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3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2020 年)年)调调 整整 方方 案案尤溪县人民政府尤溪县人民政府二二一七年十月一七年十月2目目 录录前 言.1一、指导思想.2二、调整原则.3三、调整主要内容.4(一)关于耕地调整.4(二)关于基本农田保护调整.5(三)关于建设用地调整.5(四)关于其他规划指标调整.6(五)关于中心城区规划指标调整.7四、指标分配方案.8(一)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8(二)园地、林地规划指标分配.8(三)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分配.8(四)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划指标分配.8(五)补充耕地规划指标分配.9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2、.10(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0(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0(三)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1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12(一)推进“多规合一”和“三线”划定,统筹生产、生活、生3态用地布局.12(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13(三)园地和林地布局.13(四)建设用地布局.13七、保障措施.17(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17(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7(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7(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8(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18附 表.191前前 言言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
3、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 号)及福建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根据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尤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方案。方案主要阐明尤溪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调整原则、规划调整主要内容,明确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各乡镇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导全县依法开展各项土地利用活动。2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4、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海西绿色产业先行区、海内外朱子文化融合区、省会中心城市后花园的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依据土地调查数据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等相关工作。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
5、态空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为建设“经济更繁荣、城乡更美丽、生态更文明、创新更迸发、社会更和谐”的新尤溪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3二、调整原则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各地“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
6、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4
7、三、调整主要内容三、调整主要内容(一)关于耕地调整(一)关于耕地调整1 1、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按照全国坚守 18 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至 2020 年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7667.00 公顷(415005.0 亩)。2 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 1133.33 公顷(17000.0 亩)以内,其中 2015-2020年控制在 400.00 公顷(6000.0 亩)以内。3 3
8、、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适合山区的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通过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的利用率。2015-2020 年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不超过 914.09 公顷(13711.4 亩)。4 4、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全县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 1133.33 公顷(17000.0亩),其中 2015-2020 年不低于 400.00 公顷(6000.0 亩)。(二)关于基本农田保护调整(二)关于基本农田保护调整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
9、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基本农田,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5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鼓励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开展基本农田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确保上级下达的 22806.67 公顷(342100.0 亩)基本农田符合划定要求。(三)关于建设用地调整(三)关于建设用地调整1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2200.00 公顷(183000.0亩)以内。2 2、严
10、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2967.00 公顷(44505.0 亩)以内,其中 2015-2020 年控制在 1193.33 公顷(17900.0 亩)以内。3 3、统筹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建设(1)大力推进主城区建设按照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于大力推进主城区建设,构筑大城区,形成具有较大辐射带动能力集聚能力的
11、大县城,强化和完善主城区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以此参与省域内城市6间的市场吸引和竞争,同步构筑与之协调且分工合理有效的小城镇群;远期着眼于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中心。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防止城镇用地过度扩张。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2667.00 公顷以内。(2)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造福工程、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程,同时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4 4、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规划
12、期间,积极推进交通设施建设,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水电,保障电力、能源、水利、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支持全县建设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朱子文化城、省会后花园目标,保障街面水库、九阜山、联合梯田、汤川峡谷等旅游配套设施用地。规划至 2020 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15.33 公顷(78230.0 亩)以内。(四)关于其他规划指标调整(四)关于其他规划指标调整1 1、园地调整、园地调整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形成以优质水稻和果、茶、菌、油料等为重点的绿色食品主产区,着力推进金柑、茶叶等优势产业规模化。规划至 2020 年全县园地规模调整为 14250.00 公
13、顷(213750.0亩)。2 2、林地调整、林地调整7加快推进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围绕建设山区生态县的战略目标,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规划至 2020 年全县林地规模调整为 268640.00 公顷(4029600.0 亩)。3 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期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 2733.33 公顷(41000.0 亩),其中 2015-2020 年控制在1080.00 公顷(16200.0
14、 亩)以内。4 4、土地利用集约目标调整、土地利用集约目标调整随着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规划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10 平方米以内。(五)关于中心城区规划指标调整(五)关于中心城区规划指标调整严格控制尤溪县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无序扩张,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确保中心城区用地与经济和谐健康发展,规划至 2020 年尤溪县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112.74 公顷以内。8四、指标分配方案四、指标分配方案(一)耕地、基本农田(一)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保护指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
15、、“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进行尤溪县基本农田规划调控(见附表 3)。根据各乡镇现有耕地数量,扣除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以及灾毁耕地预计数量,进行各乡镇耕地保有量调控(见附表 3)。(二)园地、林地规划(二)园地、林地规划指标分配指标分配根据各乡镇现有园地与林地数量,扣除规划期间建设占用的园地与林地,进行各乡镇园地与林地保有量调控(见附表 3)。(三)建设用地规模(三)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规划指标分配指标分配结合尤溪县用地实际与经济发展现状,同时考虑历史用地趋势、结构因素、经济发展水平、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及发展趋势,将全县规划期末总建设用地增量按各乡镇的份额分配,在此基础上
16、结合各乡镇历年建设用地增量与 GDP 增量、建设用地效益、固定资产投资的关系等因素进行修正,进行乡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见附表 4)。9(四)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四)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划规划指标分配指标分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土地资源状况,进行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划调控(见附表 4)。(五)补充耕地规划(五)补充耕地规划指标分配指标分配根据各乡镇现有建设用地特点、占用耕地情况、后备资源情况、发展潜力等,进行各乡镇补充耕地规划调控(见附表 4)。105 5、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按照“保护优先
17、、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将城镇周边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地块及地类。经划定,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城镇周边划定任务,较原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别略有提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化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镇开发的实体边界,能够发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控制城镇扩张蔓延的作用。(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合理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
18、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纳入国家退耕还林的耕地,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划出。原则上 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不宜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已划定基本农田基础上,调整不宜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城市发展预留区,并补足保护数量,确保质量不降低,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2807.24公顷(342108.7 亩)。11(三)切实加强(三)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
19、久基本农田保护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确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且难以避让的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并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市镇村三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审计。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与相关负责人签订及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填写
20、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永久基本农田经国土资源与农业部门复核合格后,将与规划数据库一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推动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监督的重要依据。要严肃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厉查处、重典问责。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
21、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1213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一)推进(一)推进“多规合一多规合一”和和“三线三线”划定,统筹生产、生活、划定,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布局生态用地布局根据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需要,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及其他区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的保护,将其划为限制
22、、禁止建设用地区,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强与城乡建设、城市规划等部门沟通衔接,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蓄滞洪区及相关生态功能区,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强化全域空间统筹,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总体布局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做好本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规划等相关规划
23、协调衔接,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14(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规划期内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一是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现有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稳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对现有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划定;二是保护优质高产良田,优先将高产稳产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保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分布于全县的各乡镇,但存在一定区域差异,洋中镇所占的比重最大,其次为新阳镇和汤川乡。尤溪县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一致。(三)园地和林地布局(三)园地和林地布局围绕区域布局,引导发展优质水果(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尤溪县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限制150内