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知识培训教程课件.ppt
《产品认证知识培训教程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认证知识培训教程课件.ppt(8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CQC产品认证知识培训- 2 -1.1.认证的定义:认证的定义:- - - - - - - 与 产 品 、 过 程 、 体 系 或 人 员 有 关 的 第 三 方 证 明与 产 品 、 过 程 、 体 系 或 人 员 有 关 的 第 三 方 证 明(ISO/IEC17000ISO/IEC17000:20042004)第一节第一节 产品认证简介产品认证简介- 3 -体系认证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产品认证认证目认证目的的证明企业建立了符合要求的管理证明企业建立了符合要求的管理体系体系证明产品的某个或某些特性符合规证明产品的某个或某些特性符合规定的要求定的要求认证对认证对象象企业的管理体系企业的管理体系特
2、定规格型号的产品特定规格型号的产品认证标认证标志志认证标志不能加贴在产品上认证标志不能加贴在产品上认证标志应加贴在获证产品上认证标志应加贴在获证产品上认证依认证依据据认证标准是统一的认证标准是统一的不同种类产品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准不同种类产品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准认证性认证性质质自愿性、强制性(特殊行业、特自愿性、强制性(特殊行业、特殊产品)殊产品)强制性、自愿性强制性、自愿性2.2.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认证- 4 -3.3.产品认证八种模式产品认证八种模式认证模式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定质量体系评定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市场抽样检验市场抽样检验工厂抽样检验工厂抽样检验
3、质量体系复查质量体系复查1234567批量检验批量检验8100%检验检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及其它产品认证主要采用第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及其它产品认证主要采用第5 5种模式种模式. .- 5 -1.1.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19831983年,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十一个部委的支持下,以年,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十一个部委的支持下,以原机械工业部、原电子工业部和原轻工业部三大工业部门开始原机械工业部、原电子工业部和原轻工业部三大工业部门开始联合组织和实施的联合组织和实施的“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长城认证)率(长城认证)率先引入了国际化的产品认证概
4、念。与此同时,原国家进出口商先引入了国际化的产品认证概念。与此同时,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进口商品实施品检验局对进口商品实施“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CCIB认证)。认证)。第二节第二节 中国的产品认证制度中国的产品认证制度- 6 -20012001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出了中国强制性产品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出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制度(CCCCCC)。)。3C3C认证制度坚持了认证制度坚持了“四个统一四个统一”原则:原则:即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
5、,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实际的是一条开放的、统一管理的、国际化的,实际的是一条开放的、统一管理的、国际化的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制度。- 7 -2.2.产品认证的主要依据产品认证的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则技术标准及规则合同(多边协议)合同(多边协议)- 8 -2.1 2.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2 2.2 技术标准及规则技术标准及规则
6、国家标准国家标准a)a)按标准的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按标准的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b)b)按标准的发布机构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按标准的发布机构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国际标准a)a)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ISOb)b)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IEC区域标准或团体标准区域标准或团体标准2.3 2.3 合同(多边协议)合同(多边协议) 双边或多边技术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或者认证要求的规定双边或多边技术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或者认证要求的规定是合同签订应共同遵守的要求。是合同签订应共同遵守的要求。 合同内容
7、可以是规定执行某个标准,或者引用标准的某些合同内容可以是规定执行某个标准,或者引用标准的某些具体内容,或者是对标准作某些调整或补充,或者是对产具体内容,或者是对标准作某些调整或补充,或者是对产品认证(市场准入)的要求。品认证(市场准入)的要求。例如: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越南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科技与环境部谅解备忘录会主义共和国科技与环境部谅解备忘录就中国的摩托车、就中国的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和头盔出口到越南达成双边协议,规定产品摩托车发动机和头盔出口到越南达成双边协议,规定产品必须经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贴必须经过中国强制性产
8、品认证并加贴“CCC”CCC”认证标志后方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口至越南,越南海关将据此办理通关手续。可出口至越南,越南海关将据此办理通关手续。3.3.产品认证管理体制产品认证管理体制 中国的产品认证工作由质检总局领导,认监委统一中国的产品认证工作由质检总局领导,认监委统一管理,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管理,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机构(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机构3.1.1 3.1.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AQSIQ)1)1)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2)2)审核、批准,并与国家认证认可监
9、督管理委员会联审核、批准,并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合发布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1.2 3.1.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CNCA)根据国务院授权,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主要职能根据国务院授权,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主要职能1)1)拟定、调整并与拟定、调整并与AQSIQAQSIQ联合发布联合发布目录目录;2)2)制定和发布与制定和发布与目录目录中的产品有关的实施规则,指导处理有关强制中的产品有关的实施规则,指导处理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宜;3)3)制定和发布认证标
10、志,规定认证证书的式样和格式;制定和发布认证标志,规定认证证书的式样和格式;4)4)指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标志发放机构;指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标志发放机构;5)5)公布获证产品及其企业名录;公布获证产品及其企业名录;6)6)指导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7)7)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诉、申诉,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违法行为。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诉、申诉,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违法行为。3.1.3 3.1.3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
11、机构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各地质检行政部门)根据根据CNCACNCA的指导和安排,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开展以下监督查处工作:的指导和安排,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开展以下监督查处工作:1)1)对所辖地区对所辖地区目录目录中产品实施监督。监督的重点为:未获得认证或未加施认证中产品实施监督。监督的重点为:未获得认证或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产品;严禁未获得认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产品;严禁未获得认证的证的目录目录中产品进入本辖区;中产品进入本辖区;2)2)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视具体违法情况,对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强制性产
12、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视具体违法情况,对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按中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的罚则予以处理;罚则予以处理;3)3)对于监督检查和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人员违对于监督检查和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人员违规或违法行为报规或违法行为报CNCACNCA,由,由CNCACNCA全权负责查处,各地质检行政部门给予配合,涉及全权负责查处,各地质检行政部门给予配合,涉及经济处罚的根据经济处罚的根据CNCACNCA委托,由相应的省级质检行政部门执行。委托
13、,由相应的省级质检行政部门执行。3.1.4 3.1.4 受理、审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受理、审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14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3.2.1 3.2.1 指定的认证机构指定的认证机构1)1)在认监委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在认监委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展认证工作;展认证工作;2)2)对获得认证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对获得认证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3)3)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查;4)4)受理有关的认证投诉、申诉工作;受理有关的认证投诉、申诉工作;5)5)依法
14、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证书;依法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证书;6)6)对认证机构的派出机构和签约的检查机构、检测机构对认证机构的派出机构和签约的检查机构、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审核监督;的工作质量进行审核监督;7)7)保证认证结果的准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认证结果的准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 3.2.2 指定的检查机构指定的检查机构1)1)在认监委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在认监委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展检查工作;开展检查工作;2)2)与指定认证机构签署执行检查工作的相关协议,在规与指定认证机构签署执行检查工作的相关协议,在规定的权限内,对出具的检查结果
15、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定的权限内,对出具的检查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3.2.3 3.2.3 指定的检测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1)1)在认监委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在认监委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展检测工作;开展检测工作;2)2)与指定认证机构签署执行检测工作的相关协议,在规与指定认证机构签署执行检测工作的相关协议,在规定的权限内,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定的权限内,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16 -3.2.4 3.2.4 指定的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指定的标志发放管理机构(CCC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认证标志发放
16、管理中心)中心)1)1)发放和管理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发放和管理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CCC”CCC”标标志;志;2)2)受认监委的委托,对于特殊式样的受认监委的委托,对于特殊式样的“CCC”CCC”标志以及标志以及认证书持有者自行印刷、模压等方式使用认证标志的认证书持有者自行印刷、模压等方式使用认证标志的设计方案进行核准和管理。设计方案进行核准和管理。- 17 -4.实施规则和认证标志4.1实施规则 无论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还是自愿性产品认证,都必须有认证实施规则,作为产品认证的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规则由国家统一制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由国家统一制定或者由认证机构自行制定。
17、 实施规则是用于指导产品认证的重要文件,是认证机构实施认证、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和执法机构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18 -实施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适用的产品范围;2)适用的产品对应的国家标准和技术准则;3)认证模式以及对应的产品种类和标准;4)申请单元划分规则或者规定;5)抽样和送样要求;6)关键元器件的确认要求(根据需要);7)检测标准和检测规则等相关要求;8)工厂审查的特定要求(根据需要);9)跟踪检查的特定要求;10)适用的产品加施标志的具体要求;11)其他规定。- 19 -4.2 认证标志 4.2.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18、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称为“3C”标志。认证标志基本图案 4.2.2 认证种类标 “S”代表安全认证, “S&E”代表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 “EMC”代表电磁兼容认证, “F”代表消防认证。- 20 -4.2.3 认证标志的使用获证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1)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2)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版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3)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件中;4)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
19、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模压“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进口前加施认证标示;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加施认证标志。- 21 -第三节第三节 名词和术语名词和术语1.申请人:申请产品认证的组织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通常是法人。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产品认证的申请。 所谓“申请代理人”是指代替申请人办理认证申请手续的组织。“申请代理人”不是申请人。2.持证人: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持证人有认证申请阶段是申请人。通常,申请人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就成为持证人。 申请人和持证人是同一个,只是阶
20、段不同。- 22 -3.制造商:控制认证产品制造的组织 一个进行或控制产品的设计、制造、评定、处理和存储等阶段,使其能对产品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负责,并在那些方面承担全部责任的位于一个或若干个固定地点的法人。 一个制造商可以有多个工厂。制造商可以申请产品认证,也可以接受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为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产品,还可以委托其他组织为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产品。4.工厂: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 工厂可以申请产品认证,也可以接受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为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产品。- 23 -5.OEM厂: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OEM
21、厂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生产认证产品。 委托人可以是申请人/持证人或制造商。 不同的委托人,工厂应分别接受检查,体系要素不重复检查,但产品在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不可免除。6.ODM厂: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 的工厂 ODM厂确定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并在ODM厂的体系下生产认证产品。 委托人可以是申请人/持证人或制造商。 在生产条件相同情况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型式试验。- 24 -7.产品一致性: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
22、符合程度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8.型式试验:为评价申请认证产品的符合性,依据认证实施规则规定, 对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按照标准的全部要求进行的检验9.例行检验:为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通常在生 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进行的100%检验实施规则规定了是否需要进行例行检验,需要进行例行检验的均应规定例行检验的项目。例行检验适用于:1)检验是非破坏性的;2)检验费用低;3)检验项目与产品的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有关。- 25 -10.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实施规则规定了是否需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要求的内容包括确认检验的项目、频次。为了证
23、明产品质量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确认检验通常应按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样品应随机抽取。工厂具备检测条件的可自行进行确认检验,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项目可以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确认检验。- 26 -11.目证试验:为评价产品的一致性,按检查员依据标准选定的项目 进行的检验 目证试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的方法之一。通常在工厂检查时,由检查员抽取样品,确定适当的检测项目,检查员见证工厂检验员的检测。当工厂不具备检测条件时,如果有必要,可以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作为评价产品一致性的输入信息之一。 目证试验有时候称为指定试验。- 27 -12.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的对象是已发
24、现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目的是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返工、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纠正可以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13.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 的措施 与纠正不同,纠正措施是对象是导致已发现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纠正措施的目的是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28 -14.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 的措施 与纠正措施不同,预防措施的对象是可能导致发生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预防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目前尚未发生不合格。 一个潜在不合格可能有若干个原因。15.运行(功能)检查:在校准
25、周期内,为判定测量装置的预期功能是 否适用于产品检验,对测量装置进行的检查 通常使用样件对测量装置进行功能检查,样件可以是预先设定的故障条件,也可以是具备产品正常特性值的样品。也可以使用其它有效的方法进行功能检查。- 29 -申请资料 凡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组织,均可作为“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由于认证机构、认证类别、认证产品的差异,所需的申请资料也会有所差异。通常,申请资料包括:1)认证申请书;2)注册证明;3)商标注册证明;4)产品描述报告;5)关键件清单;6)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7)生产工艺流程图。 第四节第四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产品认证 知识 培训 教程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