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完整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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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光明孙光明提 纲规章制度带薪年休假竞业限制招聘入职合同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试用期合同工资支付工伤处理离职管理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金计算实习生管理返聘特殊用工其 他 劳动法体系非常庞杂,内容繁多,初学者从以下方面去系统学习一下: 1、熟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及主要规范性文件,把握大方向。必读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保险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不要求熟记,至少需先通读一遍,在头
2、脑中建立一个劳动法体系大轮廓。 2、学习人社部相关复函及最高院司法解释,把握细节 (1)人社部对相关问题处理的一些复函,必须了解。 (2)关于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有5个需掌握,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模块一模块一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v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v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v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v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v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v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v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条例条例-国务院通过并颁布国务院通过并颁布v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v 工伤保险条例;v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废止);v 失业保险条例;v 职工年休假条例;v 劳动保险监察条例 ;v 企业工资条例(草案) ;v 。规定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并颁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并颁布v 最低工资规定;v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对象亲属范围的规定;v 企业职工年休假条例;v 。地方规章地方规章-地方政府颁布地方政府颁布v 上海市(江苏省
4、)工伤保险实施办法;v *企业工资支付办法;v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v *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v *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v 。企业制度企业制度职代会通过职代会通过v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v 职工奖惩管理办法v 职工考勤管理办法v 岗薪工资实施细则v 职工退休(职)管理办法 v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v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相关概念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相关概念1 1、定义: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定义: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总和。理的规则和制度总和。 2 2、效力:、效力:(1)对企业和劳动者的约束力; (2)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
5、据; (3)与集体合同和职工个人劳动合同的关系。 3 3、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构成、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构成 员工手册、考勤制度、工资制度、绩效制度 培训制度、招聘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等等企业规章制度常见法律风险分析企业规章制度常见法律风险分析一、民主程序一、民主程序: : (1)有无经过民主程序; (2)民主程序证据. 二、内容不合法:二、内容不合法: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冲突。 三、没有公示:三、没有公示: 证据 四、新法律出台,公司制度未及时更新四、新法律出台,公司制度未及时更新 五、关键性条款用词模糊,可执行性差:五、关键性条款用词模糊,可执行性差:严重违纪。 六、内容合理性:六、内容合理性:
6、虽然法律不禁止,但不合情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原则与关键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原则与关键点一、制定原则一、制定原则: : (1)确保制度的合法性; (2)注意制度的合理性; (3)把握制度的有效性; (4)强调制度的民主性; (5)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 . 二、制度设计的关键点。二、制度设计的关键点。 (1)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的事项进行合理规定; (2)对法律法规笼统的规定作出具体规范; (3)对法律法规模糊的规定作出量化标准; (4)对有可能产生争议事项作出具体的界定办法。打架被拘留能不能开除?抽根香烟能不能开除?规章制度合规性自查方法规章制度合规性自查方法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司法认定规章制度合法性的
7、司法认定劳劳动动争争议议司司法法解解释释一一 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内容没有违法,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法院裁判依据。 实践中,法院一般只审查规章制度是否内容违法和是否公示。只要劳动者在书面材料上签字认可曾经看过或学习过,即可。规章制度制定中的民主程序规章制度制定中的民主程序 第四条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修改或者决定有关或者决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案和意见,与工
8、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两个流程:(1)讨论:职工代表大会 (2)协商:工会于职工代表 平等协商确定: 程序 + 单决 (讨论、协商)(公司决定)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法法规规定定的的民民主主程程序序民主程序的流程设计民主程序的流程设计规章制度内容实体合法规章制度内容实体合法规章制度内容必须依法制订,若规定职工在职期间不得结婚或怀孕、不得谈念爱;公司加班需无条件服从,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均为违法。总结:合法、合理,不违反诚信、公序良俗为原则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举证责任倒置保留书面证据劳劳动动争争议议司司法法解解释释一一规章制度与合同内容的冲突规章制度与合同内容的冲突矿业分公司人力
9、资源部矿业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模块二模块二1 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重复劳动关系)2 2、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亦称雇用关系)3 3、特殊关系、特殊关系(学生、协保、内退人员等)劳动合同契约未享受养老待遇法定就业年龄内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有劳动的事实未享受养老待遇法定就业年龄内事实劳动 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与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享受养老待遇法定就业年龄内重复劳动 关系条件劳务合同支付劳务费不受单位规章制度管理不提供生产工具16周岁以上劳务关系协议协保下岗退休人员学生特殊关系招聘启事的法律风险招聘启事的法律风险禁止就业歧视禁止就业歧视就就业业促促进进法法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
10、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招聘入职环节典型的风险招聘入职环节典型的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 1 1、就业歧视风险、就业歧视风险 2 2、发出录用通知、事后取、发出
11、录用通知、事后取消风险消风险 3 3、双重劳动关系连带风险。、双重劳动关系连带风险。 4 4、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入职风险(工伤保险)。份入职风险(工伤保险)。 5 5、收取财物、要求担保。、收取财物、要求担保。 6 6、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风险。险。 经营管理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1 1、女职工怀孕、生育风险、女职工怀孕、生育风险 2 2、假学历、假资历风险、假学历、假资历风险 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 3、身体重大疾病风险、身体重大疾病风险 4 4、入职发放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入职发放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1 1、入职通知发放方式:、入职通
12、知发放方式:电话通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书面通知证据(谨慎使用) 2、先体检、再发录用入职通知 3、通知书有关事项 (1)本通知书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再发生效力,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2)有效期限: (3)注明自动失效事项: 不具备政府规定就业手续的;与原单位未依法解除合同的;存在竞业限制且本公司在范围的;应聘时个人简历、学历、职称不真实的;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保所需证明材料的入职环节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入职环节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入职管理环节法入职管理环节法律风险防范应当从哪律风险防范应当从哪些方面入手?有何对些方面入手?有何对策?策? 对策:对策:
13、1、与前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保留原件)。 2、有无竞业限制义务承诺 3、审查证件、身份真实 4、做好入职环节规章制度确认 5、确认今后有关文件书面送达地址:3个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在通讯地址;紧急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6、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7、书面确认试用期录用条件。 案例:案例:2015年1月,杨某,女,32岁,应聘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考虑到岗位要经常出差,负责面试人员与杨某对家庭状况进行详细了解,杨某称有一3岁女儿。面试人员进行记录,并与杨某签订为期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入职两个月后,杨某提交怀孕证明申请保胎休假。当时杨某并不符合生二胎条件,再审查,杨某并没有女
14、儿。公司录用制度规定:员工被发现提供虚假的应聘资料、信息的,构成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认为杨某应聘时提供的生育信息是虚假的,并有面试记录为证,随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杨某对公司决定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庭审中否认在面试中承认有1女儿,公司主张的欺骗事实不成立。 裁决决定:认定杨某欺骗公司证据不足,公司决定欠妥,公司败诉! 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定杨某欺骗公司证据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定杨某欺骗公司证据不足,公司决定欠妥,裁决公司败诉!不足,公司决定欠妥,裁决公司败诉! 思考:思考: 1、公司为什么败诉?、公司为什么败诉? 2、劳动合同法如
15、何规定告知义务的?、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告知义务的? 正确的方法是什么?正确的方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第8条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针对单位告知义务针对单位告知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存相关证据。告知条款可在入职登记表中或劳动合同中进行设计。 针对劳动者告知义务针对劳动者告知义务在入职登记表中设计在入职登记表中设计 劳动者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历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
16、,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知情权的行使,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企业知情权的行使,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主动询问并核实员工基本信息)主动询问并核实员工基本信息 劳动者告知义务的履行以企业询问为前提企业行使知情权,对应聘者进行入职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审查劳动者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属实; 审查劳动者是否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必要时可要求体检; 审查劳动者年龄,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审查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审查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竞业禁止协议。 2)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建立
17、员工入职登记表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告知情形并承诺真实性 要求员工提供重要证件(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等等。 矿业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矿业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模块三模块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方法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方法 1 1)劳动者个人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个人电子邮箱、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2)劳动报酬的约定:)劳动报酬的约定:分配办法或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见工资表、通知书 3)工作内容的约定:)工作内容的约定:不要具体的工作岗位、内容,从事管理性工作(非惩罚性调岗) 4)工作地点的约定)工作地点的约定:地级市 5)工作时间的约定:)工作时
18、间的约定:标准工时制、特殊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每周6天工作制(不超过40小时,如6.5*6=39) 6)合同期限的选择:)合同期限的选择: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限至少3年; 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2次,第一次建议3年工作异动风险工作异动风险 案例:9000月薪的前台 杨某于2010年5月入职进入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 月薪9000元,2010年10月杨某所负责的项目完成,新的 项目在谈判中失败,导致杨某所在项目部无事可做,公 司想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但这时杨某怀孕了,因没有 其他岗位,不得已将杨某安排在前台做接待,月薪不变 (9000元)。为此,杨某认为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她的 合
19、法权益,双方对簿公堂。 请问:你认同公司的这种做法吗? 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 工作异动:1、事先的预见性;2、处理的原则和方式; (1)协商 (2)诚信合理 (3)岗位相似相近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节点控制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节点控制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社保挂靠:实际用工。 (2)证件挂靠:签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实际用工。劳动合同法期限规定劳动合同法期限规定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
20、限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关于二倍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二倍工资规定 不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不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关于二倍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二倍工资规定2)劳动关系确立之日即为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确立之日即为用工之日 一个月内一个月内合法合法一年内一年内须支付两倍工资须支付两倍工资一年以后一年以后4)视为与劳动者已)视为与劳动者已立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立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合法不合法 1)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建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立了劳动合同关系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一个月的次
22、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 案例一:张某2014年4月1日入职一贸易公司,月薪3000元,2014年2月31日张某离职,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张某离职时向公司要求未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公司需要支付多少钱? 案例二:王某案例二:王某2014年年1月月1日入日入职某公司,公司直至职某公司,公司直至2015年年3月月未与王某订立劳动合同,根据法未与王某订立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哪段期间的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哪段期间的二倍工资?二倍工资?劳动者不签合同的处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3、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与二倍工资相关的几个问题与二倍工资相关的几个问题 1、合同到期
24、未及时续订支付二倍工资(从合同到期第支付二倍工资(从合同到期第二天起二天起北京市;从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北京市;从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其他省市)其他省市) 2、合同因法定原因顺延副乳假副乳假不支付二倍工资不支付二倍工资 3、二倍工资的时效:(1)按月计算)按月计算上海、广东上海、广东 (2)打包计算)打包计算江苏、浙江江苏、浙江 (3)在职期间无时效:湖北)在职期间无时效:湖北 4、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应发:江苏省、上海市应发:江苏省、上海市季度奖、年度奖、加班工资季度奖、年度奖、加班工资 5、劳动者追索二倍工资常见、劳动者追索二倍工资常见“招数招数” 劳动者追索二倍工资常见劳动者追索二倍工资常
25、见“招数招数”及对策及对策 对策、措施对策、措施1、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签订劳动合同2、及时续签、及时续签3、合同签收制度(表):、合同签收制度(表):合同起始时间、签字、分开合同起始时间、签字、分开保管保管4、没签合同及时补订合同:、没签合同及时补订合同:合同期限覆盖合同期限覆盖5、现场监督员工签字。、现场监督员工签字。常见常见“招数招数”1、浑水摸鱼、浑水摸鱼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人员2、趁火打劫、趁火打劫搬迁资料流失搬迁资料流失3、顺手牵羊、顺手牵羊4、瞒天过海、瞒天过海现场签字现场签字5、毁尸灭迹、毁尸灭迹6、借刀杀人、借刀杀人7、化骨绵掌、化骨绵掌消字笔消字笔8、李子代桃、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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