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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引例 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1998年4月8日以来,集中1.3亿元资金,利用179个个人账户连续买入海鸥基金,持仓量从4月8日的454万单位增加到6月4日4346万单位,最高时达海鸥基金基金单位总份额的87%。同时,该公司多次利用所控制的不同账户对该基金做价格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制造成交活跃的假象,使该基金价格从2元升至5.99元(收盘价)。1998年7月21日之前,该公司将所持有的海鸥基金全部卖出,共计获利4678万元。 问题该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引例分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是操纵基金交易价格的行为。它利用资金优势,借用个人账户连续买卖基金,造成交易活跃的假象,并非法获利。这是对投资
2、者的一种欺诈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欺诈办法第七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规定。7.1证券投资基金法概述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1)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2)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1)集合投资(2)专业管理(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4)制
3、衡机制(5)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阅读资料11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基金的出现与世界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19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和产业调整极大地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经济获得了高速增长,社会财富和国民财富迅速增加。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他们竞相进行新的投资。鉴于英国国内的投资成本不断提高,这些投资者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国外,以便在劳动力相对低廉得多的境外市场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在当时的英国,向境外、特别是向殖民地投资成为一种社会时尚,并且得到了英国政府的鼓励和扶持。可是,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尤其是向遥远的海外投资,风险就更大,而且由于地域、人文及语言等诸多障碍,使得
4、大多数投资者无法直接进行海外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提出了将众人资金集中起来,委托专职人员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便减少投资风险的构想。这一构想很快便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与赞许。不久,英国政府批准成立了一家海外投资实体,由投资者集体出资、专职经理人负责管理和运作。为确保资本的安全和增值,还委托律师签订了文字契约。这样,一种新型的信托契约型间接投资模式便由此产生了。这个海外投资实体便是世界出现的首家投资基金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The Foreign And Co1oniaI Government Trust),它成立于1868年。这家基金与现代意义上的基金相比,还不那么规范和完善。从本质上看,它
5、更类似于股票,它没有期限,不能退股,也不能兑现,投资者在购买了基金后只能按期获得分红和股息。但它毕竟在许多方面为现代基金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所以,金融史学家们均将它视为现代基金的雏型。随着世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基金业在欧美国家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注意,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和利用。早期的基金投资最多的对象往往是金融市场上回报较高的有价证券,这似乎为日后的基金投资定了基调。从此,有价证券始终是各国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欧美国家的经济获得了一段相对稳定的发展,证券业在这些国家里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基金业的广泛兴起。1921年4月,美国组建了国内第一
6、个共同基金组织“美国国际证券信托基金(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Trust of America)”, 但稍后至1924年由200名哈佛大学教授出资5万美元在波士顿成立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则更具现代面貌。到1930年底,在基金发源地的英国正式注册运作的基金公司已达200多家。在投资基业金发展史上值得一提的是,1931年出现了世界首家以净资产值向投资者赎回基金单位的基金,为日后开放型基金开创了先例,丰富了基金的内容和运作形式。1934年英国成立了一家名为“海外政府契约信托”(The Foreign Government Bond Trust)的新的基金。在这家基金的
7、信托契约中,除明确写明基金公司应以净资产值赎回基金单位外,还指出该基金为灵活的投资组合,从而显示出世界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已进入成熟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发达国家的政府更加明确地认识到投资基金业的重要性,以及它对稳定金融及证券市场所起的作用,从而大大提高了对投资基金业的重视程度。各国政府根据本国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和传统习惯,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规,对投资基金业加强了监管。像美国政府就对国内的投资基金业进行了多次改革,先后制定了公司法、证券投资信托法、投资公司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基金的宗旨、作用,以及运作规范,为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美国股市1929年大幅下泻时,仅有19种
8、开放式共同基金。11年后,联邦政府通过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管辖整个共同基金行业,当时市场内有85项共同基金,资产总值约5亿美元。二十年后,即1960年,共同基金数目己达200个,其资产总值接近200亿美元。到了1990年,共同基金业的资产首次达到1万亿美元,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基金达3100多个。1996年,共同基金资产更是超过了传统的金融产业-商业银行业的资产,成为第一大金融产业。最新资料显示,美国共同基金资产已突破了5万亿美元大关。全球则超过7万亿美元。据有资料可查的22个国家或地区的基金资产增长情况统计,从1991年到1998年全球基金平均年增长率为13.3%。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行业相比
9、而言具有不同的特征。在海外金融领域多行业竞争共同繁荣的局面由来已久,在国内目前情况下,为避免金融风险过于集中银行的情况,政府加快了金融资本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为此就必须适当扩大居民的非银行投资。其中主要的是居民直接参与证券投资,而基金投资方式是证券投资的最佳方式,由于其具有方便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和规模经济等独特优势,现已经成为风靡全球的大众投资方式。投资基金在国内的经济发展中应有一个较高的定位,它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不尽合理的投资结构、金融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储蓄转化为投资和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性,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参考案例参考案例7171以下关于证券投
10、资基金中的专业理财含义描述正确的有哪些?()。A专业理财就是由拥有超常能力的基金经理理财B理财的主要方法是由投资者决定的C理财机构的从业人员由专业人士组成D理财是由专业机构运作的 参考案例参考案例7171分析:分析:CD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投资基金有多种分类:(1)根据组织形态,可分为信托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2)根据发行的证券能否赎回,可分为开放型投资基金与封闭型投资基金。(3)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根据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和期货基金等。(5)根据资
11、金来源与投向地域范围,可分为国内基金、海外基金、区域基金和环球基金。(6)根据收入性质或投资目标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7)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对冲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1)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1)基金投资人(2)基金管理人(3)基金托管人2)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是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募集的资金和管理运作基金而取得和形成的财产。(1)基金财产范围设立募集的资金投资所得的收益(2)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参考案例72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基金管理公司为销售基金,向购买人承诺收益B 乙商业银行同时担任某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C 丙
12、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D 丁基金管理公司为获取高收益,用基金财产投资于某高科技普通合伙企业参考案例72分析:C 选项A: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选项B: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选项C: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选项D:基金财产不得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7.2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1)基金发行募集核准制2)申请与核准3)基金募集的程序4)基金募集期满的处理阅读资料72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方式在国外,常见的基金募集(发行)
13、方式有四种:(1)直接销售发行直接销售方式,是指基金不通过任何专门的销售部门直接销售给投资者的销售办法。(2)包销方式包销方式,是指基金由经纪人按基金的资产净值买入,然后再以公开销售价格转卖给投资人,从中赚取买卖差价的销售办法。(3)销售集团方式销售集团方式,是指由包销人牵头组成几个销售集团,基金由各销售集团的经纪人代销,包销人支付给每个经纪人一定的销售费用的销售方式。(4)计划公司方式计划公司方式,是指在基金销售过程中,有一公司在基金销售集团和投资人之间充当中间销售人,以使基金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出去的方式。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1)上网发行方式上网发行方式,是指将所发
14、行的基金单位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售基金单位的发行方式。(2)网下发行方式网下发行方式,是指将所要发行的基金通过分布在一定地区的证券或银行营业网点,向社会公众发售基金单位的发行方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1)封闭式基金的交易(1)封闭式基金交易核准制(2)封闭式基金上市条件基金的募集符合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千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规定的其他条件。(3)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的终止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
15、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2)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的时间(2)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的办理(3)开放式基金的现金流(4)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1)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方式基金资产组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可投资的主要证券品种之间的组合。(2)同一种证券的品种组合。(3)某些基金还对投资证券所代表的行业另有要求,在进行资产组合时应当按照基金合同
16、的约定,对代表不同行业的证券进行资产组合。2)基金财产投资范围(1)上市交易的股票(2)上市交易的债券(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3)基金财产投资的比例限制参考案例73A证券公司、B基金管理公司和C信托投资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D基金”)。上述发起人拟定的设立D基金的有关计划要点如下:(1)D基金的基金单位拟定为8亿份,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第份发行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02元.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在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达到人民币6亿元,该基金即为成立。(2)D基金的存续时间为4年。其封闭期限届满时,基金持有人大会同意续期的
17、,即可续期;基金持有人大会不同意续期的,即不得续期。(3)D基金拟以其资产总值的75%用于股票、债券的投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其投资于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将不超过自身资产净值的15%。(4)D基金的托管人拟由A证券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拟由B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如果D基金不能在批准的规模内募集到法定的资金,将不能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将已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募集费用之后的余款退还给基金认购人。要求: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其中的不符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参考案例73分析:(1)首先,D基金的募集期限的安排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为3个月,而非6个月。其次,D基金的募集资金
18、达到人民币6亿元即为成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封闭式基金募集的资金超过批准规模的80方可成立,以此计算,D基金募集的资金只有达到人民币64亿元方可成立。(2)首先,D基金的存续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D基金的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而非4年。其次,D基金有关续期的表述有不当之处。根据有关规定,基金的续期除了须经过基金持有人大会同意及具备其他条件外,还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3)D基金用于投资股票、债券的资产比例和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l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19、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4)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应为商业银行,D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由A证券公司担任不符合规定。基金发起人在基金不能成立时返还已募集的资金的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基金不能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7.3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及禁止行为1)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2)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
20、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1)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2)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1)基金募集信息披露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阅读资料73戴朝钢诉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案戴朝钢诉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案 根据媒体报道,深圳市证监局在例行检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过程中,发现该基金管理人存在诸多违纪违规运作基金的行为,于是
21、,监管机关向其下达了关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反馈意见函,而按照基金契约,基金持有人有权取得与宝盈基金公司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但宝盈基金公司却以“上级对下级的检查是不公开信息”拒绝了北京盲人基民戴朝钢的请求。 于是,戴朝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克服行动不便的困难,三度前往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对基金管理人违法侵权行为提出索赔。2010年4月,最终他以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为案由,要求宝盈基金公司提供深圳证监局意见函复印件为诉请,立案成功了。受诉讼管辖地限制,案件已移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 这实际上是一场基民知情权诉讼案。过去,依公司法出现过股东知情权诉讼,依证券法出现过股民知情权诉
22、讼,而该案系依基金法出现的基民知情权诉讼。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不善,未能尽勉尽责,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理时,相关信息无疑是应向基民公开的,并有责任接受基民的监督。毫无疑问,基民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运作是享有知情权,而这种知情权是基民持有基金期间所依法享有的、不可剥夺的,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敏感的商业机密如持仓、融资、交易等细节等是不可随意泄露的,但到事后,则没有封锁的必要,而这次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结果,并非是商业机密,不存在保密而不能公开的问题。7.4证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概述1)基金监管的含义2)基金的监督管理体系7.4.2 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1)证券监督管理
23、机构的监督管理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7.4.3 基金服务机构监管1)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2)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3)对基金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监管7.4.4 基金运作监管1)对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2)对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3)对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4)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监管7.4.5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管理人员监管1)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监管2)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监管阅读资料74基金业老鼠仓首次施刑 2009年1月6日,年仅36岁的韩刚被任命为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之前韩刚先后担任长城久恒的基金经理和长城基金研究部总经理。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
24、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韩刚在这一次检查中被发现私设老鼠仓。深圳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 证监会在得到深圳证监局的检查结果后,立即对韩刚等三人进行了立案稽查。2009年9月22日,韩刚被停职。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宣布,韩刚因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被证监会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对涂强、刘海二人的处罚决
25、定是没收违法所得、进行不同程度罚款,并被施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2011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基金经理韩刚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公开判决,判处韩刚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该案成为我国第一起基金从业人员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思考题1.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是什么?2.开放型投资基金与封闭型投资基金的区别?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4.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内容。 课堂讨论题谈谈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案例分析 1999年10月28日,“基金湘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日的开盘价2.45元,上午走势尚属平稳,及至下午开市后交投逐渐萎缩,
26、抛盘压力越来越轻,20分钟以后,该基金的价格突然暴涨,同时成交量急剧放大,拉升至122高点,紧接着在不到15分钟内,价格掉头向下,急跌至6.41元,尾市又于7.20元收盘,较发行价上涨620%,振幅达417%,全天换手率高达90%,其中2.80元以下的成交量占全天的80%,主力低成本收集筹码相当集中,其收市价格已经严重超出其单位资产净值。于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勒令其停牌一天。并以1:6.5的比例对其进行惩罚性扩募,并更名为“基金裕元”。该基金复牌后出现连续跌停,令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出资,大量资金被套牢,还得交纳扩募部分基金价款,损失惨重。经过调查,发现该基金的经理人动用了所管理的基金参与了该
27、基金的恶炒,是该基金的最大庄家,并从中获得大量收益。而广大中小投资者却因此而损失惨重,于是有投资者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制裁基金管理人。分析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经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在本案中,基金经理人参与对自己管理的基金的过度炒作,导致投资者投资受损。 证券投资基金关系的实质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而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经理之间是委托与代理的法律关系;投资者为了获得固定的投资收益将自己的资金作为一种投资依照一定的规则委托给基金经理人,使之代为理财,其处于委托人的位置;基金经理人是基金资产的实际经营者,受投资者之托代为理财,处于代理人的位置。依代理的一般原则,代理人应对委托人尽最大忠诚和勤勉义务,对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应尽到一个善良管理人的职责,在保证投资人的投资收益的情况下,获得尽可能高的佣金。而本案中,投资基金经理人用投资者的资金恶炒其管理经营的基金,实际上是违反委托代理关系中有关代理人的义务,超越自身代理权限的行为。另外,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属于证券市场操纵行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