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构配件混凝土行业“诚信企业”评比办法.doc
《江苏省建筑构配件混凝土行业“诚信企业”评比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建筑构配件混凝土行业“诚信企业”评比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江苏省混凝土行业江苏省混凝土行业“最佳企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家”评比办法评比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混凝土行业(含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干混砂浆、钢筋加工)的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产品、施工和服务质量,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批准,特开展江苏省混凝土行业“最佳企业” “优秀企业家”评比。评比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第二条 评选的范围:预拌混凝土企业、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干混砂浆企业、钢筋加工企业必须是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或省辖市、县(市、区)混凝土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 (以下分别简称省辖市协会、县(市、区)协会)会员。第三条 评选
2、数量:预拌混凝土企业按当地会员企业数量 10%的比例进行评选;由县(市、区)协会、省辖市协会逐级评选上报(暂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的市、县空缺) 。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全省评 35 家,干混砂浆企业全省评 13 家,钢筋加工企业全省评 13 家,由省协会直接评选产生。第四条 江苏省混凝土行业“最佳企业”、 “优秀企业家”的评比由省协会组织实施。省协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评审委员会由省协会混凝土行业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省协会会长为主任委员。第五条 评比程序:1、企业申报:预拌混凝土企业向县(市、区)协会进行申报,由县(市、区)协会根据“申报条件”组织推荐。县(市、区)协会将推荐结果上报省
3、辖市协会。没有县(市、区)协会的,企业直接向省辖市协会申报。2、省辖市协会根据“申报条件” ,进行考核初评。3、省辖市协会将本市考核初评结果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集中报省协会。4、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干混砂浆企业、钢筋加工企业由省协会直接组织申报。5、由省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评优初审工作结束后,协会将在“江苏混凝土网”上发布公示,公布初审结果,公示期为 10 天。在此期间,【1】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投诉;【2】未入围企业提出申诉或提交补充材料;【3】公示期满,确定现场考核名单。6、省协会组织考核小组对初审入围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分;5、考核小组将考核评分结果汇总后,报省协会评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 建筑 构配件 混凝土 行业 诚信 企业 评比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