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与实务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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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明霞于明霞 郑祎华郑祎华 主编第二版前言第二版前言本教材特点:本教材特点:1 教材内容的主要载体是“项目和任务”。根据保险业岗位职业能力需要设置“项目和内容”。2 教材贯穿突出“能力目标”训练这一主线。3 兼顾“保险职业资格考试”,做到“课证融合”,加强职业技能训练。4 更新知识。本教材全面反映保险行业新理念和新知识。5 教材由系列内容“学习包”组成。CONTENTS全面认知风险与风险管理1全面认知保险2保险合同3保险基本原则4财产保险实务5运输保险实务67891011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保险业务经营再保险实务人身保险实务责任和信用保证保险实务项目一任务一:全面认知风险 任务训练1 全面认知
2、风险 任务训练2 学会区分不同类别的风险1 风险的定义 2 风险的基本特征3 风险的构成要素1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2 按风险标的分类3 按风险的性质分类4 按风险的环境分类5 按风险的行为分类1任务二:全面认知风险管理 任务训练1 区分风险管理程序与风险管理的方法 任务训练2 熟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1 风险管理的含义与演变2 风险管理的程序3 风险管理的目标4 风险管理的方式5 风险管理的意义1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联系2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区别保险的定义A保险的要素B保险的特征C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D项目二项目二 全面认识保险全面认识保险任务训练任务训练一熟悉保险的定义和保险要素任务训练二任务
3、训练二 区分保险的分类:按性质、实施方式、保险标的、承保方式、承保的风险不同、保障的主体不同、按国外保险法规定任务训练三任务训练三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项目二项目二 全面认识保险全面认识保险旧中国的保险业A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B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C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A火灾保险的产生和发展B责任保险的产生与发展D保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E人身保险的产生与发展C任务训练任务训练1 熟悉保险的产生和发展任务训练任务训练2 熟悉我国保险业 的创立和发展任务训练任务训练3 认知保险业发展趋势上升上升3任务任务训练训练1 认识保险合同认识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条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与
4、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保险权利与义务关系”主要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与保险人协商约定的在保险合同保障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合同A有条件的双务合同B射幸合同C附和合同D有偿合同E要式合同F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种类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愿划分强制性保险合同自愿性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标的不同划分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保障性质划分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划分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标的价值是否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按照合同承担风险的方式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按照承
5、保方式划分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任务训练任务训练2 区分保险合同要素区分保险合同要素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保险利益关系人当事人合同客体合同主体保险条款:保险合同基本事项1 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基 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大类2 按对当事人约束程度可分为法定条款与任一条款1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 保险标的4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一)要约(一)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法律行为1要约须明确表示订约愿望;2要约须具备合同主要内容;3要约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A(二)承诺(二)承诺承诺是指受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全部内容表示同意并作
6、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作出;2承诺不需附带任何条件;3承诺需要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B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任务二任务二 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单A暂保单B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任务二任务二 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凭证C其他书面形式D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任务二任务二 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无效:保险合同成立: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无效1.保险合同的当事
7、人不具备法定资格2.保险合同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4.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任务二任务二 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任务训练2 保险合同的履行一、投保人应履行的义务(一)缴纳保险费义务 (二)如实告知义务 (三)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义务 (四)及时通知义务 (五)出险施救的义务 (六)提供单证义务(七)协助追偿的义务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一)条款解释说明义务 (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三)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四)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人分出人保密的义务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任务三任务三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8、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与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保险合同主题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二、保险合同的中止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一)自然终止 (二)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三)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四)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四、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二)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4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
9、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项目四 保险基本原则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的附和性与射幸性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项目四 保险基本原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情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情况漏报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情况对责任免除条款未进行明确说明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赔付义务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误告隐瞒欺诈项目四 保险基本原则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1.投保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
10、受益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2.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2.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案例引入:能为中华世纪坛投保吗?某一外地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中华世纪坛后,处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中华世纪坛投保。该游客的投保是否可行?为什么?任务二任务二 认识保险利益原则认识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概念: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1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能确定的利
11、益3(二)保险利益的确定条件任务训练任务训练1 区分保险利益原则的构成条件区分保险利益原则的构成条件(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1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2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3(二)确定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1)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的保管
12、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有、使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3)(一)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存在。当保险合同生效时,如果投保人无保险利益,那么,该合同就是自始无效合同。如果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已经终止或转移出去,也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3.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继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
13、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诸如饭店、商店、影院等,对其顾客、观众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公众责任险。1)各类专业人员,如医师、律师、设计师等,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职业责任险。2)制造商、销售商等,因商品质量或其他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产品责任保险。3)(二)保险利益原则在责任保险中的应用4)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或伤残、死亡等依法应负担
14、医药费、工伤补贴、家属抚恤等而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雇主责任险。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以义务人的信用为标的购买信用保险1)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以自己的信用为标的购买保证保险。2)(三)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基于各类经济合同而存在经济上的利益关系。投保人对自己具有保险利益1)投保人对与其具有亲密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2)(四)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3)投保人对与其具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4)投保人对与其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2.人身保险利益的时效性人身保险利益的时效
15、性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合同效力。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分为两种情况,即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专属投保人和非专属投保人。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债权债务关系而订立,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于投保人(债权人),当投保人死亡时,保险利益由投保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订立,如血缘关系、抚养关系等,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非专属于投保人,保险利益一般的不得转移。案例引入:案例引入:一英国居民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他在森林中打猎时从树上跌下受伤
16、。他爬到公路边等待救助,夜间天冷,染上肺炎死亡。此时保险人是否承担给付责任?案情分析:案情分析:本案例中,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从树上跌下,另一个是染上肺炎。前者是意外伤害,属于保险责任;后者是疾病,属除外责任。从树上跌下引发肺炎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所以,死亡的近因是意外伤害而非疾病,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近因原则概念:近因原则概念: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对保险标的损害是否进行赔偿是由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来判断的。近因: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害之间,导致损害发生的最直接、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
17、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一)近因的认定方法:认定近因的关键是确定风险因素与损害之间的关系,确定这种因果关系的方法有两种从最初事件出发1从损害开始2(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1 单一原因2 多种原因同时并存发生3 多种原因连续发生4 多种原因间断发生任务训练一任务训练一 :区分损失补偿原则的应用:区分损失补偿原则的应用一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一)含义:损失补偿原则含义包含两层: 一是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 二是被保险
18、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保险人的补偿恰好能使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而不能使保险人获得多于或者少于损失的补偿,尤其是不能让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二二、坚持损失补、坚持损失补偿的意义偿的意义(一)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二)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获得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一)实际损失 (二)保险金额 (三)保险利益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一)人身保险 (二)定值保险 (三)重置价值保险一、代位原则的含义:代位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
19、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权。规定代为求偿原则的意义:1.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 2.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二、保险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1.代位求偿权代为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造成损失,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自支付保险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行使代为求偿权的前提条件:1
20、)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是保险事故,同时又是由于第三者的原因所致。2)被保险人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取得取得代为求偿权是在按照合同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代为求偿权的实施对保险双方的要求:1)行使代为求偿权的权限只能限制在赔偿金额范围以内。2)保险人不得干预被保险人就未取得保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3)保险人为满足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或者在法律上的费用超过可能获得的赔偿时,也会放弃代位求偿权。2.物上代位物上代位含义:物上代位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全部财产损失以后,依法取得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标的物上的一切权利。(1)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
21、过委付实现的。(2)物上代位是一种所有权代位。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意义:1有利于确保保险补偿原则的顺利实现2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之和)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的赔偿限额之和)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5一、财一、财产保产保险含义险含义:财产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财产,以及与财产相关的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分类:分类:按实施方式分为自愿保险
22、和强制保险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按保险标的的形态分为有形财产保险和无形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承保范围广泛性1财产保险经营内容的复杂性2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的衡量性3财产保险业务性质的补偿性4财产保险单独保险关系的不平等性5财产保险业务运行的商业性61 投保主题复杂2 保险保底复杂3 保障过程复杂4 风险管理复杂5 经营及复杂财 产 保 险 体 系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火灾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国内水路、航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
23、业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的定义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主要特征三、企业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标的是陆地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A承保财产的地址不得随意变动B承包的风险范围不断扩大D企业财产保险强调的是保险客户的法人资格C投保人范围不可作为投保人范围企业财产保险是以企业和机关团体为保险对象,以其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一、保险标的选择 可保财产: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机器及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工具,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
24、、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账外及已摊销的财产。二、特约可保财产 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价值高、危险较特别的财产;危险大,需要提高费率的财产。三、不保财产 (1) 土地、矿藏、森林、水产资源等。 (2)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标等难以坚定其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 (4)未经收割的农作物及家禽、家畜以及其他家养动物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金额的确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1按账面原值投保2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按投保时实际价值协商投保1按被保险人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2
25、按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保险费率的选用保险费率的选用工业险费率:分为六级仓储险费率:分为五级普通险费率(一)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1)火灾(2)雷击(3)爆炸(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6)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7)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确定(二)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1)暴雨(2)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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