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5.2电子认证法律制度(共4页).doc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5.2电子认证法律制度(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教案——5.2电子认证法律制度(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学课题:5.2电子认证法律制度教学目的:知识目标: 掌握数字证书的和电子认证的概念,了解并熟悉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及认证机构的职责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 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教学重点:数字证书的和电子认证的概念,认证机构的职责教学难点: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及认证机构的职责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法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过程:每日一课:由袁霞同学提供“叶延滨诉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原告叶延滨,男,1948年11月17日出生,诗刊杂志副总编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法定代表人王志东,董事
2、长。原告叶延滨诉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乔冬生,被告委托代理人童明友、崔国斌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叶延滨诉称,原告系路上的感觉一书的著作权人,2001年1月2日,原告发现多来米黄金书屋网站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刊登了该书,被告进行了链接。原告为此致函被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但被告却置之不理。2001年1月16日,原告通过互联网在中国新世纪读书网网站上仍能全文查阅路上的感觉一书,被告仍未断开链接,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赔礼道
3、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并承担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原告提供下列证据支持其主张:1、路上的感觉版权页;2、00035号公证书;3、00643号公证书;4、稿酬证明;5、公证费收据。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辩称,原告的著作权侵权通知因其自身缺陷不具备法律效力,原告在通知书中表达的意思是“要求被告停止将原告的作品直接上载到被告自己的网站上”,实际上,被告从未将原告作品直接上载,也就无从停止;另外,搜索引擎的工具性、公共性决定了法律不应该对其提供的链接承担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告提供下列证据支持其主张:1、门户服务合同;2、情况统计;3、搜狐网站页面;
4、4、网络时代页面;5、技术说明。经审理查明:2000年1月,天津新蕾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路上的感觉一书,作者署名为叶延滨。2001年1月3日,原告致函新浪网站,以该网站未经其同意上载了其作品路上的感觉为由要求该网站停止此行为,随函附有作品的版权页和相关的网页,说明通过该网站的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路上的感觉叶延滨”,可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他人网站上检索到该作品。同年1月16、17日,通过相同的检索方法,原告亦检索到位于中国新世纪读书网站上的该作品。2000年8月16日,被告与案外人百度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百度公司向被告提供相关的搜索引擎技术服务。涉及本案的是该搜索引擎中的网页全文检索系统部分,其技术特征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 电子商务 法律 基础知识 教案 5.2 电子 认证 法律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