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共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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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计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2015年7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审批,同时废止2009年5月22日发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从“准入审批准入审批”到“备案管理”为了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技术使用、遏制滥用,2009年,原卫生部制定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准入管理。同期发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了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技术、基因芯片诊断技术等19种技术,其中与口腔医学
2、的直接相关的技术包括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等(表)。当时,有关专家表示,会陆续发布几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技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有效性尚需进一步验证和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原卫生部负责制定目录并进行临床应用管理;对于安全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目录并管理;通过常规管理能确保安全有效性的第一类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管理。2015年年初,国务院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在此背景下,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了第三
3、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审批并不等于放手不管。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了禁止临床应用和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范围。对于“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将实行“备案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第二类医疗技术准入审批,也将陆续取消。原来负责这类技术准入审批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研究取消审批后的工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要规范据了解,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此次下发通知以及同时发布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的主要目的,就是确保“过渡阶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能够平稳衔接、有序运行。“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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