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doc(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 高等学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建设与项目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效益,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室包括校级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和院系级实验中心(实验室、实训室)。第三条 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本科教学的需要,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验(实训),支撑学生学科竞赛及各种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推动本科教学总体水平提升。二、实验室设置基本原则和条件第四条 实
2、验室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基础教学实验室。每个一级学科一般只设置1个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实验室;新建学科(专业)的实验课程应先挂靠在教研室内开展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开展工作,具备一定条件后,报经学校批准再独立设置。拟建实验室的教学任务能被校内已有实验室承担的,不再另建实验室。公共教学实验室,只设置多学科的校级或依托院系管理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实验室设置要进行科学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避免小而全,分散重复,注重规模效益。2. 专业教学实验室。应具有明确、稳定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及专业实验教学需要,教学工作量饱满,并承担一定的科研、实习、见习、毕业设计等工作任务。3. 所有实验室在申请设置建设时
3、,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有一定的实验项目和实验指导书,确保实验室硬件建设完成后,能立即为实验教学服务。第五条 实验室设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有稳定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2. 基础教学实验室每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64800人时数。专业实验室原则上应具有明确、稳定的实践教学目标;每学年应承担5门以上的实验课教学任务或每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3000人时数,并承担一定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工作。3. 具有符合和满足实验要求的相应实验用房、设施、环境条件及配套设备和经费。4. 具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稳定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一般不少于3人。鼓励本专业品学兼优的
4、学生,在大三以后进入实验室实习、见习和勤工俭学,协助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5. 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实验教学教师。专业教学实验室应有学术带头人及相应的学术队伍;基础教学实验室应有由专职实验教师占一定比例的稳定师资队伍。实验教师的数量与承担的实验教学工作量相当。6. 有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依据人组部、国资处和教务处要求的有关制度。三、立项与建设第六条 实验室建设的立项与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专家论证、批准立项、计划实施、验收等过程。1.院系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本科教学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后提出实验室建设申请书。2.学校主管实验室建设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
5、核,汇总专家意见并反馈院系。3.院系根据反馈的意见及调研信息修改项目建议书,并将修改后建议书送学校主管职能部门。4.学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5.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汇总专家意见,提出建设计划,交学校办公会研究。6. 批准后组织实施。7.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第七条 实验室建设因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可以进行调整或撤销:1. 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因专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导致实验室任务不饱满或不具备实验室基本条件,不符合实验室设置要求时,有关院系应及时提出合并调整与撤消方案,按实验室建设立项程序申报。2. 经批准调整、撤销的实验室,由所在院系按照学校批准后的实施方案会同人组部
6、、国资处、总务处、教务处对原先人员、所属房屋及仪器设备等进行调配。第八条 凡申请实验室建设必须填写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报送教务处;项目建成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填写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评估表报学校办公会研究批准,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投入运行。第九条 已建实验室须进行实验室扩建或改造等参照本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四、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十条 项目中人事工作由人组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第十一条 项目中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 第十二条 项目中仪器设备、办公家具、耗材购置由国资处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第十三
7、条 项目中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及有关实验教学文件等软件建设由申请教学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 第十四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不定期检查项目建设的执行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学校研究决定。 五、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第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各牵头部门应组织验收本部门实施工作情况,并配合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全面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并填写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报教务处。 第十六条 教务处审核报告书提请校领导研究同意后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分二个阶段,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等学校 实验室 建设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