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共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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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油脂润滑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设备的润滑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对油脂的使用、更换到再利用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责划分机电组是油脂润滑的业务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井下油脂的存放、取样、回收过程及相关奖罚。各区队是油脂润滑的执行单位,负责区队内部设备的油脂存放、油脂润滑、定期取样及废油回收工作。使用管理(一)井下存放第三条 油脂要有符合要求的专用存放地点,地板平整、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四条 油桶的放油口必须密封可靠,防止灰尘和淋水进入。第五条 油桶、注油工具必须存放在专门的油脂存放箱内。各种油脂必须按品种、牌号进
2、行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二)加(注)油第六条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同时做好润滑或检查记录。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采用小桶直接加油,避免二次倒装。对每个牌号的油脂要使用专用油器具,严禁混装混用;加(注)油时,应将设备加(注)油口擦试干净,以免污染;加油器具用完后,必须放回专用台架内,并保证清洁。第八条 依据设备管理中心检测实验室的化验分析结果,需换油的部位,做换油工单,并及时更换。更换时要尽可能放净系统内旧油,同时做好换油记录。第九条 超过有效期的油脂不得使用。在用润滑油取样化验(一)取样第十条 现场设备取样工作由各使用单位的机电队长负责管理,具体由设备包机人或维修人
3、员采集。第十一条 各使用单位必须按设备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部位、周期进行取样。综采队每月取样两次,具体时间为:7日、22日取样, 8日、23日将油样交到矿机电组;运转队每月取样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的7日取样,8日将油样交到矿机电组;连采队因特殊情况,无时间规定,如发现异常可随时取样。第十二条 综采工作面遇构造和初采至顶板初次来压期间将采煤机摇臂、牵引部油脂取样周期为3天,三机和采煤机其他部位为7天取样时必须严格按照取样规定执行,严禁取假油样。第十三条 所取油样要封存在专用的磨口瓶中,并规范填写取样标签,采集好的油样统一装入取样包内,并附油脂化验取样基础信息表。油脂化验取样基础信息表应信息完整、
4、准确,并与采集的油样相对应。第十四条 取样方法,各使用单位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应在停机后半小时内取样,如果停机超过半小时,必须启动设备,至少运转5-15分钟,使油液达到均匀后再取;应始终固定在同一位置取样,井下设备目前从放油口处取样,有条件的可安装取油阀门。2、取油前,取油孔周围应擦拭干净;有油堵的取样点,松动油堵,应放掉适量的油,冲洗后再接取油样。3、每个部位取样量应在100ml及以上第十五条 取样周期和点位(具体见附表1)废油回收第十六条 回收范围:综、连采、运转队、机电队、车队、所有的机械设备换油,除了综采齿轮油给采煤机行走部链轮润滑例外,其它油种都回收,现场负责人由各
5、队机电副队长担任。第十七条 管理:各单位机电副队长主抓现场落实,有个别的设备现场达不到回收条件的,必须有分管矿领导批准,否则不能违反所规定。第十八条 回收程序及考核:各基层单位从现场回收上来的油脂,统一交在供应站,经供应站专职人员验收、核量后开回收票,月末考核,按领用出库量和回收量相比进行考评。第十九条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大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油品必须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第二十条 废旧油品回收要按照油品的牌号进行分类收集,盛装废旧油品的油桶要干净且所盛装油品的牌号对应,不得将不同牌号的废旧油品混装回收,回收过程中要避免发生二次污染。检查、考核和奖罚第二十一条 机电组负责油脂全过程管理的检查
6、与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将各单位的润滑管理工作纳入机电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井下油脂必须存放在专用油脂箱内,未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油脂箱内整洁、无漏、洒油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每个牌号的油脂要使用专用油器具,严禁混装混用,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各种油脂必须按品种、牌号进行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如未按规定执行罚款责任人100元。第二十三条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同时做好润滑或检查记录,如发现未按润滑图表进行润滑或未做记录,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扣5分;对每个牌号的油脂要使用专用油器具,严禁混装混用,如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加(注)油时,应将设备加(注)油口擦试干净,未擦拭干净注油口注油每一处罚款200元。第二十四条 各使用单位的油脂取样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点位进行。未按规定程序取样,每发现一次扣5分。区队每滞后一天取样,扣2分(以最迟来样算);无原因未取样此项不得分,并罚款500元。 每漏取1个点位,扣3分;每出现一个点位标注不清,扣1分;每出现一个取样点位与信息表不符,扣2分;取样基础信息表每缺一项扣3分。由于搬家倒面或替换设备出现漏取,使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证明,经设备管理中心润滑管理人员核查属实后,不做处罚。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所取油样必须真实,每发现一个虚假油样,罚款5000元,此项不得分。第二十六条
8、各使用单位要及时进入EAM系统查看油样化验结果,根据设备润滑周期表及油脂化验结果要求3天内换油,并做相应换油记录。无加、换油记录或加、换油记录与实际不符,每出现一次扣5分。化验结果持续异常(一般3次,严重2次)且无正常理由和采取相应措施,每次扣5分。第二十七条 自行倒废油或烧废油,经发现罚机电副队长500元;各单位回收的废油里不的掺假,一经发现处罚该单位1000元(包括供应站);每台设备每次换油回收率不低于10%的,车队不低于20%为不奖不罚,回收率每超十个百分点,奖励机电副队长500元,回收率每降一个百分点处罚机电副队长25元,处罚使用单位25元。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
9、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
10、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
11、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
12、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
13、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
14、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
15、任人罚款50元/次。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6、机
16、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
17、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
18、给以相应处罚。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
19、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二十四、井上下备
20、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
21、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
22、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三十
23、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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