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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路工程2008概算定额总说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
2、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
3、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 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
4、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 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如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水泥用量。 十一、本额定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 十二、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
5、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各章。 十三、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定是按一般合理的施工组织确定的,如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的种类、规格与定额规定的不同时,一律不得换算。 十四、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的台班消耗,已考虑了工地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编制预算的台班单价,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公路养护管理房屋,如养路道班房,桥头看守房、收费站房等工程,这类工程应执行地区的建
6、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十七、其他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可编制补充定额在本地区执行,并报交通部备案;还缺少的项目,各设计单位可编制补充定额,随同预算文件一并送审,并将编制依据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备查。所有补充定额均应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进行编制。 十八、本定额遇有下列情况,可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一)冬、雨季施工的工程;(二)夜间施工的工程; (三)高原地区施工的工程; (四)边施工边维持通车的工程。十九、定额表中注明“某某数以内”或“某某数以下”者,均包括某某数本身;而注明“某某数以外 ”或
7、“某某数以上”者,则不包括某某数本身。定额内数量带“()”者,则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本定额中凡定额名称中带有“”号者,均为参考定额,使用定额时,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十一、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基本上是按北京市2007年的人工、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详见附录),机械使用费是按2007年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二十二、定额中的“工料机代号”系编制概预算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时作为对工、料、机械名称识别的符号,不应随意变动。编制补充定额时,遇有新增材料或机械名称,可取相近品种材料或机械代号间的空号。第一章 路基工程
8、本章定额包括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土方工程,机械碾压路基,石方工程,洒水汽车洒水,路基零星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砌石防护工程,混凝土防护工程,抛石防护工程,各式挡土墙,铺草皮、编篱及铁丝(木、竹)笼填石护坡,防风固沙,防雪、防沙设施,抗滑桩等项目。 土壤岩石类别划分: 本章定额按开挖的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分为六类。 土壤分为三类:松土、普通土、硬土。 岩石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 第一节 路基土、石方工程1.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
9、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下列系数: 其中:推土机、铲运机施工土方的增运定额按普通土栏目的系数计算;人工挖运土方的增运定额和机械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土方的运输定额上表的基础上增加0.03的土方运输损耗,但弃方运输不应计算运输损耗. 2. 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1)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高程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2)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3)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度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3路基土石方开挖定额中,已包括开挖边沟消耗的工、料和机械台班数
10、量,因此开挖边沟的数量应合并在路基土石数量内计算。 4路基土石方机械施工定额中,已根据一般路基施工情况,综合了一定比例的因机械达不到而由人工施工的因素,使用定额时,机械施工路段的工程量应全部采用机械施工定额。 5各种开炸石方定额中,均已包括清理边坡工作。 6抛坍爆破定额中,已根据一般地面横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适当的综合,其工程量按抛坍爆破设计计算。抛坍爆破的石方清运及增运定额,系按设计数量乘以(1-抛坍率)编制。 7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
11、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第一个增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8路基零星工程项目自己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的一般含量综合了整修路拱、整修路基边坡、挖土质台阶、挖截水沟、填前压实以及其他零星回填土方等工程,使用定额时,不得因具体工程的含量不同而变更定额。 第二节 路基排水工程1.路基盲沟的工程量为设计设置盲沟的长度. 2.轻型井点降水定额按50根井管为一套,不足50根的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天数按日历天数计算,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3.本节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
12、砂泵体积. 4.本节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空心部分的体积. 5.雨水篦子孙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抽换定额中的铸铁篦子的消耗. 第三节 路基防护工程1本节定额中未列出的是其他结构形式的砌石防护工程,需要时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有关定额计算。 2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挖基,基础垫层的工程内容。 3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按设计要求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的费用。4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水泥混凝土的拌和费用。 5植草护坡定额中均已考虑黏结剂、保水剂、营养土、肥料、覆盖薄膜等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6现浇拱形骨架护坡可参考
13、本节定额中的现浇框格(架)式护坡进行计算。 7预应力锚索护坡定额中的脚手架系按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脚手架宽度按2.5m考虑. 8工程量计算规则: (1)铺草皮工程量按所铺边坡的坡面面积计算. (2)护坡定额中以100m2或1000m2为计量单位的子目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防护的边坡坡面面积计算. (3)木笼、竹笼、铁丝笼填石护坡的工程量按填石体积计算。 (4)本节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5)本节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 (6)预应力锚索的工程量为锚索(钢绞线)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 (7)加筋土挡
14、土墙及现浇锚碇板式挡土墙的工程量为墙体混凝土的体积。加筋土挡土墙墙体混凝土体积为混凝土面板、基础垫板及檐板的体积之和。现浇锚碇板式挡土墙墙体混凝土体积为墙体现浇混凝土的体积,定额中已综合了锚碇板的数量,使用定额时不得将锚碇板的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抗滑桩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设计孔深计算。 第四节 路基软基处理工程1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2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3挤密砂桩和石灰砂桩处理办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4粉体喷射搅拌和高压旋喷桩
15、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 5粉体喷射拌桩定额中的固化材料的掺入比是按水泥15%、石灰25%计算的,当掺入比或桩径不同时,可按下式调整固化材料的消耗:Q=(D2*m)/(D20*m0)*Q0 式中:Q设计固化材料消耗; Q0定额固化材料消耗; D设计桩径; D0定额桩径; M设计固化材料掺入比; M0定额固化材料掺入比。 6. 高压旋喷桩定额中的浆液系按普通水泥浆编制的,当设计采用添加剂或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确定的有关参数计算水泥浆。按下式计算水泥消耗量: 7. MC=(p w*dc)/(1+*dc)*(H/v)*q*(1+) 式中:mc 水泥用量,kg; Pw 水的密度,
16、kg/m3; d c水泥的相对密度,可取3.0; H喷射长度,m; V提升速度,m/min; Q 单位时间喷浆量; 水灰比; 损失系数,一般取0.1-0.2. 7.CFG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径的混凝土体积.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扩孔、桩头清除等因素的增加量,使用定额时,不应将这部分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定额中不包括排水内容,需要时另行计算。 9强夯定额适用于处理松、软的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夯坑的排水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增加费用。夯
17、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由设计确定,低能量满夯不能作为夯击遍数计算。 10堆载预压定额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沉降观测、修坡道增加的工、料、机消耗以及施工中测量放线、定位的工、料消耗,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 11软土地基垫层的工程量为设计体积。 12抛石挤淤的工程量为设计抛石体积。 13路基填土掺灰的工程量为需进行处理的填土的压实体积。 14本节定额中均包括机具清洗及操作范围内料具搬运。第二章 路面工程1本章定额包括各种类型路面以及路槽、路肩、垫层、基层等,除沥青混合料路面、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运输以1000m3路面实体为计算单位外,其他均以1000m2为计算单位。 2路面项目中的厚度均为压
18、实厚度,培路肩厚度为净培路肩的夯实厚度。 3本定额中混合料系按最佳含水量编制,定额中已包括养生用水并适当扣除材料天然含水量,但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区,由于湿度偏低,用水量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定额数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 4本章定额中凡列有洒水汽车的子目,均按5km范围内洒水汽车在水源处自吸水编制,不计水费。如工地附近无天然水源可利用,必须采用供水部门供水(如自来水)时,可根据定额子目中洒水汽车的台班数量,按每台班35m3计算定额用水量,乘以供水部门规定的水价增列水费。洒水汽车取水的平均运距等于超过5km时,可按路基工程的洒水汽车洒水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增加洒水汽车的台班消
19、耗,但增加的洒水汽车台班消耗量不得再计小费。 5本章定额中的水泥混凝土均已包括其拌和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再另行计算。 6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2.0km/h、轮胎式压路机为5.0km/h、振动压路机为3.0km/h进行编制.如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14的系数、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33的系数、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1.29的系数. 7自卸汽车运输稳定土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混合料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
20、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第一节 路面基层及垫层1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 以内,垫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2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CI =Cd +Bd *(H-H o) *Li/Ld 式中:C
21、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 o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Li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Ld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5:15:80,基本压实厚度为15cm;设计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4:11:85,设计压实厚度为16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生石灰 15.829+1.055*(16-15)*4/5=13.507(t) 粉煤灰 63.31+4.22*(16-15)*11/15=49.52(m3)碎石 164.89+10
22、.99*(16-15)*85/80=186.87(m3) 3. 人工沿路翻拌和筛拌稳定土混合料定额均已包括土的过筛工消耗,因此,土的预算价格中不应再计算过筛费用. 4. 本节定额中土的预算价格,按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中的有关项目计算. 5. 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碎石土、砂砾土系指天然碎石土和天然砂砾土。 6. 各类稳定土底基层采用稳定土基层定额时,每1000m2路面减少1215t光轮压路机0.18台班. 第二节 路面面层1.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以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等于或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
23、行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2.泥结碎石及级配碎石、级配砾石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 磨耗层和保护层,需要时应按磨耗层和保护层定额另行计算。 3.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和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的下贯层以及透层、封层定额中已计入热化、熬制沥青用的锅、灶等设备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沥青贯入式路面面层定额中已综合了上封层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5.沥青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玛蹄脂混合料路面定额中均已包括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作业时的损耗因素,路面实体按路面设计面积乘以压实厚度计算。 6.沥青路面
24、定额中均未包括透层、黏层和封层,需要时可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7.沥青路面定额中的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均按外购品料进行编制,如在现场自行配制时,其配制费用计入材料预算价格中。 8.如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设计采用的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调整定额中纤维稳定剂的消耗。 9.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考虑为保证石料与沥青的黏附性而采用的抗剥离措施的费用,需要时,应根据石料的性质,按设计提出的抗剥离措施,计算其费用。 10.本定额系按一定的油石比编制的,当设计采用的油石化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油石化调整定额中的沥青用量。换算公式、如下:Si=Sd* Li/Ld 式中:Si按设计石油比换算
25、后的沥青数量; Sd定额中的沥青数量; Li定额中的标明的油石化; Ld设计采用的油石化。 11 在冬五区、冬六区采用层铺法施工沥青路面时,其沥青用量可按定额用量乘以下列系数:沥青表面处治:1.05; 沥青贯入式基层或联结层:1.02; 面层: 1.028; 沥青上拌下贯式下贯部分: 1.043。 12 12.过水路面定额系按双车道路面宽7.5m进行编制的,当设计为单车道时,定额应乘以0.8的系数.如设计为混合式过水路面时,其中的涵洞工程相关定额计算,过水路面的工程量不扣除涵洞的宽度。第三节 路面附属工程1.整修和挖除旧路面按设计提出的需要整修的旧路面面积和需要挖除的旧路面体积计算. 2.整修
26、旧路面定额中,砂石路面均按整修厚度6.5cm计算,沥青表处面层按整修厚度2cm计算,沥青混凝土面层按整修厚度4cm计算,路面基层的整修厚度均按6.5cm 计算. 3.硬路肩工程项目,根据其不同设计层次结构,分别采用不同的路面定额项目进行计算. 4.铺砌水泥混凝土预制块人行道、路缘石、沥青路面镶边和土硬路肩加固定额中,均已包括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的预制,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第三章 隧道工程本章定额包括开挖、支护、防排水、衬砌、装饰、照明、通风及消防设施、洞门及辅助坑道等项目。本定额是按照一般凿岩机钻爆法施工的开挖方法进行编制的,适用于新建隧道工程,改(扩)建及公路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1本章定
27、额按现行隧道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将围岩分为六级即级-级。 2本章定额中混凝土工程均未考虑拌和的费用,应按桥涵工程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3本章开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及预留变形因素。 4洞内出渣运输定额已综合洞门外500m运距,当洞门外运距超过此运距时,可按照路基工程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的增运定额加计增运部分的费用。 5本定额均未包括混凝土及预制块的运输,需要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6本定额未考虑地震、坍塌、溶洞及大量地下水处理以及超前地质预报的费用,需要时可根据设计另行计算。 7本定额未考虑施工时所需进行的监控量测以及超前地质预报的费用,监控量测的费用已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施工
28、辅助费中综合考虑,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超前地质预报的费用可根据需要另行计算。 8隧道工程项目采用其他章节定额的规定:(1)洞门挖基、仰坡及天沟开挖、明洞明挖土石方等,应使用其他章节有关定额计算。 (2)洞内工程项目如需采用其他章节的有关项目时,所采用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1.26的系数. 第一节 洞身工程1本定额人工开挖、机械开挖轻轨斗车运输项目系按上导洞、扩大、马口开挖编制的,也综合了下导洞扇形扩大开挖方法,并综合了木支撑和出渣、通风及临时管线的工料机消耗。 2本定额正洞机械开挖自卸汽车运输定额不分工程部位(即拱部、边墙、仰拱、底板、沟槽、洞室)均使用本定额。定
29、额中综合了出渣、施工通风及高压风水管和照明电线路的工料机消耗。 3本定额连拱隧道中导洞、侧导洞开挖和中隔墙衬砌是按连拱隧道施工方法编制的,除此以外的其他部位的开挖、衬砌、支护可套用本节其他定额。4格栅钢架和型钢钢架均按永久性支护编制,如作为临时支护使用时,应按规定计取回收。定额中已综合连接钢筋的数量。 5喷射混凝土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混凝土的回弹量;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入量按喷射混凝土质量的3%掺入。当设计采用的钢纤维掺入量与本定额不同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进行抽换。 6洞身衬砌项目按现浇混凝土衬砌,石料、混凝土预制块衬砌分别编制,不分工程部位(即拱部、边墙、仰拱、底板、沟槽、洞室)均使用本定额。
30、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定额中均包括拱顶、边墙衬砌,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洞内管沟及盖板等工程内容。 7本定额中凡是按不同隧道长度编制的项目,均只编制到隧道长度在4000m以内。当隧道长度超过4000m时,应以隧道长度4000m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4000m以上每增加1000m定额叠加使用。 8混凝土运输定额仅适用于洞内混凝土运输,洞外运输应按桥涵工程有关定额计算。 9照明设施为隧道营运所需的洞内永久性设施。定额中的洞口段包括引入段、适应段、过渡段和出口段,其他段均为基本段。本定额中不包括洞外线路,需要时应另行计算。属于设备的变压器、发电设备等,其购置费用应列入概算的第二部分“设备
31、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中。 10工程量计算规则:(1)本定额所指隧道长度均指隧道进出口(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端墙面之间的距离,即两端端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双线隧道按上、下行隧道长度的平均值计算。 (2)洞身开挖工程量按设计断面数量(成洞断面加衬砌断面)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数量,定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3)现浇混凝土衬砌中浇筑、运输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断面衬砌数量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衬砌数量。定额中已综合因超挖及预留变形需回填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将上述因素的工程量计入计价工程量中。 (4)防水板、明洞防水层的工程数量按设计敷设面
32、积计算。 (5)止水带(条)、盲沟、透水管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数量计算。 (6)拱顶压浆的工程数量按设计数量计算,设计时可按每延长米0.25m3综合考虑. (7)喷射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喷射面积计算,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 (8)砂浆锚杆工程量为锚杆、垫板及螺母等材料质量之和;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杆的工程量按锚杆设计长度计算。 (9)格栅钢架、型钢钢架工程数量按钢架的设计数量计算。 (10)管棚、小导管的工程量按设计钢管长度计算,当管径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定额中钢管的消耗量。 (11)横向塑料排水管每处为单洞两侧的工程数量;纵向弹簧管按隧道纵向每侧铺设长度之和计算;环向盲沟按隧
33、道横断面敷设长度计算。 11本定额不包括下列项目,需要时可采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中的有关项目。 (1)半隧道开挖;(2)洞内施工排水;(3)斜井洞内施工排水。 第二节 洞门工程1隧道和明洞洞门,均采用本定额。 2洞门墙工程量为主墙和翼墙等圬工体积之和。仰坡、截水沟等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3本节定额的工程量均设计工程数量计算。 第三节 辅助坑道1斜井、竖井项目定额中已综合了出渣、通风及管线路。 2斜井相关定额项目系按斜井长度800m以内综合编制。 3斜井支护按正洞相关定额计算。 4工程量计算规则: (1)开挖工程量按设计断面数量(成洞断面加衬砌断面)计算,定
34、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2)现浇混凝土衬砌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断面衬砌数量计算。 (3)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喷射面积计算,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 (4)锚杆工程量为锚杆、垫板及螺母等材料质量之和。 第四节 通风及消防设施安装1本定额中不含通风机、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水流指示器、电气信号装置、气压水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自动报警系统装置、防火门等的购置费用,应按规定列入概算的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中。 2通风机预埋件按设计所示为完成通风机 安装而需预埋的一切金属构件的质量计算工程数量,包括钢拱架、通风机拱部钢筋、通风机支座及各部分连接件等。 3
35、洞内预埋件工程量按设计预埋件的敷设长度计算,定额中已综合了预留导线的数量。 第四章 涵洞工程 1本定额按常用的结构分为石盖板涵、石拱涵、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钢筋混凝土箱涵五类,并适用于各类型的通道工程。如为其他类型,可参照有关定额进行编制。 2定额中均未包括混凝土的拌和和运输,应根据施工组织按桥涵工程的相关定额进行计算。 3为了满足不同情况的需要,定额中除按涵洞洞身、洞口编制分项定额外,还编制了扩大定额。一般公路就尽量使用分项定额编制,厂矿、林业道路不能提供具体工程数量时,可使用扩大定额编制。 4各类涵洞定额中均不包括涵洞顶上及台背填土、涵上路面等工程内容,这部分工程量应包括在
36、路基、路面工程数量中。 5涵洞洞身定额中已按不同结构分别计入了拱盔、支架和安装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为了计算方便,并已将涵洞基础开挖需要的全部水泵台班计入洞身定额中,洞口工程不得另行计算。 6定额中涵洞洞口按一般标准洞口计算,遇有特殊洞口时,可根据圬工实体数量,套用石砌洞口定额计算。 7定额中圆管涵的管径为外径。 8涵洞洞身、洞口及倒虹吸管洞口工程式数量包括的项目见下表:定额名称工程量包括的项目洞身石盖板涵基础、墩台身、盖板、洞身涵底铺砌石拱涵基础、墩台身、拱圈、护拱、洞身涵底铺砌、栏杆柱及扶手(台背排水及放水层作为附属工程摊入定额)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基础、墩台身、墩台帽、盖板、洞身涵底铺砌、
37、支撑梁、混凝土桥面铺装、栏杆柱及扶手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圆管涵身、端节基底钢筋混凝土箱涵涵身基础、箱涵身、混凝土桥面铺装、栏杆柱及扶手涵洞洞口基础、翼墙、侧墙、帽石、锥坡铺砌、洞口两侧路基边坡加固铺砌、洞口河底铺砌、隔水墙、特殊洞口的蓄水井、急流槽、防滑墙、消力池、跌水井、挑坎等圬工实体倒虹吸管洞口竖井、留泥井、水槽 9涵洞扩大定额按每道单孔和取定涵长计算,如涵长与定额中涵长不同时,可用每增减1m定额进行调整;如为双孔时,可按调整好的单孔定额乘以下列系数:结构类型石盖板涵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石拱涵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双孔系数1.61.81.51.6工程内容及定额附注:4-1-1涵洞洞身1)排水、挖基、回填
38、、夯实;2)铺筑管(箱)涵砂砾垫层;3)制作、安装、拆除扒杆、拱架;4)基础、墩(台)身、拱圈、护拱砌筑的全部工序;5)浇筑墩台身及墩台帽的全部工序;6)安砌石盖板和铺筑胶泥防水层;7)预制、运输、安装和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的行车道板及栏杆、扶手;8)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的桥面铺装;9)盖板涵及拱涵的洞身河底铺砌。4-1-2涵洞及倒虹吸管洞口1)挖基、回填夯实;2)浇筑混凝土或砌筑块、片石翼墙、坚井、水槽等全部工序;3)洞口、河底及边坡铺砌;4)砌石洞口翼墙顶抹面及倒虹吸管面墙和顶面吵浆抹面;5)设置倒虹吸管沉降缝。4-1-3石盖板涵1)排水、挖基、回填夯实;2)基础、墙身砌筑的全部工序;3)洞身与洞
39、口铺砌及回固;4)安砌盖板和铺设胶泥防水层。4-1-4浆砌石拱涵1)排水、挖基、回填、夯实;2)支木架、拱盔的制作、安装、拆除;3)基础、墙、拱圈、护拱砌筑的全部工序;4)铺设拱预防水层和台背排水设施;6)洞身与洞口河底铺砌及边坡加固。4-1-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排水挖基、回填、夯实;2)基底夯实、铺筑垫层;3)洞口铺砌及加固;4)基础、墙身砌筑的全部工序;5)预制、运输、安装钢筋混凝土圆管。4-1-6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排水、挖基、回填夯实;2)制作、安装、拆除扒杆及拌和站;3)基础、墙身砌筑或浇注混凝土;4)洞身与洞口铺砌及回固;预制运输、安装德国道板及栏杆、扶手;6)桥面铺装。第五章
40、桥梁工程1本章定额包括围堰筑岛、基础工程、下部构造、上部构造等。 2本章主体工程中的基础工程、下部构造、上部构造、人行道的定额区分为: (1)基础工程:天然地基上的基础为基础顶面以下;打桩和灌注桩基础为横系梁底面以下或承台顶面以下;沉井基础为井盖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2)下部构造: 桥台:指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的全部工程,但不包括桥台上的路面、人行道、栏杆,如U形桥台有两层帽缘石者,第二层以下属桥台,以上属人行道。 桥墩:指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柱式墩台为系梁底面)以上、墩帽或盖梁(拱桥为拱座)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 索塔:塔墩固结的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塔墩分离的为桥面顶部
41、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桥面顶部以下部分按桥墩定额计算。 (3) 上部构造:梁、板桥指墩台帽或盖梁顶面以上、拱桥指拱座顶以上两桥背墙前缘之间、人行道梁底面以下(无人行道梁时为第二层缘石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但不包括桥面铺装。 (4)人行道及安全带:人行道梁或安全带底面以上(无人行道梁时为第一层缘石底面以上)的全部工程。 3本章的混凝土工程中,除钢桁架桥、钢吊桥中的桥面系混凝土工程外,均不包括钢筋及预应力系统。 4本章定额中除轨道铺设、电讯电力线路、 场内临时便道、便桥未计入定额外,其余场内需要设置的各种安装设备以及构件运输、平整场地等均摊入定额中,悬拼箱梁还计入了栈桥码头,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
42、算。 5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混凝土的拌和和运输,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第三节的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定额中混凝土均按露天养生考虑,如采用蒸汽养生时,应从各有关定额中每10m3实体减去人工1.5工日及其他材料费4元,另按蒸汽养生定额计算混凝土的养生费用。 7定额中混凝土工程均已包括操作范围内的混凝土运输。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平均远距超过50m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混凝土平均运距,按混凝土运输定额增列混凝土运输。 8大体积混凝土项目必须采用埋设冷却管来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时,可按冷却管定额另行计算。 9定额中的模板均为常规模板,当设计或施工对混凝土结构的外观有特殊要求需要对模板进行特殊处理时,
43、可根据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增列相应的特殊模板材料的费用。 10行车道部分的桥头搭板,应根据设计数量按桥头搭板定额计算。人行道部分的桥头搭板已综合在人行道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1本章定额仅为桥梁主体工程部分,至于导流工程、改河土石方工程、桥头引道工程均未包括在定额中,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1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工程量为构筑物或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钢筋混凝土项目的工程量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 (2)钢筋工程量为钢筋的设计质量,定额中已计入施工操作损耗。钢筋设计按施工现场接长考虑时,其钢筋所需的搭接长度的数量本定
44、额中未计入,应在钢筋的设计质量内计算。 第一节基础工程 1本定额中的草土、草袋、麻袋和竹笼围堰既适用于挖基围堰,也适用于筑岛围堰。 2钢板桩围堰按一般常用的打桩机械在工作平台上打桩编制。定额中已包括工作平台、其他打桩附属设施和钢板桩的运输,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套箱围堰用于浇筑水中承台,本定额按利用原来打桩(或灌注桩)工作平台进行套箱的拼装和下沉进行编制,定额中已计入埋在承台混凝土中的钢材和木材消耗。 4开挖基坑定额中,干处挖基系指无地面水及地下水位以上部分的土壤;湿处挖基系指施工水位以下部分的土壤。 5开挖基坑定额中,已按不同的覆盖层将基坑开挖的排水和基础、墩台施工的排水所需的水泵台班
45、综合在内,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6基坑开挖定额均按原土回填考虑,如采用取土回填时,应按路基工程有关定额另计取土费用。 7沉井基础定额中船上拼装钢壳沉井已综合了拼装船的拼装项目。船坞拼装钢壳沉井未包括船坞开挖,应按开挖基坑定额另行计算。钢丝网水泥薄壁沉井浮运、落床定额已综合了下水轨道修筑、轨道基础开挖及沉井下水等项目,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8导向船、定位船船体本身加固所需的工、料、机消耗及沉井定位落床所需的锚绳均已综合在沉井定位落床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9无导向船定位落床定额已将所需的地笼、锚碇等的工、料、机消耗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有导向船定位落床定额未综合锚碇系统,使用定额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10锚碇系统定额均已将锚链的消耗计入定额中,并已将抛锚、起锚所需的工、料、机消耗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随意抽换定额。 11沉井接高项目已综合在定位落床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但接高所需的吊装设备及定位床或导向船之间连接所需的金属设备本定额中未综合,使用定额时,应根据实际需要按预算定额中的有关项目计算。 12钢壳沉井作钢围堰使用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回收,但回收部分的拆除所需的工、料、机消耗量本定额未计列,需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13沉井下沉定额中的软质岩石是指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在40MPa以下的各类松软的岩石,硬质岩石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