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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建设合同模板汇总5篇 委托建设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乙方的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达到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将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建设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1.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包括阶段内设计招标及具体实施,并接受委托方的审查,协助委托方报政府部
2、门审批。 3.参与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并做好开工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5.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目标成本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按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6.负责监控设计阶段目标成本的执行,对超出预期成本变动范围的情况启动预警程序,提出目标成本调整建议;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成本审核以及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审核,配合业主工程结算数据确认。 7.协助施工方做好对内、对外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施工、监理等参与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8.负责提供项目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协助甲方编制项目
3、进度目标,并接受甲方检查。 9.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商业策划、营销策划、品牌建设、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营销工作。 10.负责项目销售回款和银行按揭贷款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12.双方认可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乙方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限延误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乙方提出的
4、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托项目管理工作报告及委托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对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4.对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负责项目产品定位、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销售管理等。 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正。 3.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
5、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进度计划、销售计划、材料计划、采购计划、回款计划,同时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5.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6.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处理善后事宜;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根据委托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在项
6、目各种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对合同款项支付进行审核、签认或否决。 9.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报送甲方审批后执行。 10.根据项目需要,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的权利。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11.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的权利。 第六条在服务期限内,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与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有关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2.明确专人与乙方联系,协调与委托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更换联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委托建设管理费。 4.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
7、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5.甲方负责办理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6.向乙方提供与委托建设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项目资料。 7.协助乙方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第七条在服务期限内,乙方负有以下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完成委托建设管理工作,并向甲方报告委托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3.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
8、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送甲方核准。 5.履行合同时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委托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6.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甲方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 7.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
9、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8.在履行合同时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报告。 9.乙方在实施委托建设管理事项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 第三章合同价款 第八条乙方全面完成委托建设管理事项,甲方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下列成本或费用实际支出合计的%向乙方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 1.前期工程费(仅限于勘测、测绘费,规划、设计费,招标费,
10、五通一平,临时设施费)。 2.建筑安装工程费。 3.基础设施建设费。 4.公共配套设施费。 5.开发间接费(仅限于物业管理费、建设监理费、咨询服务费) 6.销售费用(仅限于代理费、顾问费、广告宣传费、售楼处费用、样板间费用、营销设施建造费)。 第九条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确定目标成本前,甲乙双方可以先根据委托建设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临时商定甲方暂付乙方委托建设管理费的金额和时间。 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确定目标成本后,甲方根据已经实际结算的第八条所列项的金额,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委托建设管理费,扣除已经支付的金额后,于当季末终了10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以后在实际结算第八条所列项目的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
11、计提委托建设管理费,并于每季末终了10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的委托建设管理费达到按第八条所列项的目标成本计算的全部委托建设管理费的90%后不再支付,待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乙方移交全部项目资料后计算并支付剩余委托建设管理费。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按第八条所列项实际支出合计和合同约定比例计算的金额进行最终结算。 第十条在甲方每次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前,乙方应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请款申请,乙方未出具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管理费。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
12、同期。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方实际损失额的100%。 第十四条在服务期限内,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未违约方选择解除合同,则本合同自未违约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违约方违约,给未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未违约方有权依法或依据公平原则,就受到的伤害及损害提出赔偿要求。 1.合同一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合同一方实施破产、无力偿付债
13、务而重组;它的一大部分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或其大部分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内还未中止的话。 3.甲方未支付应付的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费用,而且在甲方收到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以外的重大条款,并在收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没有履行或没有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14、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争议解决 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八条如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件,而另一方亦未坚持行使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赋予之权利,不得视为其已放弃合同中之权利,除非双方以书面签字文件明确表示。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15、法律效力。 第七章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叁份、副本陆份,甲方及乙方成员各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成员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成员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建设合同篇2 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
16、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1,256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前期管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全过程项目协调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
17、析工作;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
18、,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2、本合同标准条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项目管理费用 1、计算依据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
19、(20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理费用为万元,管理费费率(大写:人民币。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600元/人日)。 七、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
20、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建设合同篇3 委托人_与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标准条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
21、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年_月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
22、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
23、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委托建设合同篇4 项目名称:_ 项目建设地点:_ 合同编号:_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 承接方:_ 签订日期:_ 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委托方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
24、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勘察范围 11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工程建设地点 13技术要求 14预计工程量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项目名称 文件资料份数 提供日期 年月日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乙方按下列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31勘察成果规定提交4份,超过4份另行计算。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
25、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元,合同生效后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 5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
26、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他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勘察
27、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结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 52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
28、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1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1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1日,应减收勘察费1。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29、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宜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合同正本1式8份,双方各执4份。 委托方
30、单位名称:_承接方单位名称: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单位地址:_单位地址:_ 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_ 电话:_电话:_ 电传:_电传:_ 传真:_传真: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银行帐号:_银行帐号: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_鉴证意见_ (盖章)(盖章) 审查号:_鉴证号:_ 审查日期:_鉴证日期: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委托建设合同篇5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
31、一条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
32、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 网站总建设费用的50%。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
33、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
34、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
35、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
36、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
37、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
38、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网站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
39、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