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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文本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10 年年 12 月月I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发展战略规划.4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4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4第三节 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5第四节 建设规模.9第五节 空间发展战略.10第六节 发展策略.11第三章 总体布局.13第一节 聚落体系规划.13第二节 空间结构.14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15第四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19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定位.19第二节 产业总体布局.21第三节 旅游发展规划.22第四节 农业发
2、展与布局.25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27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27第二节 区域与对外交通规划.28第三节 内部道路系统规划.28第四节 公共交通规划.30第五节 交通管理.32第六章 基础设施规划.33第一节 给水工程.33第二节 排水工程.34第三节 电力工程.35第四节 燃气工程.36第五节 电信工程.36II第六节 环卫工程.37第七章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39第一节 公共安全规划.39第二节 防洪排涝规划.40第三节 防震规划.40第四节 消防规划.41第五节 人防规划.42第六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42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44第一节 环境保护规划.44第二节 资源循环利用.46第九
3、章 生态建设规划.48第一节 建设目标.48第二节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48第三节 组团绿地系统规划.51第十章 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54第十一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7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61第十三章 空间分区管理.63第一节 空间管制分区.63第二节 “五线”保护与控制引导 .65第三节 建设强度控制.67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68第十五章 数字绿心规划.70第十六章 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71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75第十八章 附则.80附录.81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背景为了落实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4、(20082020 年) 的规划内容,科学引导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保护、利用与建设,有效发挥生态绿核保护和创新发展窗口的双重作用,大力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两型社会”,特编制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第二条 规划期限近期:20102015 年中期:2016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第三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基本为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的交汇地区,北至长沙绕城线及浏阳河,西至长潭高速西线,东至浏阳柏加镇,南至湘潭县梅林桥镇,共有洞井镇、坪塘镇、暮云镇、跳马乡、柏加镇、仙庾镇、龙头铺镇、云田乡、马家河镇、群丰镇、昭山乡、易家湾镇、荷
5、塘乡、双马镇、易俗河镇、梅林桥镇 16 个乡镇,1 个示范区(九华示范区) ,清水塘街道办事处、铜塘湾街道办事处、井龙街道办事处、栗雨街道办事处 4 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昭山乡、易家湾镇为全覆盖,其余均为部分覆盖;具体按照1:10000 地形图参照现状图明显地物和规划主要交通道路划定。本规划区面积约为 522.87km。其中,长沙 305.69km,占 58.46%;株洲82.36km,占 15.74%;湘潭 134.82km,占 25.80%。第四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
6、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8 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 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0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年) 11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12 湖南省 3+5 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13 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14 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 (湘发201013号)15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6 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7 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
7、8 长株潭城市群城际交通网规划(20092020 年) 19 长株潭 3+5 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20092020 年) 20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国际方案征集2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22 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23 生态绿心地区发展与建设专题研究其它主要参考依据如下:24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年) 25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6 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年) 27 长沙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62010 年) 28 株洲市“十
8、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62010 年) 29 湘潭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62010 年) 330国家、湖南省的其它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第五条 适用范围在生态绿心地区内从事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以及各种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如确有需要修改,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第六条 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内容,是对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严禁下位规划擅自违背和变更上位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涉及规划强制性条文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
9、的程序进行。违反本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查处。4第二章 发展战略规划第一节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七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两型社会”建设为指导,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通过构建景观生态格局和生态服务功能,合理地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文化休闲、旅游功能,努力将生态绿心地区建设成为长株潭三市的生态公共客厅和具有国际品质的都市生态绿心。第八条 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主动保护、坚守底线2高端占领、转型提升、创新发展3城乡统筹、共建共享、区域协调4先行先试、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第九条 战略依据1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年) 2 长株潭城市
10、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3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国际方案征集第二节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第十条 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建设成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样板区、湖湘文化展示区、两型社会创新窗口、城乡统筹试验生态文明样板区、湖湘文化展示区、两型社会创新窗口、城乡统筹试验平台平台”,最终打造成具有国际品质的都市绿心。,最终打造成具有国际品质的都市绿心。2生态建设目标生态建设目标5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格局更加安全、生态服务更加高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复合生态系统。3社会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城乡基本公
11、共服务产品均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完善、邻里意识显著增强、社会秩序安定和谐的新型城乡地区。4经济发展目标经济发展目标构建以生态服务产业为主导,文化、体育、休闲、旅游产业充分发展,现代农业与高端服务业相互支撑,产业结构合理,发展方式集约,资源利用节约的绿色产业体系。5文化发展目标文化发展目标以湖湘文化为主题,以名人文化、伟人文化、民俗文化和生态文化为载体,通过地域文化与国际文化的交融,促进生态绿心地区文化多元化和国际化,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品质的文化绿心。6城乡统筹目标城乡统筹目标共建共享区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交通同网、能源同体、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促进城乡融合,
12、努力探索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市化、信息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通过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枢纽作用而有机地将长株潭三市融合成为一个生态城市群。第十一条 功能定位生态绿心地区的功能定位为:长株潭公共生态服务客厅、城市群生态空间建设样长株潭公共生态服务客厅、城市群生态空间建设样板、生态资本创新利用示范窗口板、生态资本创新利用示范窗口。第三节第三节 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第十二条 基本农田与林地保护与利用1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
13、等基础设6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创新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2创新创新利用各类用地利用各类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确保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创新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用地空间管制的引导。3加强林地保护,提高加强林地保护,提高森林森林覆盖率覆盖率第十三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地表水资源的保护,以流域综合治理为主,消除点源污染
14、,控制面源污染。加强河流、湖泊沿岸地区的林草工程建设,强化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绿心地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建设,充分利用湿地的生态系统净化水资源、调蓄水资源。2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分配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农业、工业和生活等方面全面推广节水技术,建立节水型社会;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优化水库、山塘的调度,提高雨水的利用率,保障区域用水安全。3湘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湘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依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竣工后水位变化规律,制订湘江岸线总体布局规划,坚持保护与利用并举原则,对沿江岸线进行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生态岸线,合理
15、利用岸线资源。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1风景名胜区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昭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范围不受侵占,完善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制度,禁止越级越权审批。2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旅游开发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充分考虑景区的承载能力,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7加强风景名胜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合理组织旅游线路,形成整体优势。3其它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其它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其它风景资源,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及利用。严格控制旅游、休闲、观光等设施的建设规模,防止各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第十五条 生态结构
16、以山脉水系为骨架、森林绿地为主体、农田和湿地为支撑、防护林和溪渠为纽带,构建“一心四带一心四带 多廊道多廊道 多斑块多斑块”的网状生态空间结构。1一心一心主要由昭山风景名胜区、东风水库森林公园、石燕湖森林公园、嵩山寺植物园和九郎山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组成的生态核心区。2四带四带湘江生态带、浏阳河生态带、坪塘昭山石燕湖五一仙人水库生态屏障带和梅林桥法华山石燕湖跳马生态屏障带。3廊道廊道主要交通干道生态廊道、溪流生态廊道、河流生态廊道。4斑块斑块丘陵森林公园斑块、生态农业示范区、苗木基地、农田等。第十六条 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绿心地区生态功能区划包括两类四区,即以生态保育为目标的丘陵生态涵养功能区和河
17、流生态涵养功能区,以生态控制为目标的丘陵农田生态控制功能区和河城镇生态控制功能区。1丘陵生态涵养功能区丘陵生态涵养功能区范围主要包括高云、桃阳、田心村、同升村丘陵区和昭山风景名胜区、石燕湖、法华山、五云峰、金霞山、九郎山、东风水库森林公园等。主要功能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护生态景观、生物多样性、营养物质保持、小气候调节、为长株潭城市群提供安全防护屏障。2河流生态涵养功能区河流生态涵养功能区范围主要包括湘江、浏阳河绿心区段。8主要功能为确保水源涵养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3丘陵农田生态控制功能区丘陵农田生态控制功能区范围主要包括跳马南、跳马北、柏加生态农业区。主要功能为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
18、农业等。4城镇生态控制功能区城镇生态控制功能区范围主要包括暮云低碳科技园、昭山生态经济区、洞井跳马体育休闲区、柏加园艺博览区、五仙休养度假区、清水塘生态旅游镇。主要功能为平衡人居环境与经济发展、城镇生态景观、城镇生态文化和人居健康环境,发展绿色工业、低碳产业。第十七条 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水源保护、固碳释氧、调节气候等生态服务功能。完善本地区生态系统,保障城市群生态安全,促进产业生态转型,营造生态景观,弘扬生态文化。第十八条 生态空间管制划分为禁止开发区、严格限制开发区、一般限制开发区、建设协调区。1禁止禁止开发开发区区生态绿心地区内的生态极敏感
19、区、坡度大于 25%的山体、自然保护区及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开发区内只能从事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土地整理和必要的公益设施建设,严禁其它项目建设。本区面积 262.21km,其中长沙 129.88km,株洲 57.52km,湘潭74.81km。2严格严格限制开发限制开发区区处于禁止开发区周边的缓冲区范围内,包括生态高度敏感或生态环境较好、地形多为山地,具备较高保护价值的区域。严格限制开发区内以保护为主,除生态农业、观光林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所必需的少量服务设施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本区面积 155.24km,其中长沙 107.24km,株洲 15.82km,湘潭 32.18km。3一般一般限
20、制开发限制开发区区处于禁止开发区周边的第二层缓冲区范围内,包含中低度敏感区域或生态环境较好、地形多为丘陵的区域以及林地和大部分农田。一般限制开发区应坚持保护为主、9综合控制、适度建设的原则,适度发展生态农业、旅游服务、博览会展等产业。本区面积 47.36km,其中长沙 36.63km,株洲 6.31km,湘潭 4.42km。4建设协调区建设协调区现状已集中连片建设的区域或者地势较为平坦、处于非生态敏感区范围内、现状具备较大利用潜力的区域。必需调整和完善建设协调区内的不合理用地结构。加强对禁止开发用地的建设活动管制,应促使已占用禁止开发用地的现状建设用地逐步迁出;对于新的建设活动、利用区域,在保
21、障生态绿心地区整体空间架构及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或者不受较大影响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评估审查认可后,可进行高品质、有限制的建设利用。本区面积 58.06km,其中长沙 31.94km,株洲 2.71km,湘潭 23.41km。第四节第四节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第十九条 用地规模控制1规划至 2015 年,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3.62km以内。各功能组团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0.67km以内,其中昭山 7.47km,暮云 10.34km,洞井跳马0.78km,柏加 0.87km,五仙 0.54km,清水塘 0.24km,同升湖 0.43km;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控制在 20.6km以内;风景名胜
22、区和森林公园的服务用地控制在 2.0km以内,其它区域对外交通用地占 10.35km。2规划至 2020 年,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9.65km以内。各功能组团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8.99km以内,其中昭山 13.07km,暮云 19.27km,洞井跳马1.96km,柏加 2.13km,五仙 1.12km,清水塘 0.57km,同升湖 0.87km;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控制在 15.3km以内;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服务用地控制在 3.0km以内,其它区域对外交通用地占 12.36km。3规划至 2030 年,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0.92km以内。各功能组团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3、 55.71km以内,其中昭山 21.08km,暮云 22.03km,洞井跳马3.70km,柏加 4.43km,五仙 1.40km,清水塘 1.93km,同升湖 1.14km;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控制在 8.85km以内;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服务用地控制在 4km以内,10其它区域对外交通用地占 12.36km。第二十条 人口规模1规划至 2015 年,总人口规模 33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 13 万人,农村居民点人口 10 万人,城镇暂住人口 2 万人(包括外来务工人口和高端人才引进人口等) ,旅游相关人口 8 万人(包括旅游当量人口 6 万人和旅游配套服务人口 2 万人) 。2规划至 2
24、020 年,总人口规模 44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 18 万人,农村居民点人口 8 万人,城镇暂住人口 3 万人(包括外来务工人口和高端人才引进人口等) ,旅游相关人口 15 万人(包括旅游当量人口 12 万人和旅游配套服务人口 3 万人) 。3规划至 2030 年,总人口规模 55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 20 万人,农村居民点人口 6 万人,城镇暂住人口 5 万人(包括外来务工人口和高端人才引进人口等) ,旅游相关人口 24 万人(包括旅游当量人口 19 万人和旅游配套服务人口 5 万人) 。第五节第五节 空间发展战略空间发展战略第二十一条 高端占领 主动保护实现“被动生态保守”到“主动
25、生态保护”的转型,调整产业结构,设置产业进入门槛,用高端低碳的一三产业占领生态绿心地区,以“绿色引擎”促使生态绿心地区从“单一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向“复合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转变,带动生态绿心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第二十二条 创新发展 整体提升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构建高端低碳产业体系,加强生态绿心地区与周边地区之间的产业互补与互动,综合提升各组团的区域职能;创新土地利用模式,防止土地空间过度开发;优先建设生态基础设施,确保生态安全,提供优质多样充足的生态服务。第二十三条 资源整合 城乡统筹以“两型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重点挖掘与整合区域自然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水资源、基础设施资
26、源、社会设施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城乡一体的生态保障体系、产业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劳动就业体系和社会管11理体系,促进生态绿心地区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城乡统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第六节第六节 发展策略发展策略第二十四条 总体发展策略坚持生态优先、高端占领、城乡统筹、转型创新、 “两型”建设原则,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居住人口结构,整合生态空间结构,创新利用生态资本,引导重大综合生态项目落户。使生态绿心地区具有强劲有力的生态保障功能、高品质的生态服务功能、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示范功能。将生态绿心地区打造成为具有地域特色和
27、国际品质的城市群公共生态客厅、创新利用生态资本的示范窗口。第二十五条 生态发展策略1生态优先策略生态优先策略遵循生态保护与生态服务优先原则,采用生态导向开发战略,优先建设生态枢纽、生态基础设施以及生态文明,努力将生态绿心地区建设成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2生态服务策略生态服务策略充分发挥森林、水系、湿地、农田、城镇和村庄等生态空间要素的生态服务作用,为长株潭城市群提供生态卫生、生态安全、生态产业、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等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3生态网络策略生态网络策略利用景观生态学原理和群落设计方法, 以森林、
28、水体、农田等为斑块,以河流、高速公路、铁路、自然山脉等为廊道,形成斑块廊道基质的网络化景观生态格局,使林、水、气、生物等能与长株潭三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有机地融为一体。4生态修复策略生态修复策略以整体生态格局为基础,以生态服务功能为指导,加强常绿阔叶林、碳汇林、滨12岸带、湿地公园、道路防护林带、生态农业、生态村庄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体生态修复、植被生态修复、土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修复。第二十六条 文化发展策略1文化品牌策略文化品牌策略以政府为推动主体,以品牌战略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文化品牌战略,构筑创新发展的厚重文化平台;以城市经营的理念,经营并创新绿心品牌,将生态绿心地区打造成为国际性
29、的文化绿心。2文化传承策略文化传承策略注重生态绿心地区及其周边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适度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弘扬湖湘文化特色,利用周边伟人故里、始祖文化等人文历史资源,与生态绿心地区资源相结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塑造地域特色和文化品位。建设生态文明,推行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3多元融合策略多元融合策略挖掘、传承、提升历史文化资源,主动吸收现代元素和世界元素,通过立足生态文化、彰显湖湘文化、创新现代文化、融入世界文化,实现多元化文化建设。第二十七条 产业发展策略1高端占领策略高端占领策略调整产业结构,设置产业进入门槛,用高端低碳的一三产业占领生态绿心地区;禁止第二产业进入,调整、改造、提质和优化、转型现有一三产业;强制不符合“两型”标准和产业定位的产业逐步退出。2遵循第二产业退出原则,强制现有第二产业逐步退出。3设置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确保第一、第三产业准入底线,调整、改造、提质和优化、转型一三产业,强制不符合“两型”标准和产业定位的一三产业退出。2 “两型两型”示范策略示范策略整合和提升传统产业,使之向“两型”转换,培育“两型”产业,结合生态特色,创建13绿色服务业,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健康休闲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3旅游带动策略旅游带动策略吸引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