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范本)(共2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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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编号XYZD*-2008-*版次A *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江苏兴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监理部目次专心-专注-专业*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1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监理部,确保监理“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的有效落实。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苏电生2005192
2、6号;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7个指导文件-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0789号;兴源监理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标准工作程序。3 职责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并批准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负责组织、检查监理部全体人员落实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分工落实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并形成相关记录。4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4.1 安全健康、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制度4.1.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杜
3、绝“三违” (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操作性违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4.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4.1.3 协助业主组建工程的“现场安全委员会”,并正常开展工作。4.1.4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定“安全承包协议书”。4.1.5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必要时实行旁站监理和
4、跟踪控制。4.1.6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4.1.7 督促施工承包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施工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4.1.8 审查承包商报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证件的有效性,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4.1.9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商做好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
5、两费的落实工作,做到专款专用。4.1.10 督促和检查施工承包商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做好对爆炸物品管理。4.1.11 督促施工承包商结合工程实际,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及施工队(班)周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4.1.12 审定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4.1.13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承包商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4.1.14 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送承包商按“三定
6、”原则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馈。4.1.15 在月度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施工安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预测、预控。4.1.16 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4.1.17 通过监理月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向业主及监理合同签订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4.2 监理安全责任制度4.2.1 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应的监控(预控)措施。4.2.2 依据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措
7、施,并监督其实施。4.2.3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2.4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记载每个检查签证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的图像资料,并进行跟踪控制。4.2.5 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手段,对进场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外包(分包)队伍资质及施工合同与安全协议、特种作业人员等报审材料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跟踪和闭环管理,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4.3 监理安全奖惩制度4.3.1 有下列表现之
8、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业或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b)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c)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d)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e)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f) 实现“无死亡事故工程”的参建单位和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4.3.2 施工企业
9、按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其隶属的电力公司应给企业及其班子一定的奖励;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应给予重奖。4.3.3 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按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发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发包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4.3.4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和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4.3.5 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财务部门建帐
10、,安监部门统一掌握使用。4.3.6 施工企业及其隶属的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施工企业内部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4.3.7 施工企业发生特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b)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或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c)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含分公司、工程处下同),专业工地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d) 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含党委书记,下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e) 对事故
11、责任单位隶属的电力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巨大的,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行政正职应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f) 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万元以上的罚款。g) 对事故所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总包商给予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其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4.3.8 施工企业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b)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c)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专业工地领
12、导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d) 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e) 对事故责任单位隶属的电力公司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行政正职给予警告处分,或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通报批评的处理。f) 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万元的罚款。g) 对事故所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总包商给予万元的罚款,对其行政正职、有关分副职给予电力公司系统内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4.3.9 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b)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c)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专业工地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
13、处分。d) 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e) 对事故责任单位隶属的电力公司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行政正职给予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电力公司所属施工企业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伤亡事故,对分管副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行政正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f) 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万元的罚款。g) 对事故所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或总包商给予万元的罚款,对其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电力公司系统内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4.3.10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 对主要
14、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b)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c)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专业工地领导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d) 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e) 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其行政正职必须到隶属的电力公司专题汇报“说清楚”,并处企业-万元罚款。f) 对事故所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或总包商给予万元罚款。工程项目一年内发生次人身死亡事故,对其行政正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g)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一年内发生次人身死亡事故,水电施工企业一年内发生死亡人数超过职工的万分之四,对企业行
15、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给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行政记过至降职处分。4.3.11 对企业的事故罚款不得摊入成本,并纳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奖金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4.3.12 施工企业对其他事故责任者的处罚不得低于以下标准:a) 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予一定的经济处罚;b) 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予行政处分。c) 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d) 对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
16、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至两年的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e) 对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的处分;次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f)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4.4 监理安全培训制度4.4.1 新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监理部安全手册,并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4.4.2 不经过“安全手册”学习和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4.4.3 进入各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接受该工程业主的安全主管,结合本工程安全特点的学习与培训。4.4.4 每半个月应进行一次工地安全短会,目的是提
17、出隐患,进行整改,并学习本公司各施工现场有关安全问题的通报。4.5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5.1 工程项目监理部成立后,应在工程开工前就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贯彻实施办法和检查计划、监理规划、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策划、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措施策划、监理应急预案、安环监理实施细则、两型一化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平行检验方案、安全旁站监理方案、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监理机构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监理部安全技术交底。4.5.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贯彻实施办法和检查计划、监理规划、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
18、价、控制措施策划、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措施策划、监理应急预案、监理机构规章制度等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交底,监理部应做到全员参与。4.5.3 安环监理实施细则、两型一化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平行检验方案、安全旁站监理方案、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等监理文件由文件编写人进行交底,监理部相关人员均应参加并接受交底。4.5.4 其中监理规划应在工地会议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相关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交底,并将交底内容写入会议纪要中。4.5.5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均应在交底记录是签字。4.6 监理安全例会制度4.6.1 为了做好本工程安全文
19、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在本工程中实施监理安全例会制度。4.6.2 监理安全例会制度由监理部组织召开,建设单位、各施工单位应参加会议。4.6.3 监理安全例会可结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一般在每个月月末实施。4.6.4 监理安全工作例会,应对本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指出本月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出下个月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对下个月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4.6.5 监理安全例会中提出的问题,监理部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及时报监理部进行验证,实施闭环管理。4.7
20、 安全大检查制度4.7.1 为了做好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在本工程中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制度。4.7.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由建设单位或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组织进行。4.7.3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原则上每月组织检查一次,一般在每个月月末进行。4.7.4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可结合监理安全例会进行。4.7.5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理单位向责任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进行闭环处理。4.7.6 工程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
21、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报监理部验证检查,实施闭环处理。4.8 安全巡视检查制度4.8.1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8.2 巡视的程序和要求:a)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项目部的危险点辨识和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等文件进行巡视。b) 巡视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在监理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表(附表4)中记录现场存在的问题和监理有关措施;对整改不力、以及需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c) 总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状况。4.8.3 施工安全监理巡视的主要内容是:a) 检查施工
22、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检查消缺整改情况。b) 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策划方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的落实情况。c) 检查施工场地的“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防护)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d) 检查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e) 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煤气中毒措施。f) 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3、的使用情况。4.9 安全旁站监理制度4.9.1 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4.9.2 安全旁站的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a) 变电站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主变及大体积混凝土基础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和升降机安装拆卸等。b) 变电站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钻芯检查、干燥及局放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在10kV及以上时),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等。c) 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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