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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总则1.1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程序,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话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买卖及租赁合同等。1.3 公司及公司授权有关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符合本规定。2 管理部门及职责2.1 公司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2、 召开合同管理会议,制定公司合同管理方针、政策、程序和实施方案,制定和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等合同管理文件;(2) 确立合同订立原则,对各类合同的签订进行审批;(3) 组织领导各部门方面履行合同;(4) 确立解决合同纠纷的原则,审批合同纠纷解决方案;(5) 听取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汇报,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2.2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归口管理原则在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分工是:(1) 经营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2) 物资供应部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租赁合同的管理工作;(3) 其它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做好各自合同管理工作。2.
3、3 各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1) 负责组织收集、宣传、学习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2) 负责合同的洽谈、签订,组织合同会签;(3) 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等资料,按要求保管合同;(4) 负责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做好合同跟踪、相关方回访等工作;(5) 做好合同纠纷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2.4 各项目公司(部)及各部室是合同履行的具体负责部门。其主要责任是:(1) 参与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2)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3) 行使合同约
4、定,认真履行合同;(4) 依据部门职责收集、整理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5) 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相关合同管理部门报告。2.5 各项目公司(部)及各部室应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6 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2.7 公司建立合同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合同和法规意识,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企业理念。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参加各种合同及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签约能力和管理水平。组织学
5、习和培训要纳入公司培训体系,提前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3 合同签订委托授权3.1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法人代表人外,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委托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任何超越代理权限和滥用代理权限所签订的合同,公司概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向当事人追偿经济、名誉损失的权利。3.2 委托代理人应持公司开具的法人委托书行使签约权。开具法人委托书由各合同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到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4 合同的签订和审批4.1 合同签订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方可签订合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
6、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实际履约能力不相符的合同。4.2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的,应该法定代表人批准。4.3 订立合同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应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4.4 签订合同时,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要真实一致,相关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述要清楚、准确,主要条款要完善,相关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及用章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规定。4.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审批程
7、序专心-专注-专业(1) 签订合同前,公司经营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月住的履约能力;要审查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及纪要、往来函、委托代理证明等文书。相关审查资料要留存。(2) 对审查合格的工程,应召集有关部门认真阻止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3) 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经营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符合同会签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经营部、成本部、财务部、工程部、安全部、质量部、物资部)及分管领导进行会签。(4) 会签时,各部门要组织部门人员认真讨论并提交审查
8、意见。各部门会签时间不得超过1天(项目部及成本管理部不得超过3天)。(5) 经营部按照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将合同修改完善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字;修改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人员。(6) 合同经相关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签证、公证手续的,由经营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备案才能签订的合同,由经营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4.6 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签订合同前,公司经营部、工程部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业绩等信息。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9、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其他程序依据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程序执行。5 合同印章及合同文本管理5.1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页之间必须加盖骑缝章。5.2 要按照实际需要确定签订合同的正本、副本分数,正副本应区分清楚。5.3 在合同签订时公司经营部必须对经办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对文本项目内容进行必要的二次筛查,禁止出现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上加盖印章,而对方当事人并未加盖印章现象,如一方经办人为被代理人时,不得以自己名义代签合同。5.4 合同的管理(1) 合同签订后,除合同管理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分发其他合同履行部门,并做好发
10、放记录。(2) 公司合同履行部门在接到合同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学习,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合同履行部门做好合同交底工作。(3) 各部门应监理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做好登记。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等资料应由各合同管理部门集中保管并分类登记成册。(4) 借用合同及先关资料必须经合同管理部门同意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借用登记手续。(5) 合同管理要符合公司保密工作要求,合同及相关资料必须由合同管理员负责保管,并放置于加锁的橱柜保存。(6) 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归档依据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6 工程部控制风险评价
11、制度6.1 工程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负责制定风险评价准则,审核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和安全检查表(SCL),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6.2 组织编制公司重大及不可容许风险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及控制改进措施。组织、检查、监督考核控制改进措施的实施。组织评价人员的培训,组织内部设施、设备危害因素的辨识与风险评价,负责外界所提供的生产检修建设用设备、设施的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6.3 负责组织检维修、技改技措、隐患治理类项目的控制改进措施的实施,参加编制重大及不可容许的风险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审核设备、设施类控制改进设施。6.4 选择和确定评价范围
12、和对象(1) 工程部应首先识别出本单位从事的所有活动或服务范围,包括生产建设活动、储运、装置、设备、服务、检维修、消防、承包商的服务和设备,以及行政和后勤等的全过程。(2) 生产范围包括从规划、建设、采购、消防和服务全过程。所有可能导致的危害和环境影响的活动,包括非常规活动,检维修等都必须充分得到识别。(3) 在确认定评价范围后,按以下方法确定评价对象:其中包括,生产流程的各阶段,地理区域、单元或场所,设置、设备、设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设施),作业活动(包括合同方人员)。7 授信及应急处理制度7.1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总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
13、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7.2 应急管理机构(1) 总经办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领导机构。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有工程部经理处理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2) 办事机构(工程部)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3) 工程部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总经办有关决定事项。7.3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做出应急处理,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7.4 授信管理(1) 公司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互相监督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2) 总经办须对有业务来往的各个企业,进行征信材料前期调查和审查。(3) 按该企业资质进行授信,不符合实际工程资质水平的企业,不予以授信。(4) 企业现存最大现金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授信,具体按实际工程预计发生额对其情况确定,不足支撑工程中预计发生费用的企业,不予以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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