作出相应行为即构成承诺,即可请求报酬。优等悬赏广告是要约邀请,把报酬(赏金)分成等级,按等级支付报酬,需有人提出要约。第五节缔约责任 缔约责任又称为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翻译过来的词,过失实际上讲的是过错,也就是说,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既可因为故意也可因为过失造成缔约责任。如欺诈就是一种故意。缔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责任。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p 发生的阶段不同p 违反的义务不同p 救济的利益不同p 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p 责任形式不同第
24、五节缔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当事人有过错当事人有损失构成缔约责任的要件第五节缔约责任缔约责任的适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12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3第五节缔约责任缔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准备履行合同产生的费用缔约费用12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3丧失合同机会产生的损失4引例分析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书面合同没有成立,因为B公司的回信构成了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对该新要约,A公司并未承诺。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最终成立。因为B公司的发货为现物要约,A公司的收货是承诺,双方以行为成立了合同。 3.A公司收货时,为合同成立之时;A公司收货地
25、,为合同成立之地。第一节 合同效力概述 第二节 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第三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四节 因表见代理、表见代表订立的合同 第五节 无效合同 第六节 可撤销的合同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本章引例 甲公司派张某采购1000吨螺纹钢,授权书中明确载明须购买A型号螺纹钢。张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1000吨B型号螺纹钢的买卖合同。张某在合同中注明:“需回去与领导商量,若过30天不与乙公司接触,就算了。”至最后一天,甲公司派人带钱去乙公司取货。但乙公司在第25天时已将所有的B型号螺纹钢出售。请问: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说法哪一种正确?A.该合同是附延缓期限的合同。B.该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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